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相识电子书!
标签:法学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该书对东京审判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总结,其中包含了许多珍贵的史实和故事,附有大量历史照片。 梅汝�在书中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东京审判是抗日战争的历史总结,对发动战争的首恶元凶进行审判和惩罚,使正义彻底得到伸张。梅先生在东京法庭的很多努力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在十分不利的背景下,使得这些战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十分令人敬佩。 梅汝�先生在远东国际大审判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作为东京审判中惟一的中国法官,梅汝�是东京法庭审判的核心人物,亲身经历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东京审判中对审判进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的法官会议是秘密进行的,除了苏联法官因不通英语而被允许携带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包括新闻记者等均不得参加,因此会议讨论的情况只有法官才能知晓。梅汝�是惟一能够参加这一会议的中国人,也是惟一能够代表中国利益和立场说话的法官。 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学识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1962年,梅汝�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至1965年被迫中止,该书计划内容为七章,最终只完成了前四章。1973年,梅汝�怀着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终年69岁。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即本书),由其后人梅小�整理后,于198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于2005年再版。 该书同时收录了梅先生于1962年为揭露日本右翼势力复活军国主义阴谋而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一文。 -
英国宪政史谭
《英国宪政史谭》以英国国家机构的演变为线索,展现英国宪政历史发展的基本轮廓与概貌,涉及君主政体、内阁、上议院与下议院,司法制度等。 -
清代习惯法
本书所讨论的习惯法主要 指民间自发形成的不成文规 范,它多与乡民日常生活,尤 其是经济活动和交往有关。 作者由法律社会学立场出 发,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 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 第一手材料,在前人已有研究 的基础上,对清代习惯法进行 了迄今为止最为系统的探究, 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 的渊源、背景、流变,直到习 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以 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和习 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 义。 -
法意阑珊处
《法意阑珊处:20世纪中国法律人自述(法意)》为十六篇忆述之作。作者中不乏二十世纪中国的顶级学人。书中通过自述所映现的人事、所展示的世相,乃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惊心动魄的大变局。《法意阑珊处:20世纪中国法律人自述》所取文字,便是观察近代以来中国法政人所为、所欲、所思、所想、所学、所感的载体。 -
从诉讼档案出发
19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新进展,先前的不少旧见陈说,均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反省和批判。而引领此一学术风潮的代表,乃是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他/她们立基于先前甚少为学界所系统利用的各种诉讼档案,贡献出一批引起国际学界广泛关注的研究成果。 本书所收的论文,系由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的诸位学者亲自挑选,主要研究时段上至清代,中经民国,下迄当今,广涉司法实践、地方行政、妇女与性、土地买卖、税收与教育、地方政权建设、跨国家庭纠纷等多重面相。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本书提供的重要启示不仅包括提醒我们注重对诉讼档案的充分运用,以及吸收优秀的社会科学成果,还包括借历史之光洞见现实问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中国法律史研究“博物馆化”的困境。 -
西方法律的历史
约翰·梅西·赞恩是美国的执业律师,同时又是一位深沉的思想者。他写的《西方法律的历史》,从法律发展的最初线索到法律发展的更高境界。作者引领我们拜渴了法律发展史的重大界碑:古雅利安人父系氏族的古老习俗、汉穆拉比从神手中接过的人类历史保留最完整的奴隶制成文法典、《圣经》中体现上帝智慧的律法、古希腊人的法律智慧、罗马帝国境内万民都适用的万民法、中世纪教会的火刑柱、英国的普通法和衡平法美国的宪法以及国际法,这些界碑展示了人类法律文明史艰苦跋涉的历程以及人类在备个时期取得的法律成就。《西方法律的历史》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经典之作。 -
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
