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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前言 纽伦堡高级中学教程和讲话(1808—1816) 教程·手稿和口授笔录 中级班逻辑学:精神学说(1808/09年手稿) 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1808/09年口授笔录) 高级班哲学:特殊科学体系(1810年口授笔录) 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1808/09年口授笔录,1809/10学年修订) 初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09/10年手稿) 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10/11年断残手稿) 高级班与中级班宗教学说:宗教·关于上帝概念·精神宗教(1811/12年手稿) 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10/11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学年修订) 高级班哲学全书:主观逻辑(1809/10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学年修订) 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口授笔录,18ll/12、1812/13、1814/15、1815/16学年修订) 教程·第二手流传作品 初级班关于法、义务与宗教的学说(1809/10至1815/16学年) 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心理学(1811/12、1813/14和1815/16学年) 诠释、摘记与异文(以《哲学入门》若干章节为依据)讲话 1809年7月10日讲话 1809年9月29日讲话 1810年9月14日讲话 1811年9月2日讲话 1813年9月2日讲话 1815年8月30日讲话 附录·手稿 算术与几何 《特殊科学体系》的数学残篇 心理学残篇 判断逻辑笔记 亚里士多德《论灵魂》卷三摘录 译者注释 人名索引 本卷后记
内容简介
《纽伦堡高级中学教程和讲话(1808—1816)》中文版前言 梁志学 张东辉 本卷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黑格尔在纽伦堡高级中学执教的1808——1816年期间提供的教程,第二部分是他作为这所高级中学的校长发表的讲话。第一部分有两类,第一类是他亲自写的手稿和他修订过的学生记录,未曾收入《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二类是编入这个版本,流传下来的作品,原件已经散失。此外,还有五件残篇作为附录收入本卷。 一、纽伦堡教程的历史地位 黑格尔在纽伦堡的教学活动构成他的体系形成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他的研究工作以他发表的《逻辑科学》(1812、1813和1816年)完成了他的体系的纯粹哲学部分,与此相辅相成,他的教学活动以他编写的各类内容丰富的教程标明了他从《耶拿体系草稿》(1803——1806年)到《哲学全书纲要》(1817年)的思想发展路径,不仅在纯粹哲学方面是如此,而且在应用哲学方面也是如此。所以,他的这些教程是他的体系的一个轮廓清晰的雏型。 在《耶拿体系草稿》里,第Ⅰ册(1803——1804年)讲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第Ⅱ册(1804——1805年)讲逻辑、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第Ⅲ册(1805——1806年)讲精神哲学与自然哲学,尽管内容显得不完整,结构组织得不系统,但从总体上看,有一条主线却十分明显,那就是绝对理念经过纯粹逻辑阶段的发展,异化为各种前后相继的自然形态,最后逐步复归于自身。正是基于这个发展取向,在《精神现象学》问世以后,黑格尔在 1807年11月25日《班贝克报》上宣告,下一本书将包含作为思辨哲学的逻辑学的体系,而这一哲学的其余两个部分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这就意味着,他在完成体系的入门部分以后,将进而完成体系本身的各个部分。 黑格尔在纽伦堡是遵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哲学教育《通则》讲课的。这个《通则》规定,在高级中学里,初级班要打好用逻辑学锻炼思辨思维的基础,中级班要学习各门传统形而上学学科,即宇宙论、自然神学、心理学以及相关的伦理学和法学,“在高级班里,各个以前单独加以研讨的思辨思维对象则要最后在一部哲学全书中加以概括”。