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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莲理枝(全三册)
他叫莲绛,红莲业火的莲,点绛唇的绛。她叫十五,花好月圆时的十五。她曾是名动大洲的第一王妃,可八年后,她从棺中爬出,双手满是泥土和鲜血,无心、无情地走上了复仇之路。他是南疆历史上身份最神秘的年轻祭司,是能将死人气活的毒舌男,却独独是她羞涩又傲娇的夫君。 他性情冷漠,厌恶的人在面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孤傲,天下在他眼里算什么?他深情,为了与她厮守,不惜成为冷血的魔鬼,他幼稚,在她面前,他就是个长不大的、要人哄的孩子; 他善妒,他的夫人,哪怕别人多看一眼他都会吃醋。 她要的是天下大乱,万劫不复。他要的却是三世情深,痴心一颗。 桃花开,桃花落,桃花尽了笙歌没……此生执着什么,你若问我,终是笙歌落! 他本妖娆无情,可却偏生念她成疯、思她成狂,哪怕她是鹤顶红,他也甘之如饴,最后为她,堕落成魔!“莲绛,你若敢死,我就敢忘!把你忘得一干二净,黄泉碧落,永生不见!"泪眼婆娑中,仿佛看到他唇角带笑,静静地看着她,“十五,你送我一场红梅落雪,那我便赠你三世情深,不负不弃。你送我一捧落花,我便赠你一颗痴心。”十五,回来吧。 -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
“我,萨姆•普尔西斐,意外焚毁了位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艾米莉•狄金森故居。” 一句简简单单的告白,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 18 岁的萨姆•普尔西弗,年少无知,意外中使得艾米莉•狄金森故居被焚毁得一干二净,还葬送了在故居二楼诗人闺房里的大床上谈情说爱的两位讲解员的性命。萨姆被判入狱十年。更让他无法摆脱的,是他烧毁了小镇的引以自豪的著名女诗人的故居,这在阿默斯特居民眼中是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过,这几乎压垮了他和他的家庭。 但与此同时,萨姆却收到了许许多多的来信,而他们的要求,竟然为的是央求萨姆烧掉别的作家故居! 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的继续,萨姆偶然发现真正的纵火犯并不是自己。 新近酗酒成性的父母?在监狱里遇到的金融诈骗犯? 谁是凶手?怎么才能回到真正的自我? 在小说中,布洛克•克拉克揶揄讽刺了文学圈和出版界的许多现象。从读者对“哈利•波特”的狂热症、陈腐老旧的作家博物馆、经常出没于各种图书俱乐部的自恋型读者,直至跟风性质的回忆录出版热潮、作家在公开场合的作品朗诵会之后让人无比煎熬的提问回答环节,克拉克一个也没有拉下。 在书中有一处,作家用十分恰当的描写,形容一位酗酒成性的罗伯特•弗罗斯特作家屋进驻作家朗诵一篇短篇小说,而那“几乎就是一张老作家讨厌的物事的未加修饰的杂货清单”。当然,克拉克也没有忘记在小说中自我嘲讽一下,小说里说到主角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作者叫作“布洛克•克拉克”的小说,稍许翻看了下,随即不屑一顾地放了回去,因为那只是一本“伪装成小说的回忆录”。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中的某些语句与意象,足以与书里那些被付之一炬的宅邸的主人——那些大文豪的作品相提并论。单单一段对白,就可以让任何研究薇拉•凯瑟的学者目瞪口呆。书中用一整段的篇幅来描述一个女人燃烧的头颅,这足以迫使斯蒂芬•金为他新英格兰地区的房子买入更高的火险。天啊,克拉克本人最好也去百货公司买一两个灭火器准备着。谁知道这本书将会煽动多少疯狂的纵火狂呢?” ——《纽约时报书评》 克拉克的小说写得太棒了!这部冷酷的后现代喜剧把所有关于文学的东西都付之一炬,不仅包括那些陈腐的作家收藏物,还有那些公共读物后折磨人的问答题……克拉克用点小聪明就让这些东西烧痕累累。《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以一种坦率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用克拉克式的讽刺全景描绘了山姆•包西佛苦乐参半的见闻。文学,正如克拉克在他诙谐的悼词中所提到的那样,在我们生命中既是痛苦源又是宽慰剂。我们如飞蛾扑火般被小说中的故事所吸引,却不知道最终会被引向何方。 ——《华盛顿邮报年度好书》 当我在阅读这本滑稽而极富悲情色彩的小说时,我会不时看看身边的人并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我发现他们和我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并不像我这样生活在布洛克•克拉克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引人入胜的失衡的环境里。这是长久以来我读过的最好的书。” ——《巴别塔之犬》作者卡洛林•帕克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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