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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歌·(试读) 1 七十年代,我们刚搬到这个地区时,瓶装酒特许专卖店的隔壁有一家干洗店。店是一对名叫安德里亚•嘉拉索和图玛丝•嘉拉索的马耳他夫妇开的,我和妻子慢慢与他们混得很熟。几年前,嘉拉索夫妇的干洗店关了门。至于为什么要关门,不得而知,门上也没有张贴“对顾客造成不便表示歉意”的布告,也没有任何关于店铺即将重新开张的保证。前些年一直用作干洗店的房屋被遗弃了相当长的时间,前门和门后堆满了垃圾邮件和未付账单。 我和女儿克莱尔住在一起。她今年三十八岁。五年前婚姻破裂后,就搬来和我住;当时她原本只想住一两个星期,等恢复平静就搬走。澳大利亚的冬季刚刚过去,我待在威尼斯,回家时发现冰箱空空如也。我不知道克莱尔为什么不买吃的东西,她是个非常成功的设计师,薪水丰厚,所以并不是钱的原因。我问她为什么不买点吃的,她嘴上说买了,但实际上并没有买。吃的东西在哪里呢?我从机场坐出租车回来,走进家门,发现冰箱里没有牛奶。从威尼斯飞回墨尔本的漫长旅途令我精疲力竭,因此我很可能对她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克莱尔比她母亲还容易哭。我说了声对不起,她又哭了一会儿。“哦,没关系,爸爸。我知道您不是有意的。”我有些无法理解她。 即便是有了现代化的大型客机,威尼斯与墨尔本之间的距离仍然犹如两个世界。你只能调整你自己。威尼斯与墨尔本并不在同一个星球上;不管飞机飞得多快,不管坐飞机变得多么舒服、多么愉悦,威尼斯到墨尔本的距离永远不会比威尼斯共和国时代更近。这里是春天,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非常干燥,了无生气。回到家里,面对一个空空如也的冰箱;我只记得这些。我甚至无法给自己泡杯茶。所以,从机场出租车下车没两分钟,我就又向商店走去。 在瓶装酒特许专卖店旁边拐弯时,我仍然没想清楚,自己是高兴回家,还是后悔没在威尼斯再多待一两个月,或者多待一两年,或者是永远。为什么不呢?在经过以前是干洗店的那家店铺时,我沮丧地问自己,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回家呢?这时,一阵新出炉糕饼的美妙香味扑鼻而来。二十年来,我们在步行去商店时总会经过嘉拉索干洗店,闻到的只有干洗化学洗涤剂的味道。我停住脚步,透过这家店敞开的门往里看。这是一家新店。我估计我当时一定是露出了微笑。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愉快的惊喜!柜台后的女人与我四目相对,也向我报以微笑,好像很高兴,因为她看到一个陌生人正站在街上欣赏她漂亮的店铺。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店里挤满了顾客,她很忙,所以,微笑是我们之间传递的最简单的示意。然而,她的微笑还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沿着街道走着,为自己能回到家而不是在威尼斯度过余生感到高兴。 威尼斯总会触发我内心的伤感,总是让我深信有些努力毫无意义。每个人不都是如此吗?我漫步在那座永恒的城市,感觉自己就像是不可捉摸的维克多•麦斯克尔。实际上,我对此并不是那么介意。我总是会很享受地沉迷于自己的忧郁。不要问为什么,很可能是父亲那边的家族遗传,阴郁的苏格兰人性格的影响,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可我从没到过苏格兰。在这个干燥的春天的早晨,当我在超市货架间的通道里搜寻要买的东西时,忧郁却消失殆尽,感觉新糕饼店里那个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丽女人在用微笑迎接我回家。