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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经典

  • 射雕英雄传(全四册)

    作者:金庸

    南宋宁宗庆元年间(1195-1200年)的一个岁末,隐居临安郊外的忠良之后郭啸天、杨铁心家遭横祸,被与金国王子完颜洪烈勾结的南宋官府害死,已怀身孕的郭夫人李萍、杨夫人包惜弱也双双失踪,噩耗传来,郭、杨的好友全真教道士丘处机怒不可遏,对杀害郭、杨的凶手进行了追杀。他惦念失散的朋友家眷,在临安一带四处奔走打探未果;接着又因受奸人蒙骗在嘉兴与江南七怪发生冲突,两败俱伤。事后,丘处机与江南七怪识破奸人阴谋,释兵言和,丘处机相约江南七怪一同寻人,由自己去救助杨铁心妻子包惜弱,江南七怪去救助郭啸天妻子李萍,并各自将两家的孩子教养成人,十八年后重会嘉兴。江南七怪义薄云天,慨然应诺。 郭妻李萍在丈夫遇难后,先受到南宋军官段天德挟持,后又为金兵所俘,一路漂流到了蒙古大漠,怀胎十月后产下一子,李萍依丈夫遗言为孩子取名郭靖。 光阴飞转,转眼郭靖已经六岁,这一年他因舍命保护草原英雄哲别受到蒙古大汗铁木真赏识,被铁木真带回军营,不久又与铁木真的幼子拖雷结为“安答”。 此时江南七怪也寻访李萍母子到了蒙古,并终于在一次偶然机会中找到了郭靖,六年辛苦于一日之间得到报酬,七怪喜上眉梢,当即便对郭靖启蒙,开始传习各门武功。 十年后,郭靖已长成为一个粗壮少年,他虽天资鲁钝,但由于六怪严督紧促,再加上自己勤奋努力,后又因得全真教掌教马钰传授玄门内功,武功已经初成。这十年铁木真东征西讨,终于统一大漠,被尊为“成吉思汗”。郭靖因颇具战功,被成吉思汗招为“金刀驸马”。 十八年之约将至,江南六怪带郭靖南归,为了让郭靖历练江湖经验,六怪命郭靖先行,自己尾随其后。郭靖赶到张家口,与女扮男装的少年化子黄蓉邂逅,两人一见如故,彼此倾心。 郭靖一路南行至金国的中都北京,在城中他因不满一个轻薄王子欺负卖艺弱女(这个女子是穆念慈)与之发生恶战,险遭王府爪牙毒手。这个下流王子正是郭靖未曾见过面的义弟杨铁心与包惜弱之子杨康(当时叫完颜康),当年包惜弱与丈夫失散,被金国王子完颜洪烈骗到北京,包惜弱为抚养杨康,被迫忍辱做了完颜洪烈的王妃。 郭靖、黄蓉相伴而行,在长江边他们与一个举止奇异的老丐相识,这个老丐便是与黄蓉之父桃花岛主“东邪”黄药师齐名的武学宗师丐帮帮主“北丐”洪七公,洪七公喜欢郭靖朴实忠厚,更喜黄蓉伶俐聪敏,遂将两人收入门墙,并把平生杰作刚猛绝伦的降龙十八掌授与郭靖。 靖、蓉辞别洪七公,继续南行,在太湖归云庄两人不期与被太湖群雄截获的金国钦差杨康和杀害郭啸天的南宋军官段天德相遇,郭靖杀死段天德,并将郭、杨两家的家世告诉杨康,杨康假意答应与完颜洪烈决裂,暗中却继续认贼作父,并将郭靖北上行刺完颜洪烈的计划泄漏出去。 郭靖行刺不成,遂与黄蓉雇舟入海,赶往桃花岛,在岛上他巧遇武林奇人全真派高手周伯通,与这位嗜武成狂为老不尊的“老顽童”义结金兰,并得周伯通传授“左右互博、分心合击”的绝技。洪七公遭“西毒”欧阳锋暗算重伤后,黄蓉临危受命,接替了洪七公的丐帮帮主之位,和郭靖一同赶往洞庭君山参加丐帮大会。 与此同时金国奸细杨康也来到岳州,他利用盗取来的丐帮法杖,企图假冒丐帮新任帮主,驱使帮众投降金国,靖、蓉及时赶到,揭穿了杨康的阴谋。 数日后,靖、蓉为寻找岳飞的《武穆遗书》来到沪溪铁掌帮重地,结果行踪暴露,黄蓉被铁掌帮帮主裘千仞打成重伤,幸得已经退位出家的“南帝”一灯大师救助才免一死。此间,欧阳锋伙同杨康窜入桃花岛,将在岛上做客的江南七怪中的朱聪等五人杀害,并趁机嫁祸黄药师,企图在武林中掀起一场血腥风波,致使郭靖、黄蓉这一对有情人反目为仇。事后黄蓉机智地识破了欧阳锋、杨康的阴谋,洗雪了这一冤狱,并将作恶多端的杨康除掉,但她自己却落入了欧阳锋的魔爪。郭靖闻听事情真相,心中愧疚万分,便四处奔走寻访黄蓉下落,结果却是音信皆无。 半年以后,郭靖寻访到了蒙古大漠,正赶上成吉思汗西征花剌子模,为了擒杀杀父仇人完颜洪烈,郭靖请命出征,被成吉思汗任命为右军统帅。不久黄蓉、欧阳锋也先后来到西征军中,郭靖为让欧阳锋不伤害黄蓉,答应抓到他后三次饶他不死。后靖、蓉联手与欧阳锋展开恶斗,数次将他擒获,接着郭靖又依黄蓉之计,在攻打花剌子模都城撒麻尔罕的战斗中立下巨功。成吉思汗西征成功,遂产生了南下攻宋的野心,郭靖不愿与自己的父母之邦作战,决心与母连夜逃离蒙古,不料却被成吉思汗察觉,母子被擒,李萍为保儿子忠义,当场自尽,郭靖因哲别、拖雷相助才得以逃离蒙古。 郭靖惨遭巨变后,心灰意冷,幸得丘处机启发教导才得以重新振作。第二次华山论剑日期已到,东邪、西毒、北丐以及少年高手郭靖纷纷出手,最后“武功天下第一”被逆练九阴真经已经疯癫的欧阳锋夺得。在华山之巅,郭靖与因误会出走的黄蓉再次相逢,和好如初,最终结为一对武林侠侣。
  • 小王子