《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和选择》从历史事实和思想两个角度深入探讨美国宪法的立法背景。中间部分重点探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13个开国之父,对于他们立宪与立国思想背后的个人信仰和学识背景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并以大量手稿摘录的方式进行条分缕析,最后部分探讨美国宪法的危机和未来,具有前瞻意义。 此书出版于90年代末,在大部分人专注这美国宪法的实际运用与权利分配时,这本书重新唤醒美国人对自己历史源头的审视。在过去的10年里,这本书再版了9次,成为所有保守派法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尤其是美国宪法研究员的必备书籍之一。《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和选择》的出版,带动了一系列对美国宪法宗教背景的研究。现在,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判决中也会引用宪法及国父们的宗教背景作为辅助依据。 -
中世纪欧洲的罗马法
本书的作者保罗维诺格拉多夫是声誉卓越的俄裔英国法学家与历史学家,历史法学代表人物之一。1903年被任命为牛津大学的考博斯法理学教授,随后成为英国皇家学会成员。他曾经先后获得多所著名大学的荣誉学位,成为多个外国学会的成员,后来又成为莫斯科大学的荣誉历史教授,代表作有《英格兰的维兰制》、《采邑的成长》、《十一世纪的英格兰社会》以及《历史法学概要》。 这本译著文字不多,整体结构安排简洁:作者首先纵向从蛮族大迁徙引起的罗马法衰落开始至12世纪罗马法在欧洲的复兴,然后横向按照法国、英国与德国,分别论述中世纪罗马法在西欧地区的传播。这本书使用了大量的具体实例,从法律人到法律著作,全面介绍了中世纪罗马法在欧洲的命运与传播,有助于读者直观理解这一历史进程。这本著作一直被列为研究中世纪法律变迁的重要参考文献之一,因此是读者了解罗马法相关背景资料的经典之作。 此书的译者非常用心地翻译,使文字尽可能地既不失准确又通俗易懂,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文中对相应的著作和法学家以及背景知识作了注释,使读者对相应的著作、作者和背景资料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因此这本译著对于想要了解相关背景知识的法律人来说,非常值得一读。 -
罗马法史
《罗马法史(2009年校订本)》显示着历史学家和哲学家的严谨精神和伟大的创造力。它朴实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以并存的法律制度的多元性这个一般问题为中心,这种多元性体现着在同一体系中相互共存的社会群体和组织原则的多元性。通过这种透视,格罗索超越了上个世纪和本世纪的法律历史编纂学,向前跨出伟大的一步。占主导地位的历史编纂学实际没有意识到罗马的国家事务与现代国家之间的根本差别,它根据现代国家的法观念去研究罗马的政治一法律经验。相反,格罗索的著作则明显承认家父的权力(potestas del pater familias)和共同体的权力(potestas del populus)均具有主权性,这种主权性分别表现在各种不同的组织原则(家父的意志,民众的立法,法学家的权威)中。显然,所有的人均参与到这种主权之中,而且存在数个创制法的中心,创制法的活动不是“专制的”,不是摆脱一切约束的,因为这是一种“市民”的制度,这种社会既追求所有人的集体福利,又照顾单个人的福利,主宰这个社会的是通过家父和执法官加以体现的神明。格罗索的著作还明确承认因平民斗争而产生的政治制度的特点: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分裂和协商创造出护民官的“否决权”;平民护民官与整个共同体的执法官有着根本的区别。格罗索的这部著作超越了蒙森那种与自由国家结构相联系的研究模式,但是,在这里我们不想对各个问题作学术上的总结。需要强调的是,格罗索的这部著作再次引起对早期罗马经验的思考(这可能有助于有关民主制度建设问题的讨论)并使这种思考不囿于现代国家已有的经验。 -
情感、循吏与明清时期司法实践
明清时期的司法档案、讼师秘本、正史传记、公案文学、官箴书和回忆录这些基本史料不但构成司法裁判蕴含的情感、心态、意识和想像的一套话语,以及司法裁判的 “文化实践”的一种表达,而且也是建构和维护社会秩序(包括司法秩序)的重要方法。借鉴最近数十年来在欧美学术界逐步发展兴盛起来的新文化社会史关于“表达”(representation)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上述史料的解读,本书试图挖掘明清时期司法裁判的“表达与实践”的精神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概括与提升明清时期司法模式的类型特征。 本书分析了明清时期司法实践中展现出来的情感表达的文化意义,建构了其心态模式,并对司法文书的修辞策略和技巧进行了有新意的解读。 书中以清代“名幕良吏”汪辉祖的司法实践为个案,分析了其“情法兼顾”的司法风格,将其与传统中国儒家特别重视的“审美秩序”的理念联系起来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清代司法实践具有“形式化与实质化”的双重特征。 ——霍存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忠明教授研究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与司法文化有年,已经出版了两本讨论此一课题的专著——《案例、故事与明清时期的司法文化》和《众声喧哗:明清法律文化的复调叙事》。 本稿乃是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所作的又一探讨,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相互连贯地探讨了传统中国司法实践的独特风格。 ——范忠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
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本书收录了中文及英文原版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另收录了刘小冰的《美国宪法的综合分析》与张彩凤《一个民族的图腾:美国宪法导读》。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开近代民法之先,那么,美国宪法就是开近代宪法风气的作品。而且,它凝聚着美国开国元勋们的治国理念与独具匠心的制度设计,成为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的不朽之作。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依然是西方宪法史上的经典性蓝本之一。 -
