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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学

  • 看不见的宪法

    作者:[美] 劳伦斯·却伯

    《看不见的宪法》可以有助于将辩论推进至我们应当如何发现看不见的宪法(而不是继续辩论是否存在看不见的宪法)。通过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中国目前正在以惊人速度发生着改变,这使得一种富有活力的宪法权利观念更为重要,从而确保公民可以得到平等的对待,而他们的自由也不会被埋葬在变革浪潮之下!
  • 法律与文化

    作者:[美]劳伦斯·罗森

    法律是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文化同样是法律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尽管法律经常被视为某种具有奇特规则和怪异语言的独特领域,然而它实际上恰恰是某种文化据以表达其秩序观念的具体方式。 本书中,劳伦斯·罗森真诚地邀请读者思考以下问题:这些在法学讲坛上所列举的事例是如何与日常生活领域中所发生的事实相联系的,法律政策的制定过程是如何分享某种特定文化据以成为整体的推理方式的,以及法院、调解人或者社会压?是如何塑造某种与生活常识和社群认同相一致的社会观念的。
  • 陪审团睡了

    作者:多米尼克・邓恩

    本书汇集了刊登在美国“上流社会的圣经”——《浮华世界》上关于近20年美国的著名案件及审判的报道,其中多数案件由于法官的袒护、被告律师的谎言和伪证,致使陪审团作出错误的裁定。 作者多米尼克·邓恩的女儿被前男女残暴的掐死,但是在法庭上凶手律师却称此案是一位蓝领青年与上流社会小姐的“爱情悲剧”,而被蒙蔽的陪审团也作出了从轻判记,结果杀人凶手只需服刑两年半就被释放。 怀着追求司法公正的激情,作者报道了一件件名流犯罪案件。其中名人情妇维基·摩根由于知道政府要员黑幕而被人秘密杀害;名流克劳斯·冯布洛两次被指挥企图杀害妻子,却凭着财富视审判为游戏;体育明星O·J·辛普森残忍地割断妻子的喉咙,却在庞大律师团的辩护下被无罪释放。同时,作者重视深入调查,他对马莎·莫克斯雷案的不懈追踪,使得这桩沉睡25年的谋杀案重见光明。 通过审判纪实,作者提示出可能导致陪审团作出不公正裁定的各种潜在因素和司法制度中的漏洞,从多角度客观反映了美国司法和与之相联系的社会(特别是上流社会)的真实面貌。
  • 宪法学导论

    作者:张千帆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2版)》的写作过程还得到许多其他方面的帮助。我必须感谢在南京大学的诸多良师益友:尤其是校长蒋树声教授和法学院前院长范健教授。让你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 民法(第四版)

    作者:王利明

    《民法》(第三版)出版以来,物权法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出台,其他民事法律规范也相继更新,为使本书所反映的内容与时俱进,我们对本书各编作了相应修订。同时,为满足本教材不同使用者的需要,我们根据读者的意见,增加了“继承权”编。修订后的《民法》教材共七编四十一章,第一编为民法总论,第二编为物权,第三编为债权总论,第四编为债权分论,第五编为人身权,第六编为继承权,第七编为民事责任。修订工作由各位编著者分头完成,最后经王利明教授审订统稿。
  • 法律与人类学

    作者:朱晓阳,侯猛(编)

    目录 导论/侯猛 “语言混乱”与法律人类学进路/朱晓阳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黄宗智 法律的文化解释/梁治平 从礼仪看中国式社会理论/王铭铭 纲常、礼仪、称呼与秩序建构——追求对儒家的制度性理解/苏力 威慑艺术:形象、仪式与“法”/王铭铭 法律:一个安排秩序的分类体系/王启梁 一座博物馆-庙宇建筑的民族志——论成为政治艺术的双名制/高丙中 习俗、权威与纠纷解决的场域——河北一村落的法律人类学考察/赵旭东 村落纠纷中的“外人”/陈柏峰 反抗与惩罚: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与财产法秩序/张佩国 延伸个案与乡村秩序/朱晓阳 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卢晖临 李雪 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苏力 “立法者”或“诠释者”?──法律人类学家的研究伦理及其他/林端 附录一 “法学与人类学对话”研讨会综述 附录二 法律和人类学相关研究英文文献目录
  • 法院执行为什么难

    作者:唐应茂

    《法院执行为什么难:转型国家中的政府、市场与法院》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中国部分法院执行数据的分析,说明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质量如何影响执行的效果,以及法院在改善执行效果方面存在的局限。中国法院执行效果不好,原因在于转型社会中国家的作用“过了头”或者不到位。国家的作用“过了头”,本应该通过市场机制处理的国有企业问题没有通过市场来处理,由此导致执行程序成为处理国有企业问题的渠道;国家的作用不到位,对破产制度的投入不足,由此造成执行程序成为处理破产问题的渠道。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质量都不好,由此造成执行效果不好。即便法院的努力能够提高执行效率,法院的努力也很难回收那些本来就很难回收的债权,很难改善本来就难以改善的执行效果。
  • 调解、法制与现代性

