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目录 总 序 修订版前言 前 言 导 论 第一节 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 一、公正 二、谦抑 三、人道 第二节 刑法哲学的范畴体系 一、范畴 二、关系 三 体系 第一编 犯罪本体论 第一章 主观恶性 第一节 主观恶性的嬗变 一 古代的主观恶性 二、中世纪的主观恶性 三、近代的主观恶性 四、现代的主观恶性 第一节心理事实 一、显意识 二、潜意识 第三节 规范评价 一、概述 二、违法性意识 三、期待可能性 四、意志自由 第四节 主观恶性的阻却 一、心神丧失 二、意外事件 三、不可抗力 第二章 客观危害 第一节 客观危害的嬗变 一、古代的客观危害 二、近代的客观危害 三、现代的客观危害 第二节 行为事实 一、行为 二、客体 三、结果 四、因果关系 第三节 价值评判 一、行为的价值评判 二、客体的价值评判 三、结果的价值评判 四、因果关系的价值评判 第四节 客观危害的阻却 一、正当防卫 二、紧急避险 三、其他阻却客观危害的事由 第三章 再犯可能 第一节 再犯可能的概念 一、再犯的主体 二、再犯的时间 三、再犯的性质 第二节 再犯可能的表征 一、犯罪人的分类 二、犯罪人的特性 三、犯罪人的表现 第三节 再犯可能的预测 一、再犯预测的概念 二、再犯预测的种类及其方法 三、再犯预测的意义 第四章 初犯可能 第一节 初犯可能的概念 一、初犯的主体 二、初犯的时间 三、初犯的性质 第二节 初犯可能的表征 一、形势 二、犯罪率 三、民愤 第三节 初犯可能的预测 一、初犯预测的概念 二、初犯预测的种类及其方法 三、初犯预测的意义 第五章 犯罪本质二元论 第一节 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 一、社会危害性的概念 二、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 三、社会危害性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再犯可能与初犯可能 一、人身危险性的缘起 二、人身危险性的概念 三、人身危险性的评价 第三节 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犯罪本质 二元论 一、主观恶性与再犯可能 二、客观危害与初犯可能 三、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统一 第六章 故意犯罪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嬗变 一、古代刑法中的故意犯罪 二、近代刑法中的故意犯罪 第二节 故意犯罪的概念 一、故意犯罪的心理本质 二、故意犯罪的主观特征之一:认识因素 三、故意犯罪的主观特征之二:意志因素 第三节 故意犯罪的法定分类 一、直接故意犯罪 二、间接故意犯罪 第四节 故意犯罪的学理分类 一、确定故意犯罪与不确定故意犯罪 二、偶然故意犯罪与预谋故意犯罪 三、事前故意犯罪与事后故意犯罪 四、危险故意犯罪与实害故意犯罪 第七章 过失犯罪 第一节 过失犯罪的嬗变 一、古代刑法中的过失犯罪 二、近代刑法中的过失犯罪 第二节 过失犯罪的概念 一、过失犯罪的心理本质 二、过失犯罪的主观特征之一:注意能力 三、过失犯罪的主观特征之二:注意义务 第三节 过失犯罪的法定分类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第四节 过失犯罪的学理分类 一、普通过失犯罪与业务过失犯罪 二、事实过失犯罪与法律过失犯罪 三、轻过失犯罪与重过失犯罪 第五节 无过失责任 一、无过失责任的概念 二、无过失责任的评价 三、无过失责任之在中国 第八章 作为犯罪 第一节 作为犯罪的嬗变 一、古代刑法中的作为犯罪 二、近代刑法中的作为犯罪 第二节 作为犯罪的概念 一、作为犯罪的有形性 二、作为犯罪的违法性 第三节 作为犯罪的形式 一、利用自身动作实施作为犯罪 二、利用机械力实施作为犯罪 三、利用自然力实施作为犯罪 四、利用动物实施作为犯罪 五、利用他人实施作为犯罪 第四节 作为犯罪的类型 一、行为犯 二、结果犯 三、结果加重犯 第九章 不作为犯罪 第一节 不作为犯罪的嬗变 一、古代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 二、近代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 第二节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 一、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二、不作为犯罪的违法性 第三节 不作为犯罪的构成 一、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二、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 三、作为义务之不履行与危害结果之发生具有因果 关系 第四节 不作为犯罪的类型 一、不作为犯罪分类概说 二、纯正不作为犯罪 三、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第十章 犯罪的附随情状 第一节 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一、犯罪的动机 二、犯罪的目的 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的关系 第二节 犯罪的时间和地点 一、犯罪的时间 二、犯罪的地点 第二编 刑罚本体论 第十一章 道义报应 第一节 道义报应的概念 一、康德之道义报应主义 二、道义报应之科学立论 三、道义报应的形式 第二节 刑罚的伦理根据 一、刑罚伦理根据的演变 