英国司法制度史
司法制度是英国法律制度的精华所在,在它身上凝聚着英国世代人民的法制经验与智慧。本书采用交叉研究方法,分法院制度、法官制度、律师制度、审判制度、检察制度、警察制度、刑罚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八章,全面系统阐述了英国司法制度的来龙去脉,同时,对蕴含于制度背后的价值内涵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法理学剖析,力求既述又作、史论交融。在必要的地方,分别与美国、大陆法系等国家的相应制度加以比较,以期彰显英国司法制度的个性特点和独特经验。 -
第一修正案辩护记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美国法律史
《美国法律史》为法律史的经典之作,介绍美国法律从独立战争时期到当代发展的整个历史。作者伯纳德-施瓦茨(Bemard schwanz)是当代美国法学界的著名学者,纽约大学埃德温·D.韦布法学院最负声望的教授之一。他曾撰写过二十多部学术著作,其中堪称力作的是五卷本的《美国宪法论集》。他所著的《人类的伟大权利:美国民权史》、《行政法》等著作亦颇具权威性。其近作《沃伦首席大法官和沃伦法院》在美国法学界受到普遍好评。 -
最小危险部门
本书是关于美国宪法的五本最佳图书之一。 美国宪政实践为人类宪政史作出的最大贡献是将发源于英国的司法审查,变成了现代宪政架构中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然而,恰恰是这一制度把一个十分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摆到宪法学、政治学研究者面前:这个根本问题就是美国所谓的“反多数主义”命题:非民选、终身任职的法官何以能够行使司法审查权力,裁定民选的立法机构所通过之法律无效? 这本书的出版是美国宪法学研究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比克尔首先指出,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不足以支撑司法审查制度。随后,他通过对一些案件的分析,为司法审查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理据。 对于这些论证,后代学者有反对者,有赞成者,但是,不阅读此书,就无从把握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宪法理论研究、尤其是司法审查制度研究的来龙去脉。 -
接触与碰撞
随着中外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有关文化交流方面的文章和书籍也日益增多。近日,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田涛先生完成的《接触与碰撞》一书,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这也是一部有关中西文化比较研究的书,但不同于以往的是侧重于法律文化。人类在各自封闭的地域环境中发展着不同的法律文化,当西方人在16世纪发现了中国的时候,随着接触与碰撞,首先遇到的是法律冲突,于是东西方的法律从此走向整合。本书以独特的视角揭示了这一冲突的过程,作者用百余幅鲜为人知的珍贵图文资料,为我们描述了那一段被遗忘了的历史。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田涛先生利用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讲学的机会,通过寻访当地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大小藏书馆,收集到很多有关描述中国法律的资料,这些资料记录了十六世纪以来西方航海家、探险家、外交使节、画家、商人、传教士等等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与东方接触过程中以自己的视角看到的中国法律,以文字或美术作品的形式保存下来,有铜版画、水彩画、灯草画等不同形式,画面栩栩如生。西方人对当时中国法律的认知程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这为我们法律史学研究提供了客观而宝贵的资料。本书按照时间脉络向我们展示了中西方法律从早期的接触、碰撞,逐步走向融合的过程,能够为我们更全面地学习中国法律史和做好比较法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在吸收国内本学科以往诸种统编教材的优点的基础上,力图克服旧有教材纵横交叉、内容庞杂的不足,集各撰稿人十余年之教学经验,设计全新体例——古代法与中世纪法按照法系,近代以后法按照国家——从汉穆拉比法典一直讲到欧盟法,体系清晰,条理分明。 此次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新版教材汲取了近年来本学科新的研究成果,内容上更丰满;形式上大胆突破,根据法史学的学科特点,增配插图,既能开阔学生视野,又能加强教学效果,增强了《外国法制史》的直观性和阅读乐趣。 -
普通法的历史基础
译者简介 李显冬 1951年生,法 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现 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 室副主任、副教授。 高翔1961年生,法 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现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大 学攻读国际法和贸易法博 士。 刘智慧1971年生,法 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现 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马呈元 1956年生,中 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副主 任、副教授,现在中国政法大 学攻读博士。
热门标签
下载排行榜
- 1 梦的解析:最佳译本
- 2 李鸿章全传
- 3 淡定的智慧
- 4 心理操控术
- 5 哈佛口才课
- 6 俗世奇人
- 7 日瓦戈医生
- 8 笑死你的逻辑学
- 9 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
- 10 1分钟和陌生人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