    作者:[法] 圣埃克絮佩里

    《小王子》是儿童文学作品,也是写给成年人看的童话。用作者圣埃克絮佩里自已的话来说,是写成“还是孩子时”的那个大人看的文学作品。 整部小说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衰愁,作者通过一位来自不同星球的小王子,用明白如话的语言写出了引人深思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整部童话,文字很干净,甚至纯净,形式很简洁,甚至简单。因此,这部童话的译文也应该是明白如话的。
  • 魔戒(第三部)

    作者:[英国] 托尔金

    《魔戒王三部曲》是英国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于1954年推出的系列作品。它一经问世就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即成为西方奇幻文学殿堂的经典之作,并影响了好几代的读者。至今《魔戒王三部曲》已被译成25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托尔金教授创造的中古大地魔幻社会,结构精密,住着不同的种族,而哈比族少年佛洛多被卷入一场争夺魔戒的正邪大战,凭着勇气和友人的帮助,终于战胜黑暗力量。   故事由魔戒持有者佛罗多展开,他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这枚戒指是魔王迟迟不能统治世界的关键。他也陷入了善恶双方争夺的处境中。几经波折,他才得知必须携带魔戒深入魔王的领土,才能在末日火山摧毁这一切邪恶的根源。   于是,在巫师甘道夫的主导下,由精灵、矮人、哈比人、游侠和人类组成了魔戒远征队,试图护卫佛罗多前往魔王的老巢。   本故事随着讲述而扩展开去,直至演绎成一部“魔戒大战”史。其中还多次涉及到更古远的时代。在一九三七年《霍比特人》一书杀青,尚未付柞之前,我就开始写作续篇,但中途一度搁笔,原因是我想先将上古时代的神话与传说收集完整,并理出头绪来,那几年里这些神话传说已渐具眉目。我本来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不甚指望别人会对此产生兴趣,更何况其灵感基本来自语言学,是为了给小精灵语言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   为此我请教了别人,他们的意见使我的不甚指望变成了毫不指望;只是读者们想知道更多的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故事,受此鼓励,我又书归正传,提笔续写。但一落笔就不由自主地将故事带到更古老的世界,尚未提及它的起源与发展,就讲述其结局与消亡了。这一过程在写作《霍比特人》时就已见端倪。在那本书里,已有几处提到更古老的事物,如埃尔隆德、冈多林、高种小精灵、妖魔,还略微提到了一些半路冒出来的人与物,他们比表面看上去更鲜明,或更幽深,或更隐秘,比如杜丁、莫利亚、刚多尔夫、索隆、魔戒。发现这些人和物的内在意义及其与古代历史的关系,便揭示了第三纪及其高潮——“魔戒大战”。   三大戒指归属天下小精灵诸君,    七大戒指归属石厅小矮人列王,   九枚戒指属于阳寿可数的几人,    还有一枚属于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莫都大地黑影幢幢。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    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莫都大地黑影幢幢。
  • 白发魔女传