(见罗森克朗茨《黑格尔传》,柏林1844年,第254页以下)他对这个《通则》并不都以为然,因为在中级班里要求学生除了学习有关的康德批判哲学观点,还得学习他所反对的一种肤浅的心理学思想。但是,他按照这个《通则》进行的哲学教学活动也同时成了完善他的体系的过程。因此,收入本卷的各类作品虽然由于内容不同而有各式各样的题目,但都属于哲学全书的组成部分,在其中有它们的特定地位。 也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黑格尔以“哲学全书”的名称,扼要地陈述了他的不断臻于完善的思辨体系。在《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1808/09年口授笔录)》里,他很明确地说,“哲学全书是研究必然的、由概念规定的关联的科学,是研究各门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在哲学上的形成过程的科学”。因此,“全部哲学科学分为三个部分:1)逻辑学,2)自然科学,3)精神科学”。“逻辑学是关于各种作为纯粹思维产物的纯粹概念及其规律和运动的科学”。“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可以看作应用科学,它们不同于纯粹科学或逻辑学,因为它们是以自然和精神的形式体现的纯粹科学的体系”。与《耶拿体系草稿》相比,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在这里不仅把他的思辨体系称为哲学全书,而且按照他业已形成的关于绝对理念的辩证发展的概念,把这个体系划分成了三个部分。黑格尔1816年10月到达海德堡大学后,把他在纽伦堡的教程作了适当的修改,写成《哲学全书纲要》(1817年6月);他在这部《纲要》里写道:“哲学全书包含着一切真正的科学”;作为这样的哲学全书,“科学的整体是对理念的阐述,因此,它的区分也只有从理念出发才能得到理解”;所以,哲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即1)逻辑学,关于自在自为的理念的科学,2)关于处在自己的他在中的理念的科学,自然哲学,3)精神哲学,精神在这里是从理念的他在中返回自身的理念”。与这部《纲要》相比,我们可以看出,黑格尔在纽伦堡时期的教程已经给这部第一次宣告他的思辨体系的论著做了充分的准备。 黑格尔把讲授哲学全书的重点放到了逻辑学上,无论从哲学教学《通则》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制定思辨体系的进程来看,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要建立起一门在欧洲哲学史上首创的逻辑学,即思辨逻辑或理性逻辑,却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康德第一个提出了这个课题,要用他所建构的先验逻辑,去把亚里士多德以来大致没有变化的逻辑和长期争论不休的形而上学统一起来,但是未能成功。黑格尔在确立自己的体系时首先提出和解决的也是这个课题,不过他是在不同的时期靠绝对唯心论的立场这么做的。我们在《耶拿体系草稿》第Ⅱ册里看到,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把形而上学的观点逻辑化,把形式逻辑的范畴形而上学化,然而研究本体的形而上学与研究思维规律的逻辑学在那里依然是两大块,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纽伦堡时期的情况则与此不同。在《中级班逻辑学:精神学说(1808/09年手稿 )》里黑格尔写道:“各种逻辑规定分为两类,一类被归于存在物,另一类被归于思维本身;然而在这里理性仍具有这样的意识,即这些规定适合于这两方面的任何一个方面。”在《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1808/09年口授笔录,1809/10学年修订)》里,他又补充说:“我们通过理性所洞察的是一种内容,这种内容不仅存在于我们为我们自身所作的单纯表象或思维中,而且包含各个对象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本质,并具有客观的实在性”。这就是说,理性逻辑的各种规定、内容既是能知主体的思维规律,也是所知客体的运动规律,所以理性逻辑就既是作为形而上学的逻辑学,也是作为逻辑学的形而上学;这样,他就解决了康德提出而没有解决的课题。正是依据这个研究成果,黑格尔才随后在《哲学全书纲要》里写道,“逻辑学在本质上是思辨哲学”,“代替了那种以前被称为形而上学,并且作为一门与逻辑学分离的科学加以研讨的东西。” 这个课题的解决还包含着另一个方面,那就是传统逻辑、即知性逻辑与理性逻辑的关系。在《耶拿体系草稿》第Ⅱ册里,黑格尔在讲“思维的关系”时说确定的概念服从于同样的辩证法,在讲“作为思维规律的体系的认识活动”时突破了同一律,阐述了同一性与差异性的辩证关系,但理性逻辑应如何对待知性逻辑,则语焉不详。