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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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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生命如沙漏,夜以继日地一点点流逝,而对某些事物的执著,也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消失。刚从象牙塔中走出的杜辰薇,依然沉浸在“山楂树之恋”般的纯净理想爱情中,却突然发现与自己相爱十年的房地产骄子王维东在包养情人。 一天之内,三次邂逅“赖皮”俊雅男子李哲,杜辰薇逐渐被他的真挚细腻所俘虏。正当感情天平发生剧变时,李哲遭人迫害,右手致残,去美国做手术期间竟神秘失踪。此时,一位与他关系暧昧的演艺界名女人突然出现。原来,这一段浪漫奇缘竟是六年来的精心设计……心力交瘁的杜辰薇为了哥哥不被告上法庭,不惜出卖身体,答应了王维东的三个条件…… 在与李、王二人的情场斗智斗勇中,杜辰薇徘徊迷惘,逐渐坚强。当左岸浪漫旋律,遭遇右岸残酷现实,爱情,还能唤醒心灵深处那份雪藏的纯真吗? -
微臣
金榜題名高中狀元,再把天下第一美人娶回家。 世家公子崔銘旭趾高氣昂,把如意算盤打得「啪啪」響, 橫空裏卻突然冒出一個齊嘉,傻乎乎地黏上了他。 不知進退,不懂逢迎,不識詩書, 崔銘旭左看右看,怎麼也看不出這傻子有什麼好, 落難之際,卻只有小傻子齊嘉拉了他一把…… 說話結結巴巴,辦事笨手笨腳, 呆呆傻傻的齊嘉懵懵懂懂地被崔銘旭所救。 崔銘旭啊,那個自己躲在柱子後偷偷注視了許久的崔銘旭。 可不可以……和他做個朋友呢? 齊嘉有一點點期許…… 當囂張卻屢遭不順的老虎遇到膽小怯懦的兔子,會發生什麼呢? -
小妇人
《译文名著文库069:小妇人》受到当时的大思想家爱默生的影响,强调了个人尊严与自立自律的观念;内容平实却细腻,结构单纯而寓意深远,富有强烈的感染力。本书以中英对照简写本的形式向您展示这部“女性自我内战、传统与自由之争”的经典作品。 -
黄金时代
这是以文革时期为背景的系列作品构成的长篇。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灾难年代。那时,知识分子群体无能为力而极“左”政治泛滥横行。作为倍受歧视的知识分子,往往丧失了自我意志和个人尊严。在这组系列作品里面,名叫“王二”的男主人公处于恐怖和荒谬的环境,遭到各种不公正待遇,但他却摆脱了传统文化人的悲愤心态,创造出一种反抗和超越的方式:既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辜,便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于是他以性爱作为对抗外部世界的最后据点,将性爱表现得既放浪形骸又纯净无邪,不但不觉羞耻,还轰轰烈烈地进行到底,对陈规陋习和政治偏见展开了极其尖锐而又饱含幽默的挑战。一次次被斗、挨整,他都处之坦然,乐观为本,获得了价值境界上的全线胜利。作者用一种机智的光辉烛照当年那种无处不在的压抑,使人的精神世界从悲惨暗淡的历史阴影中超拔出来。 -
美しいこと 下
Yahoo简介: 松岡洋介は週に一度、美しく女装して街に出かけ、男達の視線を集めて楽しんでいた。ある日、女の姿でナンパされ、散々な目に遭い途方に暮れていた松岡を優しく助けてくれた男がいた。同じ会社で働く、不器用、トロいと評判の冴えない男、寛末だった。女と誤解されたまま、松岡は「好きだ」と告白される。女としてはもう会わないと決心するが…。 -
借镜杀人