    作者:梁羽生

    《白发魔女传》是梁氏武侠的扛鼎之作。 谈武侠小说,不能不谈梁羽生,不能忽略他在平淡中飘溢出来的独特韵味。就新派武侠小说而言,古龙是小字辈,金庸是后行一步的人,梁羽生则是时间上的“大哥大”。正是由于他无意闯入武林,才造成了本世纪最壮观的文化景致——武侠热。 梁羽生文学功底很深,言辞优美,描写生动,文中大量运用诗词,独树一帜。只是在情节上的描写稍逊与金庸与古龙,但其作品仍很值得一读,不愧为三大宗师之一。 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上接《儿女英雄传》以来的侠义小说和民国旧武侠小说,开创新派武侠文学;下启金庸、古龙的一片天地。他这样评价自己在武侠小说界的地位:开风气者,梁羽生;发扬光大者,金庸。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他和金庸共同扛起了新派武侠小说的大旗,“金梁并称,一时瑜亮”。梁金并世之时,曾主张“侠是下层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品德的化身”,将侠行建立在正义、尊严、爱民的基础上,摒弃了旧派武侠小说一味复仇与嗜杀的倾向,金庸更将之提升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梁羽生小说以实在的文史知识和古代诗词见称。语言文采飞扬,字里行间透出浓郁的书卷气,故事中常常将诗词歌赋、民歌俗语点缀其间。他的小说技法以传统继承为主,多用章回小说的形式铺张故事,小说回目意境深远,对仗精巧,情节推展明显具有怡荡有致的韵律感,叙事中也带有明显的说书人的口气。其武侠小说中的人物道德色彩浓烈,正邪严格区分。他的武侠作品,每一部都有明确的历史背景,小说情节构置巧妙、稳厚绵密。有人认为梁羽生小说的缺憾在于“乏味”二字,究其原因,可能还是因为梁先生始终保有一种“正统”文人的姿态。梁先生自己也说:“可能我也犯过“离奇 ”的毛病。但我的作品中“离奇”不是主流,不是我的风格”。

  • 哈姆莱特

    作者:[英] 莎士比亚

    本书是大学生必读丛书中的一册,书中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书目为依据,收录了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先生的话剧《哈姆莱特》。 本书具有很强的经典性及学术性,该书不仅是语言文学专业大学生从事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书籍,同时也是其他专业大学生加强人文素养、丰富文化底蕴、促进专业学习的重要读物。可供不同专业的大学生阅读收藏。
  • 王小波全集(第六卷)

    作者:王小波

    《王小波全集》(第六卷)为第六卷,收入了原《黄金时代》中的《黄金时代》、《三十而立》、《似水流年》、《革命时期的爱情》和《我的阴阳两界》等五部中篇小说。《王小波全集》分为十卷,收录了王小波生前的重要著述,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首次整理出来的思想火花。全套书分为杂文、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书信集及未竟稿,约200万字。   王小波是目前中国最富创造性的作家,被誉为中国的乔依斯兼卡夫卡英,也是唯一一位两次获得世界华语文学界的重要奖项"台湾联合报系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的中国大陆作家。其文学创作独特,富于想像力、幻想力之余,却不乏理性精神。他的文字,是透明的也是朦胧的,是本份的也是狡猾的。迷宫一般的文字,可以让你想到博尔赫斯,他兜起圈子来,比出租车司机还要出租车司机……总之,你可以读到无限的可能或者不可能、无限的确定或者不确定。
  • 呐喊

    作者:鲁迅

    《呐喊》是鲁迅1918-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等14篇作品。当时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作者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 基地前传1·基地前奏(上下)

    作者:(美)艾萨克·阿西莫夫

    在银河帝国的川陀星球,学者哈里·谢顿在数学十年年会上,透露其“心理史学”理论可以证明人类可以用数学预测未来!搅动了银河系若干星球。帝国皇帝要求他“预测一个好的未来”,谢顿答道:“不可能。”皇帝下令行政长官丹莫茨尔掌控谢顿。为逃避,谢顿在记者夫铭安排下开始在银河系逃亡。在川陀大学,他在穹顶上遇险,在麦曲生星球,竟意外得到秘不示人的典籍,开始接触“朴仆”(机器人)问题,冒险闯入麦曲生人的圣堂,长老阁寻找“朴仆”,触犯大忌,与元首日主十四正面交锋,又是夫铭现身营救。一连串难解的遭遇,躲不开关于“长生不老”的机器人的传说。 难以置信的是“他”就是机器人,更不想到的是谢顿所钟情的“她”也是机器人,一个在人的感染下懂得恋爱的机器人。 本书以“心理史学”为引子,走入银河系,展示了人和机器人分不开理不清的联系,我们不能不问,在银河帝国人和机器人谁主沉浮?
  • 一千零一夜

    作者:

