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推荐序 学点逻辑
孙路弘 著名行为学家、系列畅销书《用脑拿订单》作者
前言
第1章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1.全神贯注
2.确认事实
3.观念与其对象
4.留意观念的本源
5.观念联系事实
6.将观念付诸语言
7.有效沟通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9.避免闪避式语言
10.真相
第2章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D.Q.麦克伦尼,将一门宽广、深奥的逻辑科学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妙趣横生的语言娓娓道来。它既没有刻板的理论教条,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而是一本必不可多得的现实指南。正如著名行为学家孙路弘所说: 《简单的逻辑学》就如一场及时雨,一本治愈社会疾病的宝典,的确是应该人手一册。 作者在书中告诉我们,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然而逻辑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作者以其简练而又充满趣味的笔触,将逻辑学活化为一种艺术,从它的基本原理,到论证,到非逻辑思维的根源,再到28种就发生在你身边的非逻辑思维形式,带领我们进入这个精彩无比的逻辑世界,体会妙趣横生的思维交锋,跨过无处不在的逻辑陷阱,让你沉醉其中,欲罢不能。 [编辑推荐] 《简单的逻辑学》作为最畅销的逻辑学科普入门书,被香港中文大学奉为40本英文经典之一,被哈佛大学校内书店视为皇冠书籍,还曾位列台湾诚品网络书店英文畅销书榜第一名,同时,还是国内最畅销、读者热评近2万条的五星好书,本书再经湛庐文化策划出品,重磅回归。 这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正如著名行为学家孙路弘所说:缺乏逻辑已成为社会的一种流行病症:逻辑紊乱症候群。而《简单的逻辑学》就如一场及时雨,一本治愈社会疾病的宝典,的确是应该人手一册。 作者D.Q.麦克伦尼在书中提出了28种非逻辑思维形式,抛却了逻辑学一贯的刻板理论,转而以轻松的笔触带领我们畅游这个精彩无比的逻辑世界,让你沉醉其中,欲罢不能。 湛庐文化出品
下载说明
1、简单的逻辑学是作者D.Q.麦克伦尼创作的原创作品,下载链接均为网友上传的网盘链接!
2、相识电子书提供优质免费的txt、pdf等下载链接,所有电子书均为完整版!
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
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
注意力要求我们对……每个要素都作出敏捷主动的反应。
【02确认事实】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
事件是有事物组成
要确认事物的存在,你只需实地去考察。
证明真实性的依据: 直接证据法:直接找到证人求证 间接证据法:官方记录(警局记录、死亡报告等)、当时的报纸、照片、回忆录、日记、过会档案等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
认真审查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是最重要的。
【03观念与其对象】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对应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
最有效的确认观念正确与否的方法,是透过观念本身去观察其所表现的对象。
【04留意观念的本源】与事物接触得越多,对它的理解就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
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高效地思考。
<图片1>避免错误推理的陷阱固然重要,但我们还是应该花更多精力来领会逻辑思维的正确原则,毕竟这是有效思考的前提条件,也是日常生活的行动起点。
古希腊诗人品达曾大声疾呼:“找到你自己!”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们应该“完整地活着”。如果说“合乎逻辑地活着”不能与“完整地活着”想等同的话,它至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
逻辑推理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论证。论证的成败取决于其所包含的推理的好坏。
成就一个正确有效论证的所有因素: 1.建立一个论证推理的过程,就是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推断出第二个观点,而第二个观点之所以正确,是由于第一个观点的正确。
论证可以是错综复杂的,这主要是因为它可能会包括许多命题。但是,每个论证,无论它在形式上是多么复杂,本质上都是极其简单的。每个论证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前提是一个支持性命题,它是一个论证的起点,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它在前提的基础上得出,并为大家所接受。复杂论证通常包含大量的前提,而且各前提之间往往相互作用,具有一定的关系。你可以有一整套相互关联的前提,其中一个可能建立在另一个前提之上,所以要摆正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
从一个论证出发得出多个结论极为少见,实际上,这种情况也要尽量避免。单一确定的结论总是最好的。这只是换句话来说明,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前提,支持性命题,常见的逻辑提示词,包括“因为”、“既然”、“由于”;结论,被证明的命题,常见的逻辑提示词,包括“因此”、“所以”、“从而”。还有更详细的表述方法,表示前提的如“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表示结论的如”我们有必要这样做“,等等。一个正确论证的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
还要保证这个前提可以提出最终正确的结论。 2.从全称到特称全称命题的特点是,如果它为真,那么这个说法适用于同一类别中所有特定的个体。
3.从特称到全称 对部分有效的结论,不能肯定对整体也成立。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前提对结论来说必须是充分的。
整体包含部分,但是部分不能代表整体。
只要能够保证结论包含的范围完全落在前提的范围之内,不能作出确定的结论,但可以作出可能的结论。以偏概全是人类的某种天性,尽管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4.断言一个命题,是某种可真可假的论断的语言表达。
每个命题,主项,是要言说的对象;谓项,是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断言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
断言是将观念聚合并配对的过程,测试断言的正确性就在于聚合在一起的观念是否在实际中相互切合。 5.否定命题 6.比较 7.比较和论证 8.正确论证 9.条件论证 10.三段论 11.前提的真实性 12.前提的相关性 13.事实命题,价值命题 14.论证结构 15.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量 16.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质 17.归纳论证 18.评定论证 19.构造一个论证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子。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成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
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的事物的内部变化。
充足理由律:也叫因果原理,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生存在的原因,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这显然是很荒谬的。
矛盾律:同一律的延伸,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避免矛盾就是避免谬误。如果说逻辑学的第一要务是反映真相,那么很明显,消除真相的对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
有时我们会有一些自相矛盾的看法,并且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大部分人会觉得不自在,但还有一种允许自己坚持与事实不符的说法是人为有意的,故意将观念与事实割裂开来,不去考察观念与事实之间是否相符。这种态度就是,不要用事实烦我,我已经决定了。逻辑在此无用武之地,这种非正常的推理为谬误提供了辩解服务。 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是不证自明的,是不能被证明的。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
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你常常会发现自己所处的境地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黑或者白,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