在《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1808/09年口授笔录,1809/10学年修订)》里,他进而指出,“知性是关于范畴的这样一种思维,这种思维坚持范畴的确定下来的规定,把它看作持久不变的”,从而批评了知性逻辑的局限性;并且同时指出理性高于知性的一个地方,即“理性在各种知性规定和判断规定方面表现为它们的辩证运动”,“理性的辩证法在于揭示这些规定的本性”,那就是它们“要向它们的对立物过渡”;此后不久,黑格尔又在《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口授笔录)》里指出了理性高于知性的另一个地方,即“理性超越了知性的各种规定或有限东西”,“因为它把对立物结合为一种统一性”。但关于理性逻辑与知性逻辑的关系,他在纽伦堡的教程里并没有给出概括总结,而是在《哲学全书纲要》里才在这些教程的基础上作出一个迄今仍然具有经典意义的说明:“在思辨逻辑中包含着单纯的知性逻辑,并且从思辨逻辑立即可以得出知性逻辑;要做到这一点,不需要别的,只需要去掉辩证的和理性的东西;这样一来,思辨逻辑就会变成通常的逻辑所是的东西”。 思辨逻辑本身的建立,就是要解决绝对理念如何以正题、反题和合题的三段式,由简到繁和前后相继地在纯粹逻辑形态中展开自身的课题。在《耶拿体系草稿》第Ⅱ册里,黑格尔已经超越康德的先验逻辑,开始以这样的方式解决这样的课题;但由于逻辑和形而上学在草稿的结构方面还分为两大块,他也就未能彰显思辨逻辑的概貌。纽伦堡时期的教程则不同。在《中级班逻辑学:精神学说(1808/09年手稿)》里,他以辩证法的三段式直接将“逻辑学分为客观逻辑、主观逻辑和理念逻辑”,并且在《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1808/09年口授笔录)》里开宗明义,说出“哲学科学的开端是直接的、无规定的存在概念”,表示绝对理念在纯粹逻辑形态中的发展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范畴演绎。在《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10/11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学年修订)》里,黑格尔又前进了决定性的一步。他说,“逻辑学可划分为三个主要部分:Ⅰ.关于存在的逻辑学,Ⅱ.关于本质的逻辑学,Ⅲ.关于概念的逻辑学”。同时他还解释了这三个部分的内容,说“第一部分考察存在在其直接性中所具有的各种规定;第二部分考察本质,即在自身存在的存在;第三部分考察概念,即在自身同时普遍地为了自身定在而得到规定的存在”。与《哲学全书纲要》相比,可以看出:这种划分已经达到最后定型的阶段,因为这部纲要也认为,逻辑学“分为存在的逻辑、本质的逻辑和概念或理念的逻辑”;但这种解释尚未成熟,因为只有这部纲要才说明了三个部分是“直接思维的逻辑、映现思维的逻辑和离开自身的映现而以其实在性存在于其自身的思维的逻辑”。 理性逻辑的这三个部分也同样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就存在论而言,在《中级班逻辑学:精神学说(1808/09年手稿)》里,质与量是统一于无限性,也就是质与量交互过渡的无限进展,即“自相联系着的自我规定活动”,还没有摆脱单调的无限性;在《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10/11年断残手稿)》里,质与量则按照辩证法的三段式统一于尺度,即一种由质加以规定的特别的定量,所以,“当一个事物的尺度得到改变时,这个事物本身就发生了改变”。就本质论而言,黑格尔在前一个教程里说,“本质范畴是质料、形式和根据”,并且把根据规定为自身包含存在物的对立的第三者,从作为自己规定自己的活动的根据推演出整体与部分、力与其表现,从具有独立关系的根据推演出实体性、因果性和交互作用,但整个来看,各个本质范畴在这里还缺乏严密的演绎,因而缺乏合理的安排;但在后一个教程里,黑格尔则严格地按照辩证法的三段式,推演出了本质的规定(同一性、差异性与根据)、现象(物、现象与关系)和现实性(实体、原因与交互作用),使本质论达到了成熟的形态。就概念论而言,在《中级班逻辑学:精神学说(1808/09年手稿)》里,主观概念是作为“主观逻辑”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构成的,在《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1808/09年口授笔录)》里,理念是作为“理念论”由生命的理念、认识和绝对理念构成的,虽然也谈到“客观性即得到实现的目的”,但概念论还不是由主观概念、客体和理念构成的,只有在《高级班哲学全书:主观逻辑(1809/10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学年修订)》里,作为概念论的“主观逻辑”才是主观概念、客观性与理念构成的整体,因为只有在这时他才考虑到把他在班贝克写出的那个研讨力学过程、化学过程和有机过程的残篇改为客观性概述。如果我们把理性逻辑的三个部分不断完善的结果与《哲学全书纲要》中的逻辑学加以对照,则可以说后者是黑格尔纽伦堡教程中逻辑学部分的总结,只有在反复修订过这些教程以后,他才能建立起这样一门首创的思辨逻辑,这门逻辑依靠费希特式的自我与斯宾诺莎式的实体的统一,把传统逻辑与形而上学合为一体。 