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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道德性

法律的道德性

作者:[美]富勒

分类:文学

ISBN:9787100044462

出版时间:2005-11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标签: 法学  富勒  法理学  法律的道德性  新自然法学  法理  法律  法哲学 

内容简介

《法律的道德性》的基础是作者于1963年4月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做的几次讲座,这些讲座是威廉.L.斯托尔斯讲座系列的组成部分。虽然目前的篇幅比起当初的讲稿来已经是扩充了好几倍,但作者还是保留了讲座的形式,因为这种形式适宜于《法律的道德性》的主题,并且能够包容作者所偏爱的非正式的、经常表现出论辩特征的表达方式。其结果当然是一定程度上的“名不副实”;即使是耶鲁听众出于礼貌的耐心也很难支持他们从头到尾听完这里出现的第二篇“讲座”。

下载说明

1、法律的道德性是作者[美]富勒创作的原创作品,下载链接均为网友上传的网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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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勤奋王守昌的评论
    守护灵魂 它可以收买,也可以出卖。灵魂之间的交易可以说是最卑鄙的交易。60年这种交易污染了中国大地,形成了民族的劣根性。什么是灵魂?它是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也可以说是核心价值。一个民族失去它,可沦为奴隶;一个人失去它,就变成行尸走肉。守护它关系国家民族存亡。2016-7-22
  • 正直水灵灵1986的评论
    多少人利用與论,想摆脱法律治裁,年轻女孩纹身刺字和混混鬼混,其实就是一种暗娼,利用中国式的道德观,骗年龄大的钱财,抢劫伤人,无法无天,应该针对性的立法,对不良男女重罚,对这三个人建意处死刑。 43岁大叔网聊约会2...
  • 正义网的评论
    #深夜读书# 法律与道德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大卫·莱昂斯的《伦理学与法治》一书对法律和道德的性质及两者的关系做了清晰有力的诠释与论证。作者还基于对正义、权利、福利和自由的理解,多角度地考察我们对法律惩罚、公民不服从和道德的强行这类紧迫的实践性问题如何提供辩护。
  • 白羊座的潘哚啦魔盒的评论
    人一出生就懂得啼哭向外界索取资源,所以先满足自己才是人的本性,这也是物种得以保持生存之因素,所以不必过分谴责有私心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理论实验失败的原因吧,人是社会性动物,必须合作,这才产生社会公共道德法律等,才不会因过分自私破坏合作,才会互相帮助,互相有利,人类才生存发展
  • cbh702的评论
    我们 国家对青少年在课堂有没有性的教育和道德的教育不管你是富二代还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在我们这个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下,免不了是爱孩子的心是难以改变的,对青少年的教育在我们国家要承担主要的教育和法制教育,使他她懂的是有法律在约束自已,可他她们为什么还是频频发生,人家别的国家为什么没有
  • Z先生CUPL的评论
    白天看接地气的建工,技术技术,专业名词专业名词,法律问题法律问题!!! 晚上看哈特跟富勒十二年的天人交战,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啊?法律的道德性何在? 我,质壁分离(ಥ_ಥ)
  • 米苏______的评论
    “感情的事所谓道德不道德都不论,我只求深思熟虑,我从不期望电光火石意乱情迷之下的激情,那多半饥渴,饥渴易不择食,然后当一次性商品撕了包装扔掉,惟愿获得负责任的感情,但又不只是法律责任,同样我希望自己也这么做,只不愿将来自己把自己弄得不自由,因为我不爱被自己看不起的自己。”
  • 吾眼看新闻的评论
    中国应该警惕那些道貌岸然游走于道德和法律边缘、甚至游走于原则边缘的人。他们既要利也要名,甚至也想博点政治资本。他们调侃、嘲笑、讥讽中国的价值观,错误引导民众对自我文明优越性的歧视和否定。他们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发表不当言论,混浊民众的思想,他们是危险的而且也是逃跑者。
  • 宝塔桥街道桥东社区的评论
    #社区阅读#《批判性思维》从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说起,就如何进行正确地思维和清晰地写作,到有效论证的规则、合理的演绎和归纳推理,再到道德、法律和美学的论证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还列举了各种以修辞手法来掩盖虚假论证的例子,对批判性思维进行了全面的论述。