超市里,我一边努力回想要买的东西放在哪儿,一边想着那个女人动人的微笑。当时,我的脸上很可能是带着一丝窃喜,仿佛发现了一件别人都不知道的事;如果别人的脸上也有这种表情,我会感到很愤怒。 甜糕饼不是我们的常规饮食,但从超市回家的路上,我却走进了那家糕饼店。得花点时间排队,我倒是不介意排队等待。除了柜台后面的那个女人,店主还包括一个年近五十岁的男人和一个不超过五六岁的小女孩。男人和小女孩正从店铺后面的厨房里端进一盘盘糕饼,那个男的一边鼓励小女孩,一边时不时停下来招呼客人。顾客们的心情非常愉快。星期六上午,人们常常会很不耐烦,但此时却完全看不到,没有人试图插队,甚至连类似的情况都没有。我站在那里,享受着糕饼的芳香和这里的友好气氛,感觉就像是迈进了一个慷慨的、充满传统友爱的小避难所。我断定,这与经营这家店的一家人有关系,他们理智、知足、天性朴实,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的举止和风度。 轮到我时,我向她要了半打芝麻饼干。看着她用鳄鱼夹夹起一块块饼干,另一只手拿着纸袋,不慌不忙地逐个将饼干放进纸袋。那郑重的表情仿佛是在说,为我服务值得她倾尽全力。这个女人四十出头,约摸四十三四岁,皮肤黝黑,非常漂亮,大概来自北非。与漂亮的外形相比,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那泰然自若的状态。她让我想起曾经在西班牙人(尤其是马德里人)身上经常看到的优雅仪态,一种含蓄的尊重,流露出对人性尊严的信仰;如今,这种品质在马德里已非常罕见,只能偶尔在年长者身上见到。正是因为这个女人透露出的谦恭优雅,店里的顾客才会有那样的回应。她把那袋芝麻饼干递给我,我对她表示感谢,她则对我还以微笑。就在她转过头之前,我在她那双茶褐色的眼睛深处看到了忧伤,那是一丝被刻意隐藏的忧伤。回家的路上,我开始好奇她经历过怎样的故事。 我和克莱尔说起这家糕饼店:“那些人感觉很单纯,你觉得呢?”克莱尔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看报纸。我说话时,她正吃第三块芝麻饼干。她咬了一小口,看了一眼,随即把饼干浸到咖啡里。她说,我不在时她也去过几次,但没发现这家店或经营这家店的人有什么特别有意思的地方。“他是个中学老师。”她说道,好像这意味着他们不可能有意思。接着,她继续看报纸。但我认为,这个澳大利亚男人和他充满异域风情的妻子之间很可能有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克莱尔仍然盯着报纸,平静且确信地说道:“爱情从来都不简单。您知道的,爸爸。”她说得很对。我的确知道,而且知道得相当清楚。她也一样。 大约一个星期后,我在图书馆里遇到了糕饼店的男人。他正和他的小女儿在一起。接下来几周里,我又在图书馆里碰到他几次。有时是一个人,坐在桌子边,埋头看着书。经常会有小孩跑来跑去,乱扔东西,不时发出吵闹声,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转移他对书的专注力。他就像个年轻人一样看书,能够忘掉身边的一切。我心里想,这个男人看书的方式就是铁证!证明他单纯的铁证!我可以拿来反驳克莱尔的嘲讽。我试着看他读的是什么书,但从来都看不清书名。我跟他打过几次招呼,但他只是冷淡地向我点点头。我想,他还认不出我。他的手很大,静脉明显突出。那是一双很漂亮的手,一个能干男人的手。在我看来,他更像一个工匠,而不是教师;但不是那种普通技工,而是精于某种手艺的工匠。比如木匠。所以,即使说他是一名乐器制作师,我也不会感到惊讶。可以想象得出,他那双手很有可能为他美丽的妻子制作一架爱心大键琴。 他合上书,站起身,我发现他个子很高,有点驼背。目送他走出图书馆,他胳膊下夹着书,目光盯着前方的地面。我很想知道,是什么令他和他妻子走到了一起,那个皮肤黝黑、充满异域风情的女人。 