石门庄园里正弥漫着一种恐怖的不祥感,作为不良少年收容中心,这里聚集了许多危险的人。果然不久就发生了一起少年企图枪杀监护者的意外事件,所幸无人伤亡。然而,与此同时一位神秘的访客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庄园宅邸的另一间屋子里被枪杀了。 -
大校的女儿
《大校的女儿》描写了一位女军人的成长经历和情感历程。上世纪70年代某部队通信连里,出身贫苦的农村兵姜士安爱上了大校的女儿韩琳。父亲在老家给姜找了一个没有文化的未婚妻。这使姜陷入矛盾之中,他喜欢的韩琳对他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面对现实,姜士安只好选择与家乡的翠花结婚……岁月流逝,人到中年,姜士安与韩琳又不期而遇,韩琳这才发现了内心的真实情愫……王海鸰称:“以前大家所熟悉的我那些作品是‘写’出来的,但这部作品是‘流’出来的。‘写’是写别人的故事,‘流’是流自己的故事。甚至我有意识用‘韩琳’这个名字,也是因为我觉得这样对作品更有把握。书中不仅写了女军人的情感故事,也讲了个人奋斗过程。” 风雨兼程军中女儿行,刚柔相济今生不了情。 王海鸰女士的至爱之作——"为我的青春、父母、战友",实现对《牵手》、《中国式离婚》、《新结婚时代》的突围。 -
絕倫暴徒
欲聽群山語,刺耳是狼聲 尚可的這個小說讓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的正邪,不是不好說,而是不輕說。這一點,具普世意義。 作者身在虎穴,深有所感,小說寫來,入木三分。在他的「後記」中見到,他對要感謝的人們,也得用化名。可嘆一句:風雲如何評說。 小說所寫的,表面看來,似是大嶽裡的一對小兒女;誰是暴徒,似是一眼看出。小說的進展,卻是以扭轉乾坤之力,來了一個大挪移。 那位獵人的熱血,那位姑娘的酸淚,他們情之所牽卻又身不由己所交織出來的長卷,直教人不忍釋手。當中不乏大家之筆,所揮灑的大氣魄,又教我們對其孕育者───神州大地,有著無盡話語。 -
岁月的泡沫
本书是法国天才作家鲍里斯·维昂的长篇小说,讲述了战后年代里两对青年情侣都死于贫困的悲剧,前一对情侣高兰和克洛埃相爱,不料克洛埃新婚后不久得了不治之症——胸部长了一朵“睡莲”。后一对希克和阿丽丝本来就过着清贫的生活,后又因希克盲目购置、收藏书籍而沦于破产。希克因逃税被捕,阿丽丝愤而纵火烧毁书店,自己也葬身火海,有情人终难成眷属。这是一部纯粹至极的爱情小说,是对青春与纯真的一次缅怀与肯定。 -
荒野
★阿尔兹海默症是一种不可治愈、不可逆转的疾病,我们从来无法从病人那里清晰得知那逐渐被遗忘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他寻找的不是记忆中的美好事物,而是记忆本身。 ★只希望,最后消失的记忆,是爱。 ★作者被誉为21世纪的弗吉尼亚·伍尔芙 ★入围布克奖、橘子文学奖 雅各布大脑逐渐被病魔清空,即使在自家门口也会迷路,但他依然努力挺直腰杆,保持一份有尊严的人生。随着文字的脚步,我们进入他思维深处。那里,虽然记忆裂成碎片,如同细沙一般从指尖缓缓流逝,但一切仍然无比鲜活,充满激情。 只希望,最后消失的记忆,是爱。 -
楚墓
史杰鹏继《鹄奔亭》后暌违五年的长篇小说作品! 历史、悬疑、爱情、神话……洗练的文字在先秦与现代、梦境与现实、地下与光明之间返回,迤逦的奇思掇拾历史穿落,瑰丽传奇披覆墓葬的爱情,千年楚墓中聆听鬼魂之语…… 古代巫师伍笙、青年学者方子郊,他们的爱情都在战国古墓中寸断成灰,在可怖残酷的现实与梦境中碎散一地。 青年学者方子郊偶然得到一个战国墓葬中出土的木俑,他发现木俑中有着精密的结构,还暗藏有两幅帛书。方子郊对木俑和相关出土材料进行深入的考究,越来越多的线索指向楚顷襄王时代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楚王、涟漪公主、巫师伍笙,他们的梦境和秘密,最终都湮灭在凄凉的楚墓和失传的历史中。 -
离