    《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天方"是从前中国对阿拉伯的称呼。这本书中的故事,多是阿拉伯地区国家的传说。 公元9世纪时,是阿拉伯帝国的全盛时期,它横跨亚洲、欧洲和非洲,有着独特而辉煌的文化。《一千零一夜》是阿拉伯地区的古代民间传说。从9世纪开始,经过搜集整理,至16世纪结成集子。到了18世纪,传播至欧洲、亚洲许多国家。全书共有两百多个故事,这里所选的是其中最著名的几个。 这些故事有什么特色呢? 它们反映了东方文化的瑰丽色彩:神秘、奇异、幻想丰富、语言优美。它们把神奇的想像和当时阿拉伯的现实结合起来,读故事便可了解那个时期阿拉伯人的生活风貌。书中同情贫苦大众的遭遇又称赞他们的智慧;书中歌颂冒险精神,特别是航海者的勇敢,因为那时候许多国家都是由于海上贸易而发达起来的。虽然书里把富有、享福作为最高理想,但是认为只有好心的人才应当享有。
  • 罗生门

    作者:[日] 芥川龙之介

    芥川龙之介,日本近代著名作家。别号柳川隆之介、澄江堂主人等。东京帝国大学毕业。自幼浸淫于中、日古典文学,后又受19世纪末法国象征派影响。1915年发表短篇小说《罗生门》,后接连发表《鼻子》、《手绢》等,成为新思潮派的代表人物。早期作品多取历史题材,重艺术构思、审美意趣,显示一定的唯美主义倾向。后转向写实,如短篇小说《橘子》、《秋》等。1927年自杀。著有小说一百四十八篇,小品、随笔、评论、游记多种。作品文笔雅丽,立意精当,形式多样。1935年日本设立了“芥川文学奖”。

  • 魔戒(第一部)