十月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我在露天公共浴场又碰到他,天气暖和得不像是春天,更像是夏天。我在游泳池里游了几个来回,发觉一个人一直在相邻泳道里和我保持同步,一样都是自由泳,连胳膊上下交替的节奏也完全一样。我游完二十个来回,从浅水区站起来,背靠在游泳池边上,摘掉泳镜。这时,一直在相邻泳道游泳的人也站了起来。我立刻就认出他是糕饼店的那个男人。我并不打算和他说话,因为他看起来一副坚决不认识我的样子。所以,当他向我问好,并问我是否经常游泳时,我感到很惊讶。我说,我正想经常来游泳。他表现出来的友好让我感到很高兴,但也很好奇,是什么导致他改变了对我的看法。 我和约翰•帕特纳就是这样认识的。两个肩并肩的泳者。游完泳后,他邀请我去泳池咖啡厅一起喝咖啡。我们边喝咖啡,边看着他女儿和两个学前班小朋友上游泳课。那个女孩总是大声对他喊:“看我,爸爸!”他也总是会大声回答:“我正看着你呢,亲爱的。” “她很漂亮。”我说道。他眼睛里充满了骄傲和爱意。我想起克莱尔在她这个年龄时和我的关系。那些日子里,我们是多么的亲密无间,两人的友谊充满了丰富的感情、爱意和体贴。我在约翰•帕特纳和他女儿身上再次看到了这一切。他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胡莉娅。他向我介绍时,小女孩正严肃地看着我,我发现她有一双和她妈妈一样的眼睛。不记得那天我和约翰都谈了什么,但我一直记得,纸杯里的咖啡莫名其妙地有股游泳池水的味道。两个星期后,我看到他一个人在图书馆,便提议一起去天堂咖啡厅喝咖啡。他似乎很高兴见到我。 从那以后,我们每一两周就会见一次面,一起去天堂咖啡厅喝咖啡。他开始一点点跟我讲述他们的故事,开始时讲得很慢,吞吞吐吐。首先是关于他和美丽妻子萨碧雅的故事。萨碧雅来自突尼斯,在巴黎时和他结婚,当时他还是个年轻人,她也刚过少女的年龄。接着就是关于他们的小女儿胡莉娅那美丽却骇人的故事。现在,他们住在糕饼店的楼上,有两三个房间。楼上不可能留给他们太多的空间,厨房在一层的店铺后面,萨碧雅就是在那里制作美味的糕饼。从大街上就可以看到他们家的厨房。深夜,我带着克莱尔的澳大利亚牧羊犬“斯达比”最后一次遛弯时,经常会看到糕饼店的厨房里亮着灯。 自从那天在浴场一起喝完带着游泳池水味道的咖啡,我就发觉他对我有了诉说的欲望。不过他是一个谨慎、寡言少语的人,我着实花了点时间才让他确信我对他的故事很感兴趣。他反复对我说:“我希望没有让您感到厌烦。”接着,他笑了起来。这是一种暗含各种保留和不确定的笑。这种笑让我感到焦虑不安。我担心,他可能会觉得向我透露太多,不再继续说下去。但我是一个完美听众,我这样对他说,我是他遇到的或可能遇到的最佳听众。 我总是说上本小说就是我的最后一本小说,我已经写够了。完成上本小说后,我对克莱尔说:“就是它了,再也不写了。”她问我打算做什么,我回答说:“退休。人总要退休的。去旅游,享受自我,早上睡懒觉。”她怀疑地看着我:“您会去打保龄球吗,爸爸?”我是她父亲,她有资格说这些小俏皮话。我非常确定那会是我的最后一本书,因此给它起名《别了》。我想,对书评员和采访者而言,这已经是非常直接的暗示,他们总是密切关注我们某些行为的象征和含意。我会等着第一个采访记者问我:“那么,这是您的最后一本书了?”我则准备好回答说:“是的。”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结束。但是,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他们问我的却是:“这本书是自传吗?”我引用了卢西恩•弗洛伊德的名言:一切皆为自传,一切皆为肖像。麻烦的是,他们却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弗洛伊德这句光芒四射的小隐喻。于是,我去威尼斯待了一两个月,享受独处的忧郁。