  • 温州网警巡查执法的评论
    温州网民微博发布4个城管打孕妇不实信息被处行政拘留.温州网警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民要严格遵守“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加强自律,不信谣,不传谣、
  • 仰WPA_的评论
    【4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打”孩子】1如果孩子喜欢触摸危险物,到不安全的场所,但由于年龄小,不理解严重性,或者理解但管不住自己,家里人又没有足够时间看住孩子时.2当孩子某些行为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或不道德行为时。3过于自私,自我中心倾向严重,心中丝毫没有他人的位置。
  • 团泰勒嚯哈的评论
    #王宝强离婚# 明星结婚,离婚,都是老百姓的茶余饭后。中国法治社会,还因与百姓自身切实的利益相关,比如说婚姻法的完善,婚姻法与刑法和经济法关联性之类。只要夫妻其中一方出轨,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轨方的子女抚养权及全部财产归属另一方。道德约束不了的地方,不就只能靠法律来维护?
  • 龍瑞呅的评论
    你这篇文章是什么意思呢?婚姻有其神圣性和法律性,随意破坏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无耻践踏,既然有错就要认,欺负宝强这样的人你们良心怎么过得去的? 媒体:王宝强还迷恋农...
  • 皓月孤星V的评论
    #王宝强离婚#这次事件事实清楚对错明显,但仍然有好多人觉得王宝强太过分了!我觉得事件发展至今已不是单纯的出轨问题了,而是社会的基本道德、正义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得到保护,这是个大问题,如果马蓉最后胜诉的话,我想法律的正义性讲支离破碎,证明法律是给资本和心机表准备的! 营口·渤海明珠
  • 翌晨森语的评论
    真相已然大白,如果贱人还能翻身,我真的质疑婚姻的法律安全性及合理性!我是草根,因此必须站在捍卫家庭和睦,朋友重义的角度。对于某些高知,撰文批评宝宝不容忍,不顾及孩子,甚至指责宝宝道德绑架的观点,作为草根一族,我只想说,你家女性如果没遇到宋喆,我不介意身体力行。加油宝宝!@王宝强
  • 许巍洲zz的评论
    人们对公平理解可能不尽相同,但丝毫不影响它作为一个普适的社会理想和价值原则而存在,并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王宝强离婚#的案件告诉我们#修改完善婚姻法#的必要性,不仅在道德上,更要在法律上,对违背婚姻忠诚的一方有所惩戒。
  • 嘉定新闻的评论
    【“老赖”无处逃!嘉定法院依法开展集中执行!】“诚实守信”是每一名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特别是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更是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而有一些当事人,面对司法判决却采取躲躲藏藏,能拖则拖的态度,严重影响到了司法判决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公平正义。7月15日至 8月15日,嘉定区人民法院
  • 裴刘兴的评论
    现在社会的舆论压力给人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还有就是对中国法律的考验,所有人都等着最终的审判,如果坏了没有得到严惩,那将是一个耻辱,就演变成一个凌驾于道德上的笑话,当然,执政党是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 Victoria_宛颐的评论
    现在的小三不论男女都这么猖狂,诉离婚财产名誉等大事儿小事儿都跑法院解决。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道德与公序良俗逐渐淡然,这其实是社会的悲哀。有人说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内容里应该添一项劝善,但劝不一定有用,人若有劣根性即是深到骨子里的,唯恐非制裁不可破。相反,固有善根必得智慧。
  • HUST-稻草人的评论
    当事件道德底线时,法律又不能约束,此时ZF对该事件的决策将会决定未来走向。网上事件不断升华的同时,几乎所有网名都向一边倒,也许是造势,但却能说明某种事件的真实性。现实版潘金莲,或许不能说人家是武大郎,但隔壁小宋,外国某哥哥,又是什么角色呐,事件会一直拖着最后被人遗忘才是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