在建立思辨体系的逻辑学部分的过程中,黑格尔也同时在拟订体系的另外两个部分,即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自然哲学的拟订工作开始于《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1808/09年口授笔录)》。在这个教程里,自然界并不像在《耶拿体系草稿》的三个分册里那样,仅仅被界定为绝对理念的一个自相关联的环节,而是被界定为“这样一种绝对理念,这种理念具有漠不相干的、外在的对象性和它的各环节的具体的、个性化的实现过程的形态”,并且也不像在这部草稿里那样,考察的只是力学过程和化学过程,而是空间和时间、无机自然与有机自然。在《高级班哲学:特殊科学体系(1810年口授笔录)》里,黑格尔进而解释了自然哲学这门特殊科学的对象,他说,“必须把自然看作一个由各个阶段组成的系统,在这些阶段中,一个阶段必然地从另一个阶段产生出来,但一个阶段并不是以自然的方式由另一个阶段产生的,而是在内在的、为自然奠定基础的理念中产生的”;在自然界里,“理念首先以抽象纯粹的己外存在的形式作为空间和时间而存在;其次,以自为存在的形式在相互外在的存在中作为无机自然的系统而存在;第三,以自在自为存在的形式作为有机自然的系统而存在”。与在前一个教程里不同,他在这个教程里概括地阐述了从地质物体开始,经植物有机体,到动物有机体的逻辑演进过程。这样,他就揭示出了理念在自然中的系统的演进。在《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的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1815/16学年修订)》里,黑格尔最后总结了以上两个教程在各个部分达到的成果,提供了这样一个作过解释的自然哲学纲要:A.数学(空间与时间),B.无机体物理学(力学、关于具有实在差别的物质的物理学和关于物质个体化的物理学),C.有机体物理学(地质学、植物学和动物学)。这第三个教程完整地阐明了“自然理念的运动是从自然的直接性回到自身,扬弃自身,并成为精神”的过程,如果将它与《哲学全书纲要》中的自然哲学部分加以对比,则可以看出后者是它的直接翻版。 在纽伦堡教程里,黑格尔拟订精神哲学的工作并没有做得很系统、很完善。虽然与《耶拿体系草稿》第Ⅰ册讲的“意识的本质”、“精神实存的第一个形式”(意识)和“级次”(语言、工具、财产与家庭)相比,与第Ⅲ册讲的“精神概念”(理智、意志)、“现实精神”(承认、法律)和“宪法”(各个阶层)相比,纽伦堡教程的内容要丰富得多,但并不像自然哲学部分讲得那么完备。就精神哲学的第一部分“主观精神”而言,黑格尔在《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1808/09年口授笔录,1809/10学年修订)》中说,在这里要考察“与他物相联系的精神和自在自为的精神,前一种考察可以称为意识学说,后一种考察则可以称为灵魂学说”;他在《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1815/16学年修订)》中进一步说,“就精神同样涉及外在对象而言,{精神学说}是关于显现着的精神的学说或关于意识的学说”,就“精神学说始终停留于精神的概念而言”,这种学说是“真正的心理学”;并且最后在《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心理学(1811/12、1813/14、1815/16学年)》中讲了“显现着的精神”和“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精神”。但是,他在这些教程里并没有像《哲学全书纲要》那样梳理出从灵魂(它的自然规定性、它同它的实体性的对立和它的现实性)开始,经过意识(意识本身、自我意识和理性),达到精神(理论的和实践的)的全部演绎过程。就精神哲学的第二部分“客观精神”而言,黑格尔在《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口授笔录)》里关于这种“处于实现中的精神”谈的,也只是法和道德,而不专门涉及作为法与道德的统一的伦理;在《初级班法学、义务学与宗教学(1809/10至1815/16学年)》里谈的,虽然比较详细,但也仍然是作为人与人的关系的法和道德。把法、道德与伦理作为客观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加以陈述,是在《哲学全书纲要》里第一次作出的。不过,就精神哲学的第三个部分“绝对精神”而言,黑格尔在《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口授笔录)》里则作出了完整的逻辑推演和准确的科学陈述。他把绝对精神界定为“精神的纯粹表现”,认为“艺术是客观地为直观和表象表现这样的精神的”,表现的是“具有个体性的精神”,“宗教不仅为直观和表象提供了绝对精神的表现”,而且“将个体提升到绝对精神,产生个体与绝对精神的统一”,“哲学科学是对绝对精神用概念进行的认识”,最后达到的是“以自身为内容和用概念把握自身的概念”。