回到家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并不知道如何才能做到无所事事。我一生中还没学会碌碌无为的技能。我很快发现,不写书比写书更难。如何才能停下来?这是个问题。有段时间,我通过做别的事来掩盖自己的恐慌,比如,在工作日上午十点左右去国家美术馆。这很让人泄气。因为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像我一样无所事事的人。我观察过他们,发现所有人都是独来独往。接着,我碰见了约翰•帕特纳,突然间,我有事可做。我可以听他讲故事。我很想知道,忧伤是如何在他美丽的妻子眼中扎根的。这就是我倾听故事的目的所在。我想找出其中的原因。 如果天气好,我们还会到天堂咖啡厅外面的悬铃树下,坐在人行道上的桌子旁。约翰喜欢抽烟。如果他坚持认为会妨碍我的工作,我就会告诉他:“这段时间我正在休息。”他坐了一会儿,用手指摆弄着未点燃的香烟,随后直起身,开始跟我讲述他的故事。讲完后,我们会一起走回店铺,但他手里的香烟却一直没点火。直到进了店里,他才终于点燃香烟。我猜想他是正在试图放弃。他告诉我,他原本来自新南威尔士南海岸的一个农民家庭。克莱尔说得对,他现在是一名中学教师,在当地高中教英语,那些孩子大都来自不说英语的家庭,英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这里非英语家庭的人口约占一半。说起他的学生时,他满怀尊敬。但我感觉,他对自己的工作并不满意。他爱他的妻子和女儿,也喜欢沉浸在书本之中。我觉得他是一个对书充满激情的人。 接下来,还是回到他的故事吧。我很快就开始意识到,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一次忏悔。但所有的故事不都是这样吗?忏悔?我们难道不是因为渴望获得宽恕而被迫讲述自己的故事吗? 2 餐馆后面的厨房又窄又小,唐•帕考斯正在做每周三固定供应的煮过头的多筋牛肉。这些牛肉是从沿路的屠宰场买来的,做好后再放进十来个水煮的绿皮小胡瓜,加上一两种调料,美其名曰“斯馥佳肴”。唐的个子有点矮,年轻时鼻子断过几次,看起来就像是被大象踩过一样。此时的唐有五十多岁,身体结实粗壮,行动敏捷,总是对自己的动作颇有自信。他正用长柄勺把“斯馥佳肴”盛进碗里,面前的煤气炉上放着一口大炖锅,右边的大理石工作台上大碗一字排开。突然,唐松开了铁制的大长柄勺,勺子落在炖锅里,肉汁溅到他白色衬衣的正面。他急促地倒吸着气,像突然想起一个紧急约会一样。紧接着,他整个人倒在了地砖上。 “唐之家”餐馆坐落在当时一条名为“奴隶街”的狭窄街道上,对面是阿诺•福特的布店,隔壁是安德烈和西蒙妮的文具店。从餐馆出来左转,经过文具店走到拐角处,再穿过广场,沿着广场另一头的斜坡走上大约一百米,再穿过铁道,就到了当时在当地制造刺鼻气味的总源头:伏吉拉尔大屠宰场。对当地人来说,屠宰场的这种特殊气味就象征着工作和家庭。有时这种气味会比其他气味更刺鼻,有时又几乎察觉不到。就像天气一样,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春夏秋冬,这种气味一直都在。和许多事物一样,住在这个地方的人们,因为对这种气味非常熟悉,因此并不觉得十分刺鼻。只有新来的人才会皱起鼻子。 唐的妻子胡莉娅用绳子在餐馆窗户下半区拉了一条红色格子窗帘,但窗帘总是拉开的,日光可以照进这间不大的餐厅,店主也能看到外面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餐馆里,一张涂过漆的简朴木制吧台立在前门正对面,胡莉娅就是在这里摆弄面包、葡萄酒和咖啡。门边和窗边都被刷成了绿色,暗粉色的墙面已经褪色,透出一份宁静,很像新摘的蘑菇腹面。胡莉娅总会把洗烫过的红色或绿色格子布铺在餐厅的六张桌子上。离门最近的吧台一端放着一个绿色的陶器罐,根据季节的不同,会插上一大束黄色雏菊或黄褐色菊花。餐馆唯一的广告招牌就横挂在门上方的透气窗上,字母被漆成红色,漆得不太专业。