    作者:[英国]托尔金

    三大戒指归属天下小精灵诸君, 七大戒指归属石厅小矮人列王, 九枚戒指属于阳寿可数的凡人, 还有一枚属于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莫都大地黑影幢幢。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 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莫都大地黑影幢幢。 目 录 译序………………………………………………………………………1 再版前言…………………………………………………………………7 楔 子…………………………………………………………………1 上 篇 第 1 章 生日庆典……………………………………………………3 第 2 章 昔日阴影…………………………………………………23 第 3 章 三人成行…………………………………………………44 第 4 章 欲速不达…………………………………………………63 第 5 章 情谊眷眷…………………………………………………74 第 6 章 老林迷踪…………………………………………………85 第 7 章 汤姆夫妇…………………………………………………97 第 8 章 古冢凶雾………………………………………………108 第 9 章 跃马客栈………………………………………………120 第10章 怪客大步………………………………………………133 第11章 夤夜剑光………………………………………………145 第12章 逃亡津渡………………………………………………164 下 篇 第 1 章 朋友相会………………………………………………183 第 2 章 林谷会议………………………………………………202 第 3 章 魔戒南去………………………………………………232 第 4 章 黑暗之旅………………………………………………253 第 5 章 地狱之门………………………………………………276 第 6 章 萝林春芳………………………………………………287 第 7 章 夫人之镜………………………………………………305 第 8 章 情深谊长………………………………………………318 第 9 章 大河滔滔………………………………………………330 第10章 分道扬镳………………………………………………343 译 序 郭少波 二○○一年五月中旬,法国戛纳郊外,一处保安严密的别墅里放映了一部电影史上最长的预告片,该片分三段,总共二十分钟,观众是全世界各大媒体的五十多名记者。放映一完,掌声雷动。这便是《魔戒》电影云山初露的场面。几乎在同时,一部更短的宣传片登陆互联网,在头二十四个小时里便有九百万次点击。怪不得一位剧组人员说:我们知道会有热烈的反应,但没预料到会如此的强烈! 这一切,全归功于托尔金的同名小说《魔戒》。 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魔戒》耗资二点七亿美元,它的第一部《魔戒再现》在二○○一年底正式与观众见面,其后两部分别在二○○二年和二○○三年的年底推出。托尔金生前就卖掉了电影拍摄权,但他对能否成功拍摄这个结构庞大、情节复杂的故事表示怀疑。可能正因为如此,直到近半个世纪后,好莱坞才有幸表现出演绎《魔戒》的信心、技术,还有财力。 也许是巧合,中国大陆的读者也是在近半个世纪后,才看到姗姗来迟的中文版《魔戒》。这在世界被戏称为地球村的今天,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在这“村子”里,已经卖出了九千万册、四十多种语言的《魔戒》,惟独没有中文版。 关 于 作 品 上个世纪末,不少传媒与出版机构根据读者调查,将《魔戒》誉为世纪之书甚至千年之书。但是,在知识界,尤其是英国文学界对此书的反应却远没有大众那样狂热,各种怀疑甚至指摘并非鲜见。 一位英国批评家在得知《魔戒》被评上世纪之书后,连连叫道:“天哪,真的?我的上帝!天哪,哦天哪!天哪天哪,天哪!”无奈的感叹流露出学者们面对《魔戒》如日中天般声誉的惊异与不解。这是英国文学批评界总的看法,只是,这种“天哪”态度有表现得比较露骨,有时则比较隐晦。 托尔金对此不屑一顾:“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作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 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托尔金是一种新的文学样式——现代幻想小说的领军人物。而今,在西方,幻想小说已经成为叙事文学的一大主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几百年前,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宣告了中世纪文学样式——骑士小说的终结,而今天,托尔金的《魔戒》却开创了一种充满中世纪意味的文学的先河。自《魔戒》之后,有多多少少的文学家与艺术家们继承了托尔金的衣钵!无论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星球大战》、《侏罗纪公园》,还是汗牛充栋的电子游戏软件,甚至包括我国电影《刺秦》,无不都有幻想小说的影子,无不与《魔戒》在精神上一以贯之。 托尔金之所以使用“神话手段”,不仅是因为它形式上的有趣,而是因为他认为神话是真实的,而写实主义者的虚构则是一种迷诳,他们笔下的现实不过是一种虚幻而已。 他认为,神话本身具有真理般的朴素与善意,而物质进步只会带来邪恶。这恐怕可以作为《魔戒》创作动机的一个注脚。英国文学批评家吉尔曼·格利尔(GermainGreer)将《魔戒》的中心特征定义为逃出现实。“现实”即是托尔金眼中的物质与政治进步,“逃出”意味着对现实的全盘拒绝。因此,从本质上说,托尔金具有反现代化的文学倾向。他拒绝启蒙的神话,钟爱神话的启蒙。因此,受到孩子、嬉皮士与大众欢迎的神话般的《魔戒》自然要被以社会代言人自居的知识界指为空洞和无聊了。 但也有不少学者并不这么看。托尔金的同事,牛津大学教授西佩(T.A.Shippey)将托尔金与爱尔兰著名作家乔伊斯作了比较。乔伊斯与托尔金出生于相邻的国家,属于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社会阶层与宗教背景,都在作品中使用了难解的语言,并且都因为一部书而扬名天下。从个人品质上看,他俩都有很重的孩子气,早慧而博学,沉溺于语言学的世界之中,专注于古代史诗与浪漫的叙事习俗,醉心于难题、游戏与分类系统,并将之融入自己作品的形式与内容之中。