离,不是去寻找什么,而只是逃开, 我在千万公里之外。 就怕有一天,回头看所有的路,竟已全然湮没, 而我只是个没有过去的人。 去到的一个陌生的未来。 -
穿PRADA的女魔头
作者是顶级杂志《VOGUE》离职助理,以笔触犀利的故事影射时尚真相。在国外一问世就引起广泛争议,尤其是时尚界反响强烈。小说中,刚刚大学毕业的安德里亚通过考试,进入挤满时尚杂志社的伊莱亚斯大楼,开始为这本美国销量最大、最有声望的《天桥》服务。她是主编米兰达的初级助理。不过帮助这个时尚界最有影响力的女人完成日常事务、看她编辑杂志、会见作家和模特到底意味着什么?米兰达是魔鬼一般的女人——她穿零号一线时装,吃熏肉、冰淇淋加喝星巴克却从不发胖,每天看九种报纸和七种杂志,嗜好爱玛仕纱巾,永远弄不清助理的名字。安德里亚任何时候都紧张焦虑。她终于发现自己没法再和男友保持正常关系,在巴黎的时装秀场,不知名的助理对时尚界的传奇人物说出了惊天动地的话…… 本书锋利地劈开时尚生活和时尚中人的真相,告诉你所谓时尚的多面性,特别是人在时尚面前的真实与脆弱。 作者劳伦·魏丝很大程度上在这部小说里在讲述自己曾经的亲身经历。她当年同样在大学毕业之后,便进入了美国著名的时尚杂志《Vogue》编辑部中担任主编助理,经过一年的工作“磨砺”之后辞职。随即便写出了这部关于自己工作经历的小说。在书中,她毫不隐讳了描写了自己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而书中写道的那个号称来自地狱的老板的形象,亦是直指现实生活中的前《Vogue》主编安娜·薇托尔。其实,普通人对于名人富豪的奢华生活总是存有猎奇心理,因此,这本书一经上市就引起不小的轰动,取得了空前热卖的成绩。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一连持续了15个星期高居不下。如今,在曾经炮制过热播剧集《欲望城市》与《兄弟连》的导演大卫·弗兰克之手,此书成了被搬上好莱坞大银幕的绝好题材之一。相信,如此有美国风味的“现实主义 ”故事一定会成为这个夏天很多人喜欢关注的焦点。该片也将再次点燃人们希望窥探时尚女编辑私人生活的欲望。 -
欧也妮·葛朗台
Eugénie Grandet (1833) is a novel by Honoré de Balzac about miserliness, and how it is bequeathed from the father to the daughter, Eugénie, through her unsatisfying love attachment with her cousin. As is usual with Balzac, all the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are fully realized. Balzac conceived his grand project, The Human Comedy, while writing Eugénie Grandet and incorporated it into the Comedie by revising the names of some of the characters in the second edition. -
我的帝王生涯
《我的帝王生涯》是苏童糅和写实手法和现代的技巧创作的历史小说。也是苏童发挥创造性的想象,随意搭建的宫廷,按自己的配方勾兑的历史故事。年代朝代人物都是虚无的,故事却讲的真实可信。 作品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端白的懵懂无知的王子,在老太后权力欲望的操纵下成了燮国的傀儡国王,虽对臣民拥有生杀大权,却时时生活在恐惧和焦虑中,他是他的祖母和母亲利用的政治工具,他想反抗却无能为力。一个不该作皇帝的人,一个没有做皇帝的野心,也没有能力做好皇帝的人当了皇上,难怪,端白和疯疯癫癫的老宫役孙信一次次地重复着一句不祥的话语燮国的灾难就要来了!灾难随时就会降临,端白心头一直有深深的阴影,因此他是哀怨的,也是无助的,整篇小说充满了挽歌式的感伤气息,凄美。 -