餐厅后部,在门对面吧台的右边,挂着一个珠帘,穿过珠帘,就是唐•帕考斯干活的厨房。“唐之家”的顾客都来自街区周围,其中很多人都是屠宰场里的低层管理人员。他们在这个小餐厅里津津有味地吃着午餐,很少会看到不认识的人在吃饭。通常情况下,陌生人是找不到“唐之家”的。 这家餐馆是唐•帕考斯和突尼斯妻子在二十年前开的。那是1946年的冬天,战争刚刚结束,局势非常混乱,每个人都在努力适应环境。战争之前,唐•帕考斯是个商船船员,战争期间在船上当厨师。签署和约时,他被困在巴黎。直到遇到胡莉娅,唐才决定尝试开个餐馆。当时,胡莉娅二十八岁。后来的日子里,他总是既惊奇又骄傲地声称:是胡莉娅让他找到了人生的意义。相遇那一天,他们两个都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环境。看到对方时,两人立刻就有一种强烈的直觉,知道他们会彼此相守到终老。他们的结合从来都不需要用孩子来变得圆满。唐和胡莉娅本身就能令对方更圆满。 唐自认为厨艺高超。但在一个好厨师看来,他甚至连中等水平都算不上。餐馆的兴旺并不是因为唐的厨艺,而是因为他的活力和乐观,因为他乐于与客人相处。对唐•帕考斯来说,所有人都很平等;不论是好人、坏人,美的、丑的,老的、少的,体弱的、机敏的,在唐看来,都大同小异。他曾乘船去过世界上最野蛮的港口,见识过旅途上的各色人等。即使你是半个人类,也一样会感受到唐对你的关爱。即使你是一只流浪狗或流浪猫,他也会在厨房后门拿着剩饭喂你,也就是现在鹅卵石巷道小路的尽头。当然,唐的宽容也是有限度的,但通常都能敞开心扉面对世界,他的友爱一视同仁。他并不信教,但和信教的人在一起时也不觉反感。唐拥有传递幸福的天赋,其天赋来自于他母亲。他举止大方慷慨,能够打动最阴郁的人,使他们露出微笑。 遗憾的是,他死去的方式也很自我。从唐倒下到胡莉娅从餐厅回到厨房,总共不到两分钟。她拉开珠帘,走进厨房,嘴里正唠叨着什么。她希望看到碗里已经盛好菜,好端出去送给正在等待的用餐者。随即她就看到了死去的唐•帕考斯,但并没有像看到恐怖事物一样尖叫,或做出其他形式的反应。她跪在龟裂破旧的地砖上,俯在丈夫身旁,双手轻轻抱着他的头。“唐!”她轻声祈求,仿佛希望能够叫醒他。她知道他死了。毫无疑问已经死了。但她不相信。这是她第一次在丈夫脸上看到不满和痛苦。直到后来,她都一直记得这种表情。 两天后,在医院的太平间,外科医生对唐进行了尸检,发现他腹腔主动脉壁内的动脉瘤已经破裂。“唐几乎没遭什么罪。”胡莉娅去医院取报告时,外科医生再次向她保证。这名外科医生个子很高,大鼻子下留着一撮小胡子,眼睛下垂,眼神中带着忧伤,仿佛把整个世界的重量都扛在了自己肩上。他让胡莉娅想起了法国的尊贵救星戴高乐将军,和他在一起感到很安全,即使坐在太平间旁边的办公室里,她还心存侥幸地想着,外科医生可能会告诉她,唐根本没死。 “那么,他已经死了是吗?”她问道。直到此时,她仍心存一丝微弱的希望;可话一出口,希望就眨着眼睛溜走了。 “噢,是的,帕考斯夫人,您的丈夫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们对此毫无疑问。”外科医生笑着摸了摸小胡子,她刚看到他时脑子里闪过了希特勒的胡子。“帕考斯夫人,就年龄而言,您的丈夫是个非常健康的人。”外科医生的话里透着一种令人舒心的惊讶,甚至让她恍惚以为,他是在告诉她一个好消息。“您一定把他照顾得很好。您丈夫的动脉瘤破裂时只不过用了几秒钟,他就因流血过多而死。”外科医生陷入沉默,深思了片刻。接着噘起嘴唇突然发出“嚯!”的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桌子对面的胡莉娅张开双手。 胡莉娅吓了一跳。 外科医生紧紧盯着她,接着用低沉的声音宣布说:“口子一旦打开,帕考斯夫人,他强大的心脏就会以惊人的速度将血液输向腹腔,心脏在英勇且奋力地履行它的职责。但这一切都是徒劳。”他停顿了一下,吸了口气,然后斜身靠向胡莉娅,带着一种不怀好意的紧张感。