章节目录
导言
第一章 宋代至清代女儿的继承权
第二章 宋代至清代寡妇的继承权
第三章 寡妇与民国初期的宗祧继承
第四章 民国民法中的财产继承
第五章 民国民法中寡妇的继承权
第六章 民国民法中女儿的继承权
第七章 帝制和民国时期妾的财产权利
结论
引用书刊书目
索引
译后记
内容简介
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妇女财产继承问题的经典之作,揭示宋代至民国妇女财产权的演变。聚焦女儿、寡妇、妾等多种群体,展现近千年来法律变革对女性权利的影响。
柏清韵、伊佩霞、步德茂等曾为英文原版撰写书评,“给学界重新思考妇女与财产关系以及整个的中国财产继承制度提供了富有新意的参考”。
【本书看点】
1.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17号,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中国妇女财产继承问题的经典之作
柏清韵、伊佩霞、步德茂等知名学者曾撰文评论英文原版,《亚洲研究杂志》《太平洋事务》等顶尖学术期刊刊登书评,“它的出现,给学界重新思考妇女与财产关系以及整个的中国财产继承制度提供了富有新意的参考”。
2.从妇女史视角出发,聚焦女儿、寡妇、妾等不同群体,展现中国妇女财产权利的演变过程
以往研究多从男性角度研究中国的财产继承,本书则转变视角,考察当一个家庭中的男性子嗣缺席时,女性的财产权利会发生什么变化,并厘清了前人研究中对妇女财产权利的误解。
3.从法律层面窥视妇女与财产继承的关系
作者以引起冲突而闹到官府的财产继承案例为研究对象,以法庭判词和档案材料为研究凭据,以特殊见一般,带领我们从法律的层面窥视了妇女与财产继承的关系;
4.考察了宋代至民国的妇女财产权利变化,使我们对于近千年来的家庭财产分配制度有了更加丰富、感性的认识与理解。
5.史料丰富翔实
书中运用了判词集、地方官员日记、法庭档案等多样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且,作者对史料进行了精心编排,让枯燥的法律文本变得具体可感。
6.案例生动鲜活
如在论证明清寡妇的财产权因贞节崇拜而得以扩张、民国民法对寡媳产生不利影响等观点时,插入了丰富生动的案例,将诸般案件的审批过程娓娓道来,读来引人入胜。
7.语言简洁明快,论述清晰,译文精准流畅,可读性强
【内容简介】
古代中国的女性是否拥有财产继承权?在男子缺席的场景下,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时,新的法律观念又如何影响着女性的财产权?
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中国妇女财产继承问题的经典之作。本书从妇女史视角切入,聚焦女儿、寡妇、妾等不同群体,以大量复杂而生动的案例,讲述中国女性从宋代至民国的财产权利变动,揭示了近千年来中国家庭财产继承和妇女财产权利的演变。同时,本书从法律的层面窥视妇女与财产继承的关系,检索历代司法资料,观察有关妇女财产权利和财产继承的法律表达与实践,给学界重新思考妇女与财产关系以及整个中国财产继承制度提供了富有新意的参考。
【名家推荐】
白凯写了一本可读性很强且令人印象深刻的书,其中有很多值得推荐之处。她的分析范围和她所使用材料的范围为该领域树立了一个新的高标准。
——[美]柏清韵(Bettine Birge) 美国南加州大学副教授
白凯一直沉浸在中国的法律书写中,并擅长解释法官的决定。此外,她的研究覆盖了很长的历史时段,这为学术讨论提供了理想的材料。
——[美]伊佩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 华盛顿大学历史系荣休教授
简要描述白凯的结论,对她的丰富研究和仔细分析是不公平的。我只想说,她不仅为未来的法律史和女性史研究画下了基准线,还为该领域学者的进一步讨论提供了充足的材料。
——[美]李明珠(Lillian M. Li) 索思摩学院历史系荣休教授
虽然白凯明确表示,她所调查的案例并不代表最大多数中国女性的经历,但这本书无疑将成为未来关于女性和财产的学术研究的试金石。同样地,她所做的也是一项法律学者不能忽视的工作,特别是她使用的档案材料为了解法律体系的实际运作提供了一扇窗户。根据白凯的说法,要了解妇女继承权的变化,“我们必须越过法律条文本身去观察法律的实践,而这只有通过研究法庭案件才能做到”。超越规范,在实践中检验法律,为这本书提供了潜在力量。
——[美]步德茂(Thomas Buoye) 塔尔萨大学历史系教授
这本书的主要贡献是按照时间顺序搜罗、排列史料,修正了以往关于女性法律角色和地位的变化和连续性的见解。
——[美]高彦颐(Dorothy Ko) 哥伦比亚大学巴纳德学院历史系教授
白凯研究从宋代到民国时期中国妇女财产权利演变的专著,利用妇女史的独特视角,成功地突破了以往学界在帝制中国之财产继承制度上形成的静态图像。她指出,从宋至清,分家制度固然相对不变,但承祧制度却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这尤为明显地体现在妇女——无论是女儿还是寡妻——的财产继承权利之上。该书关于民国时期妇女财产权利变化的论述部分,更是涉及一个至今为学界瞩目的重要论域——法律移植。白凯生动地揭示了民国时期立法原意与法律实效的背离:国民党的立法者试图通过对旧的继承制度进行毁灭性打击,使妇女得到与男子一样的平等权利,但事实却是,民国时期的妇女在财产继承权利上,可以说虽有所得,亦大有所失。为了确证上述这些新的论断,白凯使用了大量的司法档案材料,此外还有大量的判词、地方官员日记和传记。
——尤陈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推荐】
以往研究对中国家庭中的财产权利多有两个误解:一是认为女性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中国家庭的财产通常由男性子嗣继承;二是由此出发,以男性为主要研究对象,认为历代财产继承权并无变化。白凯老师的《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一书从女性视角切入,通过研究大量案例,说明女儿的财产权利体现为继承权,而妻子或妾的权利体现为对家庭财产的监护权,宗祧继承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围绕这一论题,书中做了许多精彩的论述,如宋代女儿的财产继承权源自国家财政对绝户财产的需要、贞节崇拜对明清强制侄子继嗣法律的冲击、民国时期对妾这一身份的否定导致该群体的分流,等等。该书虽然篇幅简短,但却包含了极为丰富的内容,作者用语之简洁明快,逻辑之清晰流畅,学术功底之深厚,可见一斑。
书中运用了大量生动的案例,作者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使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情形跃然纸上。许多案件经历了多次上诉,特别是在法律变革时期,各级司法机构甚至有可能给出截然相反的判决。作者对其一一解读,展示了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文背后隐藏着怎样的考量,司法活动中产生的判例又受到何种社会观念的影响,如何对既定的法律条文形成修订或补充。清末至民国时期,法律观念与社会惯行之间的冲突表现得尤为明显,发源于西方的财产观念与中国传统的社会现实不相匹配,有的群体从中获益,有的群体则显得无所适从。本书长时段的考察,使我们直观地看到传统法律与近代法律巨大的逻辑差异,从而得以体会新旧交替时期纷繁复杂的社会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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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的妇女与财产是作者[美] 白凯创作的原创作品,下载链接均为网友上传的网盘链接!