二、刑罚伦理根据的底蕴 第三节 道义报应的实现 一、道义报应的实现与刑事立法 二、道义报应的实现与定罪量刑 三、道义报应的实现与刑罚执行 第十二章 法律报应 第一节 法律报应的概念 一、黑格尔之法律报应主义 二、法律报应之科学立论 三、法律报应的形式 第二节 刑罚的法律根据 一、刑罚法律根据的演变 二、刑罚法律根据的底蕴 第三节 法律报应的实现 一、法律报应的实现与刑事立法 二、法律报应的实现与定罪量刑 三、法律报应的实现与刑罚执行 第十三章 个别预防 第一节 个别预防的概念 一、个别预防的对象 二、个别预防的形式 三、个别预防的目的 第二节 个别预防的功能 一、剥夺功能 二、改造功能 三、感化功能 四、个别威慑功能 五、个别鉴别功能 第三节 个别预防的实现 一、个别预防的实现与刑事立法 二、个别预防的实现与定罪量刑 三、个别预防的实现与刑罚执行 第四节 个别预防的评价 一、个别预防客观存在 二、个别预防困难重重 三、中国当前的个别预防 第十四章 一般预防 第一节 一般预防的概念 一、一般预防的对象 二、一般预防的形式 三、一般预防的目的 第二节 一般预防的功能 一、一般威慑功能 二、一般鉴别功能 三、补偿功能 四、安抚功能 五、鼓励功能 第三节 一般预防的实现 一、一般预防的实现与刑罚必然 二、一般预防的实现与刑罚及时 三、一般预防的实现与刑罚公开 四、一般预防的实现与刑罚适当 第四节 一般预防的评价 一、一般预防并非幻想 二、一般预防不是仙丹 三、中国当前的一般预防 第十五章 刑罚目的二元论 第一节 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 一、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的对立性 二、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的同一性 三、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的关系 第二节 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 一、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对立性 二、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同一性 三、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三节 报应与预防:刑罚目的二元论 一、中国历史上关于刑罚目的之学说 二、西方历史上关于刑罚目的之学说 三、中国刑法学界关于刑罚目的之学说 四、刑罚目的之报应与预防的辩证统一 第十六章 生命刑 第一节 生命刑的演进 一、生命刑的起源 二、生命刑的泛滥 三、生命刑的没落 第二节 生命刑存废之争 一、生命刑存废的理论聚讼 二、生命刑存废的哲学思考 三、生命刑存废的评价 第三节 各国生命刑的比较 一、生命刑的废除 二、生命刑的限制 第四节 中国生命刑的限制 一、生命刑的限制与扩张之争 二、生命刑的立法限制 三、生命刑的司法限制 第五节 生命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一、生命刑修订的原则 二、生命刑修订的内容 第十七章 自由刑 第一节 自由刑的演进 一、中国自由刑的演进 二、西方自由刑的演进 第二节 自由刑优劣之争 一、自由刑的优点 二、自由刑的缺点 三、自由刑优劣之争的评价 第三节 各国自由刑的比较 一、终身自由刑的比较 二、有期自由刑的比较 三、限制自由刑的比较 第四节 中国自由刑的改革 一、限制无期徒刑 二、调整有期徒刑 三、完善拘役刑 四、改进管制刑 第五节 自由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一、无期徒刑的修订 二、有期徒刑的修订 三、拘役刑的修订 四、管制刑的修订 第十八章 财产刑 第一节 财产刑的演进 一、罚金的演进 二、没收财产的演进 第二节 财产刑存废之争 一、罚金存废之争 二、没收财产存废之争 第三节 各国财产刑的比较 一、罚金的比较 二、没收财产的比较 第四节 中国财产刑的改造 一、罚金的改造 二、没收财产的改造 第五节 财产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一、罚金的修订 二、没收财产的修订 第十九章 资格刑 第一节 资格刑的演进 一、象刑 二、名誉刑 三、耻辱刑 四、资格刑 第二节 资格刑存废之争 一、资格刑主存论 二、资格刑主废论 三、资格刑存废的评价 第三节 各国资格刑的比较 一、资格刑的地位 二、资格刑的种类 三、资格刑的期限 第四节 中国资格刑的完善 一、资格刑的非政治化 二、资格刑的分立制 三、资格刑的减免制 第五节 资格刑的修订及其评价 一、资格刑种类的修订 二、资格刑内容的修订 第二十章 保安刑 第一节 保安处分的演进 一、古代的保安处分 二、中世纪的保安处分 三、近代的保安处分 第二节 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 一、一元论 二、二元论 三、一元论与二元论的评价 第三节 各国保安处分的比较 一、保安处分的适用对象 二、保安处分的适用条件 三、保安处分的基本类型 第四节 中国保安刑的建构 一、劳动教养 二、强制留场 三、强制禁戒 四、少年管教 五、善行保证 六、没收罪物 第五节 保安处分的修订及其评价 一、保安处分的理论考察 二、保安处分的立法分析 第三编 罪刑关系论 第二十一章 罪刑关系二元论 第一节 已然之罪与报应之刑 一、刑从罪生 二、刑当其罪 第二节 未然之罪与预防之刑 一、刑须制罪 二、刑足制罪 第三节 双重罪刑关系的辩证统一 一、双重罪刑关系的对立性 二、双重罪刑关系的同一性 第四节 罪刑关系基本原理的意义 一、对刑法理论的意义 二、对刑事立法的意义 三、对刑事司法的意义 第二十二章 