《哲学全书纲要》则与此有所不同,艺术被限定于一种与宗教相结合的艺术,宗教被限定于一种最完善的宗教——天启宗教。所以,关于纽伦堡时期的教程与海德堡时期的纲要的关系,我们也许可以说,一种哲学的成熟形态代替它的不成熟形态,在整体上显然是进步,但这并不排除这种进步在个别环节中隐含着退步。 二、纽伦堡教程的出版经过 黑格尔过世以后,逝者友人协会虽然拥有他纽伦堡时期的大量内容丰富的手稿,但在最初并没有把它们编到全集里。卡尔·罗森克朗茨于1838年秋季在柏林旅行,发现了这些文本,才第一个认识到它们在黑格尔哲学体系形成过程中的意义。在逝者友人协会克服了内部的某些反对意见以后,有一部分经他组织与加工的手稿,即《初级班法学、义务学与宗教学》、《中级班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与《高级班概念论和哲学全书》,才由他以“哲学入门”为标题,编入第18卷,附加到全集里,于1840年在柏林出版。罗森克朗茨的贡献在于,他把这些文本纳入全集,开拓了研究纽伦堡时期黑格尔体系的形成的历史视角。但他忽视了那些以同样的名称重复出现的教程的内容是不同的,没有认识到它们反映了黑格尔的观点在不断改变,所以他只选编一部分教程,以期表明黑格尔哲学体系在耶拿和海德堡之间有一个发展阶段,而没有把所有的教程都编辑出版。他不仅没有看到其他手稿的价值,而且没有把自己借的一切手稿还给逝者友人协会和黑格尔的家属。有些手稿经过他的侄孙阿诺尔德·根特之手,流落到了美国,其中一部分看来已在那里佚失,而只有另一部分保存在哈佛大学。 20世纪初叶,在黑格尔主义复兴的时期,雅可布·鲁汶堡从这个保存的部分抽出三个文本,即精神学说手稿(1808/09年)、宗教哲学手稿(1811/12年)和推理学说手稿,编为《哲学全书与哲学入门草稿》,公之于世(莱比锡1912年)。此后,约翰·荷夫迈斯特积极蒐集黑格尔纽伦堡时期的教程、讲话与书信,把它们分为四个部分,即给学生讲课用的手稿,在学校发表的讲话、给当局写的通报和写给有关人士的书信,对它们进行考订,编成了《纽伦堡作品集》(莱比锡1938年);然而,由于一些手稿已经散失,他在此书第一部分的有些地方也就不得不沿用罗森克朗茨的初版。 20世纪中叶,黑格尔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弗利德海谋·尼柯林重新考订了《初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09/10年)》,将它发表于《黑格尔研究》第3卷(1965年)。从1969年开始,埃娃·莫登豪尔与马尔库斯·米歇尔编的《黑格尔全集》理论版相继问世,其第4卷(美茵河畔法兰克福1970年)中的纽伦堡教程共有十篇,除了《初级班逻辑学(1809/10)》以尼柯林版为依据,其他九篇都是荷夫迈斯特编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的翻版,所以以往在辨认手稿、考订文字和编辑加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解决,而这九篇就是:《高级班哲学全书(1808年以后)》、《中级班意识学说(1808/09年)》、《中级班逻辑学(1808/09年)》、《中级班意识学说(1809年以后)》、《高级班概念论(1809/10年)》、《中级班逻辑学(1810/11年)》、《初级班法学、义务学和宗教学(1810年以后)》、《中级班和高级班宗教学(1811/13年)》与《心理学和数学残篇》。 1975年,埃娃·齐熙在联邦德国《哲学研究杂志》(第29卷第438-444页)发表“未知的手稿”一文,报导她在柏林国家图书馆又发现了一部分长期以为丢失的黑格尔纽伦堡手稿,同时在威斯巴登发表了她独自编辑的《黑格尔手写遗著和柏林国家图书馆黑格尔典藏》第1卷《书目》和她同迪克·施尼格尔合编的此书第2卷《黑格尔手稿的纸墨分析研究》。与这种重新发现相联系的,是《纽伦堡现象学》由乌·腊迈尔编辑加工,发表于《黑格尔研究》第29卷(1994年),《中级班逻辑学(1810/11年以后)》由帕·苟斯鲍夫和赫·施奈德尔编辑加工,发表于《黑格尔学》第15卷(2001年)。与这种重新发现没有联系的,是《中级班意识学说与逻辑学(1808/09年)》由英佳·高塔特重新编辑加工,1995年发表于《黑格尔研究年鉴》第1卷第15-42页。 在《黑格尔全集》历史考订版第10卷问世以前,保存和搜集、考订和编辑黑格尔纽伦堡教程的经过就是这样。此卷于2006年出版,从而结束了过去那种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首先,它编入的手稿与口授笔录共13篇,是迄今最齐全的。它把它们按照编年史顺序排列起来,这就展现了黑格尔在当时的思想演进过程;当然,纽伦堡前期的教程在这里占了大量篇幅,这是因为黑格尔在后期并没有像在前期那样大力准备他的课程,而是更多地致力于修订以前的教程和学生的笔录。其次,它在辨认原稿、考订字句和编辑加工方面做得最准确,解决了荷夫迈斯特编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里出现的问题,这就给探讨黑格尔这个时期的体系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当然,它在处理第二手流传作品时,由于没有原始手稿可供校勘,也不得不动用罗森克朗茨编黑格尔《哲学入门》。