虽然他俩的创作与叙事手段大相径庭,但都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同时却对现实中的现代化持否定观点。并且,都遭到文学批评界的无情狙击。 生活中的托尔金是位古板方正、因循守旧的罗马天主教徒,有人评论说,他的脑袋长在二十世纪,但思维却是中世纪的。但奇怪的是,正是这位“中世纪怪人”吸引了大批现代崇拜者,尽管他对那些在阅读《魔戒》时须同时服用迷幻药才能获得大享受的读者表示悲叹。托尔金说过,正是那些“使用迷幻药,酷爱电子音乐及其他后工业时代魔术的激进分子”,“主张爱情、和平与美好的佩花嬉皮士”成了他的主要读者。即便在骚动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成为过去的今天,仍然有大批相对来说比上一代更温和的嬉皮士们加入喜爱霍比特人世界的行列。 这真称得上一个文学之谜。要解开这个谜, 还须在作品本身中寻找答案。 托尔金断然否认他的作品包含着讽喻含义,但是,谁都想在《魔戒》中找到“内在意蕴“的蛛丝马迹。有人认为,它隐射了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主张,将索隆比作希特勒,将魔戒比作核弹;也有人认为索隆是大地女神的死敌,魔戒是工业技术。高明的注释家的想像力自然更富有哲理性:弗拉多的历程是人类对自身本质的探求;弗拉多与魔戒邪恶性的搏斗是人类对权力重负的搏斗。这可真应得上一句名言: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方面反映了作品的魅力,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连作者自己也左右不了的作品影响。 然而,托尔金的创作意图究竟何在?剥去种种概念的外衣,《魔戒》究竟还留下什么?通观全书,再顾及托尔金本人的观点,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推断,中洲,这个虚构的世界,便是作者的全部意图所在。一个伟大的理论体系的内核往往是朴素而简洁的,而支撑这个内核的论证系统却是非常的繁复精密——牛顿力学的万有引力便是一个例子(不过是苹果掉下来而已!)。同样的,《魔戒》的含义也远非人们想像的那样复杂。不过,想要证明为什么偏偏是中洲而不是别的什么,恐怕就需要写上一本书了。 有一位英国读者说得很直率:一个有儿童心理的读者比一个批评家更能看出《魔戒》的价值。它的价值就在于创造的虚构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类心灵的镜子,而这曾经是儿童的专利。在一个物质极大丰富,而精神却徘徊不定的后现代社会里,人们往往有一种女娲补天的冲动,但传统文学,还有现代文学都不能满足这种冲动,于是孩童般的托尔金出现了,中洲也就应运而生了。 关 于 翻 译 有必要对本书的翻译再说几句。 世所公认,托尔金的作品是比较难译的,这首先是因为作家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语言学家,语言功夫炉火纯青,更要命的是(当然这是就翻译而言),他在创作过程中总是情不自禁地将各种古老的外族语言信手拈来,或者让主人公一本正经地说上一大通他创造(或杜撰?)的语言,比如小精灵语;为体现上古时期的风格,他还采用了大量的古英语的拼法与用法,并多处采用复古式的文体,书里众多的诗歌便是明证,这些诗歌中既有史诗般的庄严肃穆,也有民谣体的风趣俏皮,更有托尔金独创的“四不像”。当然,这些对译者来说主要是理解的问题,只要对原文能充分把握,再用母语表达出来不算一件太难的事情,从阅读的角度看,也不存在任何不方便。 我们感到为难的主要是文化方面的。作品的宏大结构与丰富内涵使得其中的“翻译陷阱”四处密布。比如,作者对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场合下常常会使用几种不同的概念,而且不作任何说明,弄得我们防不胜防。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与论证方式往往令人如陷迷魂阵:作者说的是事实,还是凭空虚构?当然,如果英语读者去看原文,由于同作者相似的文化感与历史感,这些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语言现象如同迷宫一般激起他强烈的好奇心与探索欲望,本民族的文化知识与历史知识也大大有助于他理解作品的真谛;但如果将这些迷宫般的文字译成另一种语言,撩人的魅力顿失。说实在的,当时我们实在拿不准是把它们译得直露些还是含蓄些。倘若直露,读者是看懂了,但他看懂的是翻译的文本,原文意蕴荡然无存;倘若含蓄,读者如堕五里雾中,不知所云。总之,无论哪种情形,读者都没法动用他的知识积累与文化感觉,这样,惟一的办法恐怕就是加注。 有一位台湾友人弄不懂“严打”的意思,我作了一番“注释”,他明白了,但依然一脸的疑惑:为什么?瞧,问题更深了一层。 于是,我对他从头说起。同胞之间尚且如此,“非我族类者”自然更难沟通了,不知要加多少注才管用。但如此一来,还叫小说吗?会有读者耐心去看“我注六经,六经注我”式的故事吗? 古人说,诗无达诂。不错。其实,翻译也同样,往往为了皮毛而走了精神。 因此,只好凭我们的感觉来译了,为了读者,我们还是倾向于将作品译得稍“直”一些,毕竟让读者看得有趣味是最重要的。当然,对于那些口味更高的读者或研究者来说,最好是能去看原著,或者等待更理想的译本出现,肯定会有的,当然,要有耐心。再版前言 本故事随着讲述而扩展开去,直至演绎成一部“魔戒大战”史。其中还多次涉及到更古远的时代。在一九三七年《霍比特人》一书杀青,尚未付梓之前,我就开始写作续篇,但中途一度搁笔,原因是我想先将上古时代的神话与传说收集完整,并理出头绪来,那几年里这些神话传说已渐具眉目。我本来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不甚指望别人会对此产生兴趣,更何况其灵感基本来自语言学,是为了给小精灵语言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 为此我请教了别人,他们的意见使我的不甚指望变成了毫不指望;只是读者们想知道更多的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故事,受此鼓励,我又书归正传,提笔续写。但一落笔就不由自主地将故事带到更古老的世界,尚未提及它的起源与发展,就讲述其结局与消亡了。