成功者的肖像
黄昏凄凉,夕阳悲壮。我拎著两瓶喜力,摇摇晃晃地从走出小卖部,回到男生宿舍下,倒在草坪里,任洒水器把自己当花来浇。灌下一口酒,我无限凄惨地对自己说,小彬,冷静。女人,不过是一种令男人伤心的东西,没女人,咱就不信不能继续活下去。 两个小时前,小美约我在梧桐下见面。悲凉秋风中,她穿著最爱的花裙子,转过头,无限婀娜地对我说,黎彬,我爱上了他,所以我决定告诉你,咱们分吧。 我以为这是一个故事的结尾,却没想到是一个故事的开头。 -
纵横四海
宁波镇海乡下的罗四海是家里的长子,唯一的朋友是隔着高墙从未见过面的小女孩,只有对着她,四海才能讲述心底的话。但是生活的贫瘠和压力使得他不得不告别母亲弟妹,跟着不可靠的舅舅去香港谋生活。因为对于小小年纪的他“这吃的问题,非得着实解决不可。他发誓将来长大了,要努力工作砖钱,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直至吃饱为止,是,这肯定是他的宏愿。” 带着这个宏愿,四海终于来到香港。虽然明知道舅舅是有心卖他做学徒来捞钱,但面对现实的环境,他还是硬着头皮要去挖铁路做工。偏这时新认识的混血女子翠仙失手错杀了英国人,四海身不由己地跟着她和舅舅踏上了荷兰人的船开始了逃亡。 在船上,四海尽心照顾受伤了的翠仙,并却了厨房帮活,因为不怕吃苦不怕累,他靠做工还赚些钱,学了做菜。“船驶往地球的另一半,绕过阿拉伯半岛,驶入红海,即将渡过苏伊士运河,经地中海,出直布罗陀海峡。”这一切都让懵懂的四海大开眼界。 终于罗四海一个人登上了陌生的温哥华的土地,未来一片茫然,那年他十三岁。 罗四海被开洗衣房的王得胜收留,并于他死后接手了这家店,在翠仙和庞英杰的帮助下,四海用脑子,很用心经营着小小店铺,不曾想竟有了点盈余,但是这其中的苦他不会向人去说,“熨得满手起泡,尚未痊愈就浸到水中擦洗,一块一块烂肉永远出水,他见了人,不敢伸出手,怕人嫌脏。” 在温哥华,他清清楚楚看到修铁路的华工怎样得不被当作人看待,他清清楚楚知道有多少华工死后连名字和葬身之地也没有,四海知道他没有能力去挽救这一切,他所能做的就是自强! 铁路工头的女儿骂他,四海毫不犹豫地反唇相讥;他一直善待他的工人,像兄弟一样;他不顾危险下到山脚只是为了救回遇难者的遗骸,不至暴尸山野;他不计前嫌,破冰去救那落水的女孩;他立志学习,不甘做个愚昧无知的人…… 这一切一切,为他赢得了尊重和地位,十八岁那年,罗四海终于衣锦还乡。 罗四海的母亲一直在等儿子的回来,她已病入膏肓。四海答应成亲,他要让母亲放心,在众多提亲的女子中,他一下就选中了一个同样叫翠仙的女孩。“呵翠仙是个极其普通的名字。可是每个离乡背井的男子,心中总有一个翠仙。” 周翠仙有着乐天的性格,罗四海终于娶对了人。虽然小夫妻只住在阁楼,但生儿育女,生活过得清苦而快乐。这时世界的局势正发生着变化,尤其是中国,罗四海只是个流落海外的普通人,他力量微薄,却同样关注着国家的发展,并慷慨解囊支持革命。就这样,罗四海终于在温哥华扎下根,两个儿子也长大成人,成为比父亲更出色的商人,“比他们父亲聪明,但是,罗四海为人较忠厚大方。” 多年后,罗四海享得高寿而终。 -
十日谈
来这里,你就会看到描绘和歌颂现世生活,谴责禁欲主义,赞美爱情是聪明才智和高尚情操的来源,赞美平民商人新兴资产阶级的才智,宣扬社会平等和男女平等,翻开"人曲"一切尽在不言中。 -
刀子和刀子
这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成长小说中有十分突出的价值。它尖锐、准确地把握住了成长过程中人性内在的骚动、迷惘、暴烈、放纵和叛逆的精神状态,直面人性、震撼人心;同时对现行教育体制、教学方式,都有相当严峻的拷问。小说语言极好,在细微处极见功力,像描写刀子的种种感觉,实在让人拍案叫绝。 这是近年最好的青春小说,青春的酷烈、无奈的伤痛被演绎得那么好;懵懵时期的爱情和友谊,叛逆年代的幻想和渴望,仿佛获得了文字的首肯,突然间露出了真相;血肉横飞的身体遭遇与黝暗无谓的灵魂处境是那么真切地遭遇到一起。我喜欢这种独白的方式,它召回了我们最隐秘的青春经验,这本小说不仅有肋于青少年自我理解,同时也有助于成人世界在回味当初中认识自我。 -