罪刑关系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变迁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据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 第二节 罪刑均衡原则 一、罪刑均衡原则的变迁 二、罪刑均衡原则的根据 三、罪刑均衡原则的体现 四、罪刑均衡原则的适用 第二十三章 罪刑关系的法定化 第一节 刑事立法的概念 一、刑事立法的变迁 二、刑事立法的特征 三、刑事立法的意义 第二节 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一、刑事立法的粗疏与细密 二、刑事立法的超前与滞后 第三节 刑事立法的方式 一、法典型立法方式 二、散在型立法方式 三、编纂型立法方式 四、修正型立法方式 五、解释型立法方式 第四节 刑事立法的技术 一、结构严密化 二、条文科学化 三、罪刑协调化 四、文体规范化 第五节 刑事立法的效力 一、普遍管辖问题 二、管辖冲突问题 三、溯及力问题 第二十四章 罪刑关系的质的个别化 第一节 定罪的概念 一、定罪的变迁 二、定罪的特征 三、定罪的模式 第二节 定罪的原则 一、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界定 二、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理论基础 三、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原则的体现 第三节 一般犯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二、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三、轻罪与重罪的认定 第四节 特殊犯罪的认定 一、未完成罪的认定 二、共同犯罪的认定 三、单复数罪的认定 第五节 刑事疑罪的处理 一、刑事疑罪的变迁 二、刑事疑罪的成因 三、刑事疑罪的处理 第二十五章 罪刑关系的量的个别化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 一、量刑的变迁 二、量刑的特征 三、量刑的模式 第二节 量刑的原则 一、量刑原则之比较 二、量刑原则之考察 三、报应与预防相统一的量刑原则 第三节 各种刑罚的裁量 一、生命刑的裁量 二、自由刑的裁量 三、财产刑的裁量 四、资格刑的裁量 五、保安刑的裁量 第四节 量刑的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 二、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 三、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 第五节 量刑的方法 一、数学量刑法 二、电脑量刑法 第六节 量刑的制度 一、数罪并罚制度 二、自首制度 三、累犯制度 第二十六章 罪刑关系的现实化 第一节 行刑的概念 一、行刑的变迁 二、行刑的特征 三、行刑的意义 第二节 行刑的原则 一、惩罚 二、改造 三、惩罚与改造的统一 第三节 各种刑罚的执行 一、生命刑的执行 二、自由刑的执行 三、财产刑的执行 四、资格刑的执行 五、保安刑的执行 第四节 行刑的制度 一、缓刑制度 二、减刑制度 三、假释制度 第二十七章 罪刑关系的理论化 第一节 概 述 一、刑法学体系的反思 二、刑法学体系的重构 第二节 行为中心论 一、研究对象的反思 二、理论基础的反思 三、研究方法的反思 第三节 行为人中心论 一、研究对象的反思 二、理论基础的反思 三、研究方法的反思 四、理论结构的反思 第四节 社会危害性中心论(上) 一、苏联刑法学体系的发展阶段 二、苏联刑法学体系的理论反思 第五节 社会危害性中心论(下) 一、中国刑法学体系内容的反思 二、中国刑法学体系结构的反思 第六节 罪刑关系中心论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二、研究方法的更新 三、基本框架的建构 结束语 后记
内容简介
内容提要 本书是一部以犯 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 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 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 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 刻反思的基础上,初步 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 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 体系。全书分为三编: 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 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 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 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 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 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 新的刑法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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