2、相识电子书提供优质免费的txt、pdf等下载链接,所有电子书均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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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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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bird的评论阅毕不禁掩卷叹息,宋代没儿子的家庭不惜弄个嗣子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继子,还要将女儿分为三六九等,以不同比例继承,封建国家还要从中分一杯庚,如此大费周章的为女儿遗产的继承设置重重障碍,是对女性极致物化的明证没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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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ski.的评论妇女的事还得妇女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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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米游书的评论跟女性相关的议题我都很关注,之前有人说我们中国女性地位已经和男性一样平等了,我当那是天方夜谭。 女性被物化几千年,如此顽固,所以平权之路才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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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无益的评论通过历代关于财产继承诉讼案件等材料,作者分析了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中,作为女儿、寡妇以及妾,她们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财产继承权力状况,其受到当时国家需求、儒家传统以及文化政策等的影响,此外民间惯行的作用不能忽视。作者通过本书的分析认为,只有通过研究中国妇女财产权利的变化,我们才能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华帝国晚期以来的财产权利的变化做出更全面的理解。同时不能切断帝制时期与民国之间在财产继承法上的联系,又要看到法律条文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张力。最后,本书对于妇女史的研究也开阔了新的视野,是站在妇女的角度来研究财产继承,进行思考中国整个继承制度的概念系统和支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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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reien.的评论三星半,此书评分有虚高的嫌疑。读之前被副标题的“960-1949”所吸引,以为作者会对宋至建国初年的女性财产权进行条理性的梳理,但结果却论述的是宋与民国,甚至连清代的论述都少有提及(或许是因为清代黄宗智都做过了的原因)。也许是元明相关的材料较少的缘故,很难做得详细,但是至少得结合其他文献梳理出大概的线索吧?整本书在总体质量上不如苏成捷的著作高,在篇章结构、逻辑布局以及案例的叙述编排方面都不如其丈夫的弟子苏成捷,总之读来蛮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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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妹儿的评论有见地,几处对于古代法律文书的解读有新意且有理据,各章依次探讨了不同女性群体的财产权和继承权,比较全面地勾勒了传统社会中女性与家财的关系。有意思的地方是民国时期虽然貌似在法律中肯定了女性的继承权,但作者分析在裁判中并非如此,结果是并非如我们预期的那样更充分地保护了女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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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大出版社的评论二十多年前,本书英文版和中译本的相继出版,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柏清韵、伊佩霞、步德茂等曾为英文原版撰写书评,有学者评价道,“它的出版,给学界重新思考妇女与财产关系以及整个的中国财产继承制度提供了富有新意的参考”,是“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妇女财产继承问题的经典之作”。 绝版多年后,网上也不断有读者要求重版。终于,今年7月,大学问出版团队完成了修订再版工作,把这本经典重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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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在路上的评论以女子视角切入,从财产继承的角度剖析宋以来到民国女儿、寡妇和妾对于家庭财产的继承。 若以男子视角来看,家庭财产继承似乎几千年从未变化,实则不然。宋以来,在无分家的情况下,承祧(过继)则是女子们分置家产的最佳手段。但是,自宋以来国家对家庭财产分置的强势介入,使得本应由女子得到的部分财产又由国家夺取大部分。 到明朝,则有“强制侄子继承制”,寡妇、妾等的财产权更是几乎剥夺一空。如此层层设卡,无非是物化女性罢了。直到民国,女子权利、女子平权才有部分的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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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小姐的评论-_-在中国帝制财产权的发展与演变中,我似乎看到了无数个被氏族、家族和宗族吃干抹尽的中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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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的读享生活的评论白凯长期致力于中国的法律书写。