这一过程在写作《霍比特人》时就已见端倪。在那本书里,已有几处提到更古老的事物,如埃尔隆德、冈多林、高种小精灵、妖魔,还略微提到了一些半路冒出来的人与物,他们比表面看上去更鲜明,或更幽深,或更隐秘,比如杜丁、莫利亚、刚多尔夫、索隆、魔戒。发现这些人和物的内在意义及其与古代历史的关系,便揭示了第三纪及其高潮——“魔戒大战”。 想多了解一些霍比特人有关情况的读者们终于如愿以偿,但那是等待许久之后了。因为《魔戒》自一九三六年动笔后,断断续续一直写到一九四九年才脱稿。在此期间,我有许多不敢疏略的职责。作为一名学者与教师,我还有其他的兴趣所在。一九三九年大战爆发后,自然更加耽误了写作进程。那年年底,第一卷还没写完。尽管接下来的五年风雨如晦,我不曾完全放弃写作,大多是在夜里奋笔疾书,直到我站在莫利亚的巴林墓旁。在此停驻良久,差不多一年后我才继续动笔,于一九四一年底写到了萝林和大河边。次年完成了第三卷的初稿,第五卷的第一、三两章也起了个头,那正是阿诺里恩狼烟四起,塞奥顿来到哈罗谷地之际。我又一次搁笔,原先的思路行不通了,一时又无暇重起炉灶。 到了一九四四年,我抛开书中那场硝烟未尽的纷乱战争——我本该组织,或者至少描写这场战争——迫使自己去处理弗拉多前去莫都的行程。这几章后来构成了第四卷,陆续寄给了我儿子克利斯朵夫,当时他随皇家空军派驻南非。然后又花了五年时间,故事才写到了目前的这个结尾。在那段岁月里,我搬了家,调了大学,换了职位。尽管不再风雨飘摇,但艰辛依旧。故事终于结了尾,还得重新修改一遍,而实际上是从后往前大部分重新写一遍。书稿须打字,还要打第二遍。都得我自己来,因为我请不起专业打字员。 《魔戒》问世后,已有许多人读过。我收到过或读到过不少有关的信件与文章,对本书的写作动机与内涵提出种种看法与猜测。对此我想说几句。本书的写作动机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想用一部真正的长篇故事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取悦他们,也许还能时不时令他们兴奋,叩打他们的心扉。如何取悦人或感动人,我惟有靠自己的感觉作为向导,而在许多时候,这个向导往往成为误导。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做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在我收到的来信中,对同样的段落与章节,有人认为是妙笔生花,另一些人却大加数落。最严格的读者莫过于我自己,现在我确实也发现了大大小小的许多缺陷。幸运的是,我既无义务撰写书评,也不必重新操刀,因此不如默不作声,悄悄放过自己一马。不过有一点我倒是想提一下,有人说,这书太短了。 至于说要在本书潜藏什么蕴意或“信息”,本人并无此用意。本书并非寓言讽喻,亦非时事话题。随着故事的展开,它往下生根(深入过去),不料节外生枝,但它的主题在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了:不可避免地选择魔戒来连接本书与《霍比特人》。《昔日阴影》这一关键章节是故事的最早组成部分之一。在一九三九年的“阴影”变成了一场无法避免的大劫难之前很久,它已经落笔写成。即便这场大劫难得以幸免,故事情节依然是基于同样的思路而展开的。其源头早在我心头形成,而且不少已经成文,几乎不受一九三九年爆发的战争及其演变的影响。 无论就过程还是就结果而言,那场真实的战争与传奇的战争都是各不相同的。如果说,那场真实的战争激发了创作灵感,并指导传奇战争的发展的话,那么,魔戒必然会被夺走,并用来对付索隆,但他也不会被消灭,而是被奴役;黑塔楼也不会被摧毁,而是被占领。要是如此,无法拥有魔戒的萨茹曼,便会在混沌乱世里,搜寻魔戒的传说,并在莫都发现失落的线索,无须多时就可以造出他自己的魔戒来,以此向那个自封的中洲盟主挑战。而在那场冲突中,双方都会对霍比特人既仇恨又鄙视:他们即便沦为奴隶,也难免一死。 本来,我可以根据那些喜欢寓言与讽喻的人的口味来结构故事,但我从心底里讨厌一切寓言式的写法,随着年事渐长,我越发小心地防备在故事里出现这类寓言式的表现形式。我偏好历史,无论其真假,它对读者的观点与经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我认为许多人将“影响”与“寓意”混为一谈,但前者取决于读者,后者是作者有意灌输给读者的。 当然,一位作家不可能不受他的经验的影响,但故事的种子是如何在经验的土壤里发芽的?这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若想弄清楚它,充其量是基于暧昧不清,证据不足之上的猜测而已。即便评论者与作者的经验彼此重合,他们共同经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事件对他们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要弄清其过程仍然难免谬误,尽管看上去颇值得一试。确实,一个人须亲身经历了战争的阴影才会充分感受其残酷,但时间往往使人健忘。我年轻时经历的那场从一九一四年开始的战争其恐怖程度绝对不亚于一九三九年及其以后的几年。到了一九一八年,我所有的知交除了一人均死于非命。我还可以举一个不那么沉重的例子:有人认为,《霞尔平乱》的那段故事反映了本书杀青时英国的局势,其实不然。《霞尔平乱》是整个故事核心部分,从一开始构思时就确定了的。当然,随着故事中萨茹曼这个人物的演变,其情节有所变动。但需要指出的是,其演变并非出于微言大义或暗喻当代政治或其他什么。不过,它同本人的经历还是有些关系的,但并不多(因为经济水平已有天壤之别),而且这段经历也要早得多。我童年居住的乡间在我十岁之前就惨遭毁坏,当时汽车还是稀罕玩意儿(我压根儿没见过),市郊铁路刚在修建。最近,我在报上看到一张照片:水塘边那座曾生意兴隆的磨坊的最后衰圮。它对我来说曾是如此地重要。我从来不喜欢那位年轻磨坊主的模样,但喜欢他父亲,那位蓄着黑胡子的老磨坊主,不过他的名字并不叫山迪曼。 现在,《魔戒》出了新版,我也利用这一机会做了修订,纠正了原版中存在的一些错误与矛盾之处,并对一些专注的读者提出的问题尽力提供了信息。我已考虑了他们所有的评论与询问,若有疏漏敬请雅谅,那是因为我没将笔记整理完备所致。许多询问只能通过附录予以答复,或者是视情单独出一附录,将我未收入原版的众多材料,特别是更详尽的读者信息一并纳入。新版增加了本前言,对楔子部分做了增补,加了一些注释与一份人名地名索引。该索引列出了全部条目,但不提供参考材料。这主要是为了压缩篇幅。完备的索引将充分利用N.史密斯夫人为我准备的材料,更适合于单独成书。
  • 复活