士兵
这是一场世界军人的死亡角逐,中国士兵许三多,在突击中失散、负伤,昏迷在地,他想他可能要死了。他怕死。因为走到今天,对他来说太不容易。 他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士兵,生性怯懦而本份,去招兵的班长史今不想要他,但被他父亲给灌醉了。到了新兵连他怎么都学不好。村长的儿子成才与他同时入伍,因为出色分在了全团最前锋的钢七连,而且很快成了优秀的狙击手;许三多却去了一个偏远荒僻的草原看守输油管道。那里并不艰苦,但却极为枯燥,除了站岗,班里的士兵没有人有太大的理想,就连手里的枪也是空的,从来不配子弹。 他因为修了一条团长当排长时没有修好的路,而受到特别的赏识,把他调到身边。许三多却不干,他说他要学打架。来部队前,他父亲和他哥哥被人打了,他要回去报仇。团长说你这想法不对,但还是把他派到了钢七连。连长高城却因许三多的愚笨不愿接收,好在班长史今收留了他,答应把他带好。 怯懦的许三多却给史今一再地丢脸,好好的一场演习,也因为他的两只鸡蛋而前功尽弃,气得连长高城当众吆喝:拖出去毙了! 许三多的一再窝囊,也让史今伤透了脑筋,他说招兵的时候我王八蛋想要你,是你死乞白赖地要来!来干嘛?来吸他妈的鼻涕流他妈的眼泪?我跟你说白了,我这个班带得不错!我还指着它进军校或提干呢!我不想回家种地!你就真打算一门心思拖死我吗?所有的人都劝许三多离开钢七连。 但许三多没走。为了不误班长的前程,他一咬牙,竟成了连里最好的兵。 在一场与特种兵的对抗演练中,整个连几乎丢尽了脸面,只有他许三多,捉住了对方少校袁朗。 因为许三多的出色,成才选择离开了钢七连。他说有你在,我们谁都出不了头的。可命运却把他安排到了许三多原来的草原五班。但班长史今的退伍却让许三多大哭了一场,他说我为你拿了那么多的集团军冠亚军,你为什么还不能提干?随后部队改革,钢七连解散了,除了许三多留下来看守物资,其他战友全都走了。 许三多的父亲找来了,他让他跟他回去。可许三多不回。父亲只好哭着走了。 特种兵少校袁朗终于找许三多来了,他让他参加特种兵大队在全军区的选拔,名额只有三个。许三多的老乡成才来了,许三多原来的班副伍六一也来了,但看到名额只剩下两个时,成才把他们丢下了;许三多扶着断腿的伍六一不放,眼看最后一个名额也要被人抢走时,伍六一只好自己选择了放弃,但他的腿却从此终生残废。胜出的许三多和成才,随后进入了特种兵受训队。最后成才还是被淘汰了,他的聪明害了他自己,他又犯了抛弃战友的错误,再一次回到了草原的五班。 当了特种兵的许三多,有过骄傲,也有过孤独,在一次行动中,他不幸杀死了一个人。他因此要求复员。但袁朗没有批准,而是给了他一个长假。他因此去了一趟天安门,随后回了一趟原来的部队,想看看他的老战友,没想到断腿的伍六一已经退伍回乡,在街上摆摊修鞋去了;成才仍在草原的五班,拿着一枝不配子弹的枪空空地练着。许三多因此发现自己也只能是一个军人!他的父亲在这时被关进了监狱,他因此回了一趟老家,把父亲给他起的新房卖了,然后拿钱还债,将父亲救出。 回到部队的许三多,随后参加了《士兵》开头描叙的这场比赛,这里没有丝毫的仁慈,而且允许真正意义上的死亡,没有意志的士兵可以随时放弃。但几经死亡边缘的许三多,丝毫没有想到过放弃,而是以钢铁般的意志,战胜了重重非人的险阻,与自己的战友一道,在世界军人的舞台上,树起了一面高昂的旗帜:我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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