最后,它用黑格尔当时看过和能够看到的大量希腊文、拉丁文、德文、法文和英文文献资料,详细地注释了相关的正文,并纠正了黑格尔的个别差错,这不仅有助于准确理解原著,而且给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出了历史线索。关于这个版本依据的原始手稿和参照的最佳复制文本,可以扼要列举如下: 手稿和口授笔录——1)《中级班逻辑学:精神学说(1808/09年手稿)》,手稿保存在美国哈佛大学霍顿图书馆,复制文本见荷夫迈斯特编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莱比锡1938年,第11-50页。2)《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1808/09年口授笔录)》,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3)《高级班哲学:特殊科学体系(1810年口授笔录)》,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4)《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1808/09年口授笔录,1809/10学年修订)》,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5)《初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09/10年手稿)》,手稿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保存在柏林原普鲁士国家图书馆,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席勒民族文学博物馆(保存两个部分)和汉堡国家档案馆,复制文本见荷夫迈斯特编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第51-62页和123-125页;手稿又经弗利德海谋·尼柯林重新考订,发表于《黑格尔研究》第3卷(1965年)。6)《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10/11年断残手稿)》,手稿系个人保存,复制文本见荷夫迈斯特编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第63-101页。7)《高级班与中级班宗教学说:宗教·关于上帝概念·精神宗教(1811/12年手稿)》,手稿保存于美国哈佛大学霍顿图书馆,复制文本见荷夫迈斯特编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第103-119页。8)《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1810/11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学年修订)》,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9)《高级班哲学全书:主观逻辑(1809/10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学年修订)》,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10)《高级班哲学全书:特殊科学体系(1810/11年口授笔录,1811/12、1812/13、1814/15、1815/16学年修订)》,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国家图书馆。 第二手流传作品——1)《初级班法学、义务学与宗教学(1809/10至1815/16学年)》,手稿已经遗失,最初发表于《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8卷《哲学入门》,卡尔·罗森克朗茨编,柏林1840年,第1-76页。2)《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心理学(1811/12、1813/14、1815/16学年)》,手稿已经遗失,最初发表于《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8卷《哲学入门》,第79-90页和第179-196页。3)《诠释、摘记与异文(以《哲学入门》若干章节为根据)》,手稿已经遗失,最初发表于《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8卷《哲学入门》,第91-95页、第97页、第127页以下、第131页以下、第134页、第148页、第153页以下和第201页以下。 三、关于高级中学讲话和本卷附录 黑格尔作为纽伦堡高级中学校长发表过六次讲话。