“当身体内的大动脉决堤时,心脏越强大,死得就越突然。”他坐了回去,那表情像是刚刚向胡莉娅表述了一件令他非常满意的事。她怀疑自己是否应该向他表示某种程度的祝贺。但是,面谈结束了。外科医生还有别的事要做。 ~~~ 胡莉娅与外科医生的面谈,象征着她与唐•帕考斯二十年幸福生活的正式结束。从现在开始,四十七岁的她孤身一人。她谢过外科医生,从椅子上站起来,回到餐馆。餐馆里异常寂静,鸦雀无声。没有了丈夫唐,这里一片落寞、空空荡荡。 餐馆楼上的房间里,她坐在床边,眼睛看向窗外,盯着街对面阿诺•福特店铺楼上的窗户。她一直没有脱掉外套,双手紧紧抓着放在大腿上的手提包,仿佛在期待别人随时叫她起来,赶去某个地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并没有人来叫她。窗户下面的街道上传来小孩在玩耍的声音,还有汽车的喇叭声和时不时的问候声或告别声,混合着屠宰场发出的刺鼻气味。这就是她的家。如果可能,她很想回到久远的古代,加入本部族女人哀悼的行列,放声恸哭一场。但在很久以前,她就失去了这样的仪式。过了许久,胡莉娅蓦地想起,唐再也不会回家。她开始无助地抽泣,丈夫的死就像在她胸口箍了一个铁箍,让她感到无比痛苦。 最后,她止住哭泣,从床边站起身,下了楼,把外套挂在衣柜里,手提包放在厨房的工作台上;泡了一杯清香的薄荷茶,双手捧着玻璃杯,把杯子捧到鼻子下,希望通过熟悉的香味来缓解自己的悲痛。透过珠帘,她甚至还能看到唐的影子。他正站在餐厅的一张桌子旁,看着窗外,和一个客人交谈,拿着餐巾的手比比划划。他是如此的真实,甚至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唐!”她低声喊道,此刻,她的心里有一种绝望的空虚感。“你还记得吗?你答应过我会一直爱我,永远不会离开我。” 她关上餐馆的门,贴上一张布告。接下来好几天,她都是漫无目的地在屋里徘徊,一会儿拿起炖锅,然后又放下;一会儿走到后门,看看小巷,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她哭过很多次,无法静下心来做任何事。安德烈家有一条灰色的狗,名叫“托尔斯泰”,是一只上了年纪的大型俄国猎狼犬。它就像灰色的幽灵一样,踱到后门,将头紧紧贴在她身上,抬头注视着她,眼神中带着深深的忧郁。她抚摸着这只漂亮动物的头,只顾倾诉内心的悲伤,它则紧紧靠着她,专心听着,潮湿的毛皮发出动物身上特有的淡淡酸味,那种令人愉悦的气味飘到了她的鼻孔里。 一天晚上,街上的孩子们都回了家,街上不再有汽车按着喇叭经过。她坐在以前和丈夫一起在楼梯下搭建的小起居室里,给她在伊尔捷的弟弟写信,周围一片寂静。每当夜晚来临时,她的内心就会升起一股异乎寻常的思乡渴望,就像干涸许久的泉眼又重新冒出水,带着气泡浮到表面。 最亲爱的哈基姆,她写道。我的男人死了,现在我孤身一人。我已经决定回家,但首先必须要把这里的事情安排妥当。如果能找到买家,我会卖掉我们的餐馆。房子不是我们的,是房东安德烈的,他是个好人,会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尽可能安排好一切。 她又补充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事,并询问家人过得如何。写信时,她一直在努力回想,想清晰地回忆起那个地方的样子。自从三十年前和母亲一起离开后,她就再也没有回到过那个地方。当时,她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女孩。 ~~~ 几天后。在伊尔捷筑路队上班的弟弟哈基姆干完一天的活儿后回到家,他的妻子站在门旁,接过他的夹克,两个未婚的女儿萨碧雅和扎伊拉站在母亲旁边看着他。由于沾满了路上的灰尘,哈基姆的胡子变得发白,妻子把老花镜和那封信递给他,他就站在那里,把信封转向门口的光线,仔细查看笔迹。他用变了形的大拇指指甲抠开信封的封盖,抽出里面仅有的一张纸,把它摊开来。