    作者:(俄)列夫·托尔斯泰

    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十九世纪俄国对世界文学最有影响的作家。《复活》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本书取材于一件真实事件,主要描写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引诱姑妈家女仆玛斯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沦为妓女,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男主人公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谴责。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为伉俪。
  • 弗兰肯斯坦

    作者:[英]玛丽·雪莱

    玛丽·雪莱(1797-1851),英国著名小说家,因其一八一八年创作的《弗兰肯斯坦》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 这个被称为活跳尸的故事多次被改编成戏剧、电影,拥有众多为之痴迷的读者和观众。小说主角弗兰肯斯坦是个热衷于生命起源的生物学家,他怀着犯罪心理频繁出没于藏尸间,尝试用不同尸体的各个部分拼凑成一个巨大人体,当这个怪物终于获得生命睁开眼睛时,弗兰肯斯坦被他的狰狞面目吓得弃他而逃,他却紧追不舍地向弗兰肯斯索要女伴、温暖和友情;接踵而至的更是一系列诡异的悬疑和命案……
  • 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美]斯蒂芬·金

    本书是斯蒂芬·金最受人喜爱的代表作,收录了他的四部中篇小说。其英文版一经推出,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当年在美国狂销二十八万册。目前,这本书已被翻译成三十一种语言,同时创下总共四篇小说中有三篇被改编成轰动一时的电影的记录。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之一的《肖申克的救赎》(又译《刺激一九九五》)。这部小说展现了斯蒂芬·金于擅长的惊悚题材之外的过人功力。书中的另两篇小说《纳粹高徒》与《尸体》拍成电影后也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其中《尸体》还被视为斯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作品。
  • 呼啸山庄

    作者:(英)艾米莉・勃朗特

    《呼啸山庄》描写的吉卜赛弃儿希思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不堪受辱和恋爱受挫,外出致富。回来后发现女友凯瑟琳已与地主林顿结婚,继而产生对地主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全篇充满了强烈的反压迫、求自由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浪漫的艺术气氛。作品开始曾被人称作是年轻女作家脱离现实的天真幻想,但结合其所描写地区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英国当时的社会现象,不久又被评论界给予高度肯定,并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
  • 魔戒(前传)

    作者:[英国] 托尔金

    “从前有个霍比特人,住在地洞里。” 霍比特人是一种比矮人个儿还小的人,善良精明而安分守已。毕尔博·巴金斯是他们当中的一个。这天他正在洞门口抽烟,来了大名鼎鼎的术士刚多尔夫,他为巴金斯带来了一队奇怪的客人。 于是巴金斯先生和他们一起开始了可怕的旅程。在途中的一次磨难里,巴金斯无意中得到了那枚神奇的魔戒,世界从此变了……
  • 红与黑

    作者:司汤达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 绝代双骄

    作者:古龙

    古龙(1937-1985),本名熊耀华,原籍江西。古龙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外文系,是台湾著名新派武侠小说作家。他从1960年创作《苍穹神剑》始,一生共写了近70部武侠小说,影响巨大。其代表作有《风云第一刀》、《绝代双骄》、《楚留香传奇》系列、《陆小风传奇》系列、《萧十一郎》、《七种武器》系列、《白玉老虎》、《流星·蝴蝶·剑》等。

  • 热爱生命

    作者:(美)杰克·伦敦著

    本书是杰克・伦敦的短片小说集,他的这些作品表现了强烈的个人风格,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而不是一味地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着重指出人类的爱的重要与神圣。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

    本书是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在童年时代就饱尝生活的艰辛,有着不畏强暴的个性,走上革命道路以后,无论在战争的炮火中,还是在建设时期,他都表现出超人的意志、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在难以忍受的生活中千锤百炼,终于成为钢铁般的战士,从而充分体现了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 本书前言 特色及评论 文章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