1)第一次是1808年12月6日在纪念前任校长莱昂哈德·申克(1724-1814)供职五十年的大会上发表的;这次讲话在当时收入约·卡·西·基辅哈伯关于这个纪念会的《报导》(美茵河畔法兰克福1809年)第25-30页,后来收入《黑格尔全集》理论版第4卷第305-311页。2)第二次是1809年9月29日在全校颁奖大会上发表的,收入《比林文集》(纽伦堡1809年)第23-44页,后来收入《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6卷(柏林1834年)第133-147页。3)第三次是1810年9月14日在全校颁奖大会上发表的,收入《比林文集》(纽伦堡1810年)第37-52页,后来收入《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6卷第148-165页。4)第四次是1811年9月2日在全校颁奖大会上发表的,收入《比林文集》(纽伦堡1811年)第37-48页,后来收入《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6卷第166-182页。5)第五次是1813年9月2日在全校颁奖大会上发表的,手稿保存在莫斯科俄罗斯国家古代文献档案馆;这篇讲话并不像以往那样,当年见诸出版物,但随后收入《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6卷第183-190页;讲话手稿是如何进入这个档案馆的,至今仍然不清楚,克劳斯·格罗奇在编辑这篇讲话时,只看到手稿的一份复印件。6)第六次是1815年8月30日在全校颁奖大会上发表的,这篇讲话也不像以往那样,当年见诸出版物,但随后收入《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6卷第191-199页;荷夫迈斯特在1938年根据存放在纽伦堡高级中学的手稿,对这篇讲话重新编辑加工,将它发表于他所编的黑格尔《纽伦堡作品集》第365-373页。但后来手稿下落不明,第10卷中的这篇讲话是按逝者友人版照排的。 本卷附录了黑格尔在纽伦堡时期写的五件残篇,保存和发表它们的情况如下:1)《算术和几何学》手稿保存在美国哈佛大学霍顿图书馆,可能是在1805年秋季与1808年12月中旬之间写成的,未曾付梓。2)《数学残篇》手稿,由私人保存,经荷夫迈斯特编辑加工,收入《纽伦堡作品集》第125页以下。3)《心理学残篇》手稿原来保存在柏林原普鲁士国家图书馆法恩哈根珍藏室,目前保存在克拉科夫雅吉洛恩斯卡图书馆,曾经由荷夫迈斯特编辑加工,收入《纽伦堡作品集》第122页以下。4)《判断逻辑摘记》手稿保存在柏林普鲁士文化典藏图书馆,经克劳斯·杜森编辑加工,发表于《黑格尔研究》第13卷(1978年)第9-15页。5)《亚里士多德<灵魂论>卷三译文》手稿,由私人保存,经耶稣会士瓦尔泰·开尔恩编辑加工,发表于《黑格尔研究》第Ⅰ卷(1961年)第49-88页。 四、编译说明 1、关于选译文本。《黑格尔全集》历史考订版第10卷的正文(原书第3-507页),中文本全部照译。它的附录(原书第511-832页)分为三个部分,即上述五件手稿残篇、学生听课笔记和第二手流传记录。我们考虑到北莱茵-威斯特伐伦科学院黑格尔委员会原来规定,收入全集第Ⅰ部类(第1-22卷)的必须是出自黑格尔手笔的文本,所以我们在附录里只选择了这五件手稿残篇。在整个第10卷里,德文编者把他考订手稿字句的说明都相应地排到了页底,这对钻研文本当然很有用处,但我们要译出这些说明是不必要的,因而将它们从略。 2、关于使用符号。在口授笔录中,用仿宋体排的文字是学生记的,用宋体排的文字是黑格尔改的。黑格尔给他写的手稿和改的学生笔录使用了大量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希腊文字母和拉丁文字母,作为各个章节和重要段落的标号;但他的做法不严格,在若干地方有纰漏,德文编者用加方括弧的方法作了改正和补充。我们在译文中沿用了德文编者的标号,但因为不存在改变语义的问题,所以没有再加方括弧。对于在行文中黑格尔一般地强调的字句,德文编者使用了疏排字母的方法,我们在译文中使用了加着重点的方法;对于在行文中黑格尔加倍强调的字句,德文编者使用了小号大写字母,我们在译文中使用了同号黑体字母。译文中的脚注是黑格尔通常按照自己的习惯在手稿左侧写出的边注,译者用小写英文字母标明。译文中的圆括弧是黑格尔给自己写出的文字标的,方括弧是德文编者给自己增补的文字加的,大括弧是译者给自己添加的文字标的。 3、关于编译注释。中文版注释主要着眼于准确地理解原著,是根据德文版注释编译的,但力求简明扼要;所以,我们在编译时一方面删节了一部分德文版注释,例如减少所引的资料和压缩所写的释文,另一方面增写和改写了少量注释,并且为了便于查阅,还援引或标明了相关文献的中文译本。注释中的人名,凡是不列入人名索引的,都写出原文和生卒年代;注释中的书名,凡在中文译著里通用的,都加以采用,只有那些在中文译著里难以见到的书名,才予以迻译。 北京与湘潭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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