他向妻子和女儿大声朗读了姐姐的信,速度很慢,在小心翼翼地念准每一个字,念完每个词组时都会默默地稍作停顿。自从哈基姆加入共产党,就丢掉了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但他并没有丧失理想和自尊。念完姐姐的信后,他抬起头来看着妻子和女儿。“唐•帕考斯死了。”他一边说,一边仔细观察她们的表情。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位姐夫。“姐姐要回家了。” 洗过之后,哈基姆走到院子里,坐在石榴树下的长凳上,在太阳的余晖下点燃一根香烟。院子的墙头上方,远处的圆形剧场遗址清晰可见,古老的石头在黄昏的光线下发出金黄色的光芒。妻子端来一杯薄荷茶,他向她说了声谢谢。随后她就回到屋里准备晚餐,他则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一边呷着茶,一边发出轻微的啧啧声,时不时吸上一口香烟。他在姐姐的字里行间读出了绝望,并已经感觉到她的痛苦。他们已经三十年没见面。他决定让小女儿萨碧雅去巴黎陪伴胡莉娅,给她帮帮忙,直到她卖掉餐馆,打点好一切,搬回伊尔捷。一想到姐姐背井离乡,在一个遥远的城市里独自悲伤,他就觉得无法忍受。哈基姆一边在脑中琢磨这个决定,一边思考家庭模式的形成:就像织地毯时会不断重复的图案一样,家庭模式也是代代相传的。他想起三十年前,胡莉娅和母亲坐公共汽车离去时的情景,公共汽车从邮局开走时,他和父亲还有两个兄弟站在一旁,姐姐和母亲把脸紧紧贴在车窗上,挥手向他们告别。当时他还未成年,根本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要离开,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萨碧雅从屋里走了出来。两个女儿当中,他更喜欢萨碧雅。她向父亲走去,从长凳上拿起放在父亲身边的来信。他盯着女儿的样子,从她的表情中看到了渴望。“难以满足的人”,他这样称呼这个女儿。两个女儿当中,命运已经在萨碧雅身上留下了印记。为什么?没有人知道。但从她出生那一天起,他就已经知道,她将来不会和另一个女儿一样。他和萨碧雅之间可以相互理解,这连他们自己也无法解释。他知道,萨碧雅能够应付胡莉娅的悲伤,如果给她提出要求,她甚至能够应付整个巴黎、整个世界。他用充满爱意的眼神看着正在读信的漂亮女儿,心里在想:是什么使得某些人会如此与众不同,以至于无法与别人共享同样的命运? 萨碧雅在狭窄的长凳上坐下,把头靠在父亲的肩上。“您想念姑姑吗?”她问道,脑子里想象着巴黎的姑姑胡莉娅。她渴望见到姑姑,渴望了解巴黎。
内容简介
澳大利亚最受欢迎作家之一 英联邦作家奖得主亚历克斯•米勒最杰出的婚恋小说 英国奥兰治小说奖得主安妮•麦珂尔斯隆重推荐 1.异域风情:嘈杂热闹的小餐馆、漂亮高贵的黑人女孩萨碧雅、各种充满突尼斯风味的场景描写,让全书充满了异域风情。 2.精致的语言:女主角萨碧雅内心的挣扎和矛盾,在这本书中得到了非常细腻的刻画,极易让人产生共鸣。 3.极富冲击感的情节:为了忠诚而发生的背叛,萨碧雅正是为了忠诚于自己的婚姻,想和约翰拥有一个孩子,哪怕这个孩子不是约翰的,她要自己解决这个横亘在她和约翰之间的问题,最后将世俗社会认定的所谓“背叛”付诸行动,所以她一直在说:“这不是婚外情,我只是想要一个孩子……”。这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无疑是婚恋题材类的小说和影视作品中最富冲击力的一种。 21岁那年,突尼斯女孩萨碧雅乘上邮车,去巴黎看望亲人,从此一去不回;27岁那年,约翰乘错火车,走进一家巴黎小餐馆避雨,却坠入爱河,再也回不到澳大利亚。 “这不是婚外情。我只是想要个孩子。”