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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胡塞尔(Edmund·Husserl)

  • 逻辑研究(第二卷 第二部分)

    作者:[德] 埃德蒙德·胡塞尔

    《逻辑研究》被公认为当代哲学最重要“突破性”著作。它的影响不仅规定了当代许多著名哲学家的思维方向,而且远远超出了哲学领域。《逻辑研究》的第二卷由六项研究组成。第六研究单独构成该卷的第二部分。胡塞尔本人以及后面的研究者都最为关注此项研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此项研究(尤其是其中的第五、六章)已经切入了存在问题。同时它也从现象学上澄清逻辑明见性以及在价值论领域和实践领域的明见性开辟了道路。
  • 纯粹现象学通论

    作者:(德)胡塞尔

    《纯粹现象学通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为现象学主要代表作,在胡塞尔著作中占有心地们位。作者在《纯粹现象学通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是将逻辑分析和心理学分析予以创造性的结合,为其现象学哲学奠定了独特的理论基础,并成为涉及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各领域的西方现象学思潮中的主要理论根据之一。中译本根据德、法、英多版本译出,并附多种注释资料和中外术语对照表,便于各科读者研读。
  • 现象学的观念

    作者:[德]埃德蒙德·胡塞尔

    《现象学的观念》(五篇讲座稿)(胡塞尔文集第2卷)作者认为:哲学和科学相比;有着自身的研究对象。它因对认识论的反思而产生,因而是一门绝对意义上的关于存在之物的科学。过个绝对的存在之物就是隐藏在变动不居的科学对象之中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自我的纯意识。要认识它,必须根据绝对存在的意向,先用“先验的还原法”,将前人留给我们时间接知识和当下获得的直接知识抽象掉,从而产生了一个个的个别的失天设定(也可以用“意识流’的概念来表示),然后再进行“本质的还原法”,把个别的意识普遍化,从而就认识到绝对的真理。因而现象学是一种心理哲学,是一种认识论,是认识绝对的存农之物——“现象”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