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不确定,因此,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如果确定是可能的,那么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最终会水落石出。
3、万物终有其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理由。作为理性的动物,我们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
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
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讲反映其根源的特性。
这个特性的实践意义,体现在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原因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探寻方向。 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
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据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5、区分原因 动力因: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鸟笼的动力因是弗莱德,他制造了它;它的质料因是松木、钉子、螺丝和油漆;它的形式因是鸟笼特定的外形,以此来区分文件柜或是窗棂之类的东西;它的目的因是为小鸟提供一个可以栖身的场所。
一个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6、定义术语 定义术语,定义的是术语所代表的客观事物。 定义的过程,就是根据特定事物(要定义的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方式,给它一个精确位置的过程。 在定义一个术语或词语的过程中,尽可能严格地划定它所代表的事物的边界。 定义术语,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即众多在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若不能,只能通过描述来宽泛地说明事物,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并且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论证是逻辑活动,任何特定的论证都是推理过程的具体表现。这个过程的下一步就是更加仔细地考察直言命题。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只要能够保证事物的真实性,就应该明白地讲出实际情况。 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仅仅描述一个主观事实,反映说话者的观点或者坚定的信念,而不反映任何客观情况。 8、普遍命题 普遍命题的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称肯定命题肯定了某个类别的所有事物的某种共性;全称否定命题,指“没有”的陈述,如没有鱼有脚,是强调某个类别缺乏某种特性。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会被定语“一些”、“大部分”所限定;单称命题表述的事物是单个的个体。 特称命题通常都是模糊的。“一些”包含了太多的选择,它可能是99%,也可能是2%。但是,也可以是非常精确的,如,16%的运动员… 有些人会故意省略诸如所有、有些之类的定语,因为他们希望观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他确实没有直接说,但他暗示了。
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伦纳德·尼莫伊
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1、全神贯注。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
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
2、确认事实。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
要存在无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础。
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
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
3、观念与其对象。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
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
观念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而非最终目的。
4、留意观念的本源。观念能感知的来源是独立于人脑意识的客观事物。
类似“牛头马面”的观念,没有对应的现实事物,就是主观事实,只存在于大脑中。 5、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由客观存在的事物、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和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三部分组成。 观念有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两种,后者在客观世界中通常有多个来源。简单观念相对容易验证,因为其对应的客观事物只有一个。后者很容易出现错误观念。错误观念,对客观事物作出偏离其本源的错误反映。
6、将观念付诸语言。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结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
但总有词不达意的经历。很多时候,仅仅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自己要表达什么,回头重新审视观念的外在来源,理清思路,合适的表达随之而来。或许我坚信小人国的存在,对它有全面的想象。或许我可以用丰富多彩的词语来表达那些想象,但它们只能揭示我的思想状态,而不是现实的真实情况;它们揭示的只是主观事实,而不是客观现实。
7、有效沟通。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
下一步是为观念建立连贯的陈述。
仅仅说出词语,没有说任何相关的信息,对此无法作出真假判断。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作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逻辑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命题易于理解的时候,可以轻易分辨真假。但命题本身含混晦涩,就必须先找出命题本身的含义,然后才能做出真假判断。 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最好能清楚地讲明背景信息。说完整的句子。
不要将主观看法当作客观事实。
如果想让某个主观命题被接受,就必须为它作论证。避免使用双重否定。
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不要对外行人使用业内行话,沟通的关键是理解,避免说话态度傲慢,或者故作高深。因此,要对听众的组成及背景作出准确的判断。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
在你试图说服别人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你要告诉他们你是如何定义不公平的。
逻辑学上将多义词称为双关语,要尽可能地谨慎使用。 9、避免闪避式语言。 将简练与优雅完美地结合,直抒胸臆却并非口无遮拦。委婉表达很重要,却不应该使其成为信息缺漏的根源。使用者塑造语言,同时语言也塑造使用者。如果持续使用扭曲现实的语言,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10、真相。 真相是努力的意义所在。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二为逻辑真相。
本体真相的对立面是虚假的幻象,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上的,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撒谎是一个心理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当人们撒谎时,脑子里其实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真相是什么,而在表达时却有意地欺瞒篡改。
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称为符合论。从属于其的融贯说,是指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但是,依据融贯说得到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语言逻辑应该以事实逻辑为基础。--路易斯·D·布兰代斯
缺乏逻辑已成为社会的一种流行病症:逻辑紊乱症候群。--孙路弘
另外,封底的推荐语中,我相信逻辑,比如说,有一个峡谷,所有人都说过不去,那里是万丈深渊,但如果逻辑推论出那里应该有一座桥,我就会走过去。-----张维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