——忠于婚姻的出轨,忠于爱情的背叛,让这部作品充 满了郁积于胸的热望和禁爱,矛盾与痛苦,神秘与柔情……令人无法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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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歌是作者[澳] 亚历克斯·米勒创作的原创作品,下载链接均为网友上传的网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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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小小小大西路的评论冬季恋歌那会迷屎个人,那个时期暗恋对象都是戴眼镜斯文男生,为什么现在长成大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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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夏随风XWJ的评论昔日男神裴勇俊结婚了,找了几张冬季恋歌的剧照,回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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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胖小花姑娘的评论童年的男神欧巴结婚啦,祝幸福!还记得当时冬季恋歌看了四遍[鼓掌][鼓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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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偷懒的咩咩的评论从冬季恋歌开始就很喜欢裴勇俊,可能剧情影响,觉得他跟崔智友好配,但是适不适合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正如你喜欢的,不代表别人喜欢,别人喜欢不代表你喜欢。而且感情的世界没有什么配不配的上,彼此喜欢,适合就好,所以祝福那对新人#裴勇俊朴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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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晨希同学的评论7-27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日子!曾经很喜欢的裴勇俊结婚了!昨晚回看了《冬季恋歌》!顺便怀念了朴龙河!7-27还是陈奕迅的生日!歌王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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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shinki回归正常生活的评论我也是不喜欢冬季恋歌,至今都没看完,情定大饭店比较好看,我喜欢宋允儿//@莲藕娃娃:对冬季恋歌无感 倒是比较喜欢情定大饭店里的角色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霸道总裁 里面的乔妹那时候又胖又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