该书涵盖了从宋朝至1949年的历史时段,她的分析范围和所使用材料的范围,为学界所称颂。这些材料的细枝末节糅合交错在书写之中,作者比较分析这些案件处理方式异同及其法律根据与心理机制、风俗民情。全书仅18万字,紧凑缜密,言之有物,步步推导,厚积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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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桂花树的评论作者开始就把宋女儿给半这一条坚决圆满地给否了。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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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用何名的评论從宋代到民國,似乎婦女繼承財產這個問題總是在不斷地修改與擺蕩之中。婦女能不能分到財產?婦女在什麼情況下分不到財產?哪些婦女能夠分到財產?婦女能夠分到多少財產?怎樣才能讓婦女分到/分不到財產?從性別,談到宗族,從宗族,談到法律,從法律談到倫理,從倫理談到傳統。似乎在不同年代,分財產問題成為一種不太容易、時常變更、有法能依、法不覆眾的境況。似乎民國時期的婦女財產問題還可以有更多內容可以探尋?謝廣西師大社 @152142084 #讀而善#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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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的评论书不厚,作者原来是黄宗智先生的太太。 写作的时候黄老师作为第一读者还提出了修改建议。 问题意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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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爱吃洋芋的评论吃女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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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的评论通过书中的描述,也许你更能明白中国人之所以祖祖辈辈都想生儿子的原因之一,妇女从古至今的地位,体现在方方面面,而财产继承权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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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的储藏间的评论作者白凯作为女性学者,从不同以往的性别视角审视中国妇女在财产继承上的相应权利,清晰勾画出从宋到清、直至民国时期(论述主要集中在宋代和民国)的妇女财产权利动态图;其次,本书所依据的资料是帝制时代和民国时期的关于财产继承案件的原始档案,呈现了在真实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妇女所面对的财产权利被不断挤压的困境;对于法制史上关于妇女财产权利有争议的问题,作者也给予了有力度的纠正与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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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晶晶呀的评论很独特的视角。但从男性看财产权的变化是没多大变化的,只有从女性视角出发才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看完很感慨。女性还要继续努力,才能有更多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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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书阁的评论古代妇女的财产来源主要有继承、财产分割、劳动所得、赠与和契约五个方面。白凯教授的这部论著中,主从财产继承角度切入,结合对清一代及民国时期部分财产继承案件的原始档案,和不同时期的法庭判词集及地方官员日记自中传诉讼案件述录,考证论述了从宋代至民国时期,妇女财产权利和财产继承的法律制度和规定的具体运作状况,考察得妇女继承权益在历史时期的演变。史料详实,有理有据,分析细致,层层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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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钓雪de飘飘的评论伊佩霞的嫁妆解释至少为颁行这样的法律提供了一个特别的理由,即保护孤女,对付寡廉鲜耻的兄弟、叔伯及其他人,并确保她们有嫁妆。在宋代,这对成就一桩体面的婚姻来说至关重要。她与仁井田的分歧是关于女儿给半的法律在什么时机下生效。她认为这一法律只适用于父母双亡后的分家(在女儿成为孤儿以后),而不是像仁井田所争论的那样适用于任何时候的分家。然而伊佩霞的论点亦有问题。首先这与她自己提供的大量证据相冲突。这些证据表明国家官员对嫁妆的增加和买卖婚姻感到非常忧虑,既然官员们如此担忧嫁妆的铺张,宋代国家又为什么要采用只会加剧这种倾向的法律呢?更为重要的是,伊佩霞关于女儿给半的法律只适用于孤女的结论根据的是这样一个假设,即刘克庄在讨论这条法律时力图在父母生前和死后分家之间划分一条界线。但是刘克庄真的在做这样的区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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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4779的评论开始这本书之前,完全没有思考过原来过去社会竟是如此觊觎女性财产(本来就不多了),通过大条道理,层层关卡去侵占女性本该继承的财富for国库。帝制时代的妇女的权利如微波般起伏,而到了19世纪,民国民法的出现,才有转折性的变化,社会各界呼吁性别平等,女儿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享有和儿子一样的继承权,法条出台到真正落实也历尽了艰难。本书的案例和分析都很清晰,不得不感叹现在的一切来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