    作者:强世功 编

    本书的选编是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基层司法制度及其运作》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并且得到了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支持。 本书收集了美国的中国法学者以及中国大陆的学者关于近代以来中国调解制度的重要研究成果,以展现在这个研究领域中所达到的总体水平。
  • 要命的选择:霍尔姆斯杀人案、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

    作者:〔美〕雨果•亚当•贝多

    本书源自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雨果•亚当•贝多教授1995年春在塔夫茨大学开设的一系列讲座。贝多教授在讲座中选取了三个著名的案例——既有真实发生的“美国诉霍尔姆斯案”,也有经典的虚构案例“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试图让听众(以及读者)共同思考:当遭遇特殊情形,无论怎样选择都会导致有人丧生,这个时候,我们该如何做出“要命的选择”?通过这样的“头脑风暴”和“良心煎熬”,贝多教授展示了“道德决疑法”这种已有千年历史的伦理分析方法在当代依然旺盛的生命力。
  • 裸露的权利

    作者:张哲瑞

    这本书是在美国法院性判例的基础上写成的。但它并不是一本简单的判例集成,而是写得有血有肉,有声有色。书中包括:性自由、性产业、性歧视、性犯罪、性与家庭、以及子女等方面的内容。每个故事就是一个案例,即独立成篇,又相互牵连。书中涉及的人物,也是三教九流,既有美国总统、联邦内务部长、色情产业大亨、好莱坞名星,也有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出于不同的原因,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被卷入性与法律的漩涡之中,上演了一幕幕或让人感叹或让人发笑的悲喜剧。   许多涉及性的法律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深不可测,奥妙无穷。比如说,按照美国法律,人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但却没有随意裸露的自由。美国法律对裸露身体有着十分复杂的规定。什么场合露什么,怎么露才能不犯法,其中大有学问。那么,老百姓在什么场合、对什么人、可以展露哪些身体部位呢?当然,在卧室里面,人们爱露什么露什么。政府管天管地,管不到老百姓的卧室。这里的法律依据何在呢?这样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经常涉及美国宪法中的条款。此类案件更是经常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书中的精彩故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许多读者知道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表达自由。但是,可能许多读者不知道,第一修正案的官司有相当大一部分涉及色情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美国色情业在保护言论自由权利方面功不可没。本书中有一段故事,描述美国色情业大享弗林曲折起伏的的官司生涯,以及他如何白手起家,在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下建立起自己的色情王国。弗林一生官司缠身,早年经常做被告,后来主动告政府,经常成为法庭上的原告。更让读者想象不到的是,美国的内务部长曾做过一段妓院房东,其中的曲折非一言两语可以讲清。只有靠读者亲自去阅读了。
  • 法律的运作行为

    作者:布莱克

    本书内容包括关于法律在整个社会领域中变化的若干命题,这些命题的目的在于预测并解释这些变化,从而对一种科学的法律理论有所贡献。这样的理论既有实用的价值,又可应用于对其他社会生活的研究。 本书内容对从事法律实务的人也可能是有意义的。本书中形成的命题还说明了一种不局限于法律研究的理论研究策略。这种策略认为:除了应当研究个人之外,社会生活本身有作为研究对象的必要。关于这一研究对象的科学应当如同早些时候的各门科学一样,在一定范围内是定量的、可预测的和普遍的。本书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吸取了早期理论传统,同时也包括其他因素,如它所特有的描述、概念和分析构架。因此可以说这里的法律理论是一个范例,而不是本书的终极关注。
  • 为废除死刑而战

    作者:罗贝尔·巴丹戴尔 编

    任何一位坐下来阅读本书的人,都将为本书的故事所深深地吸引。本书作者具有三重身份及人格特征:1. 律师,辩护律师,民事案件大大超过刑事案件,然而却因数起对轰动全国的死刑案件的辩护而蜚声全国。2. 司法部长,由于他在律师方面的杰出成就和才干,以及他广博的法学知识,在密特朗担任总统期间,两度出任司法部长。3. 巴黎大学的法学教授。然而当他站在辩护席上的时候,他由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变成一个激情澎湃的辩护律师。直至最后,他站在国民议会的辩论席上,这时,他是作为共和国的司法部长。 法国是一个标榜自由、民主与博爱的国家,然而,当禁止对犯人包括未成年犯人实施死刑的条款已经被写入《欧洲人权公约》很多年时,法国仍然是西欧唯一一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作者所投入的事业是从为一个个死刑犯进行辩护,直至在法国的刑法典里消除死刑条款的事业。这一事业注定要遇到极大的阻力,然而也为作者的职业生涯和本书增添了无数扣人心弦、险象环生的故事——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扑朔迷离的调查取证、 阻力重重的辩护之路、宣判死刑、上诉、撤消原判、总统特赦、总统竞选、总统组阁、出任部长、提出议案、国民议会辩论、参议院通宵达旦的白热化的辩论和表决…… 本书是律师、司法工作者、大专院校师生的最佳业余读物,读者不仅能被作者波澜起伏的职业生涯所吸引,更会为他执着的奋斗精神和激情所感染。而且,完全不同于以往严谨枯燥的法学专著或者晦涩难懂的翻译作品,这本由外语学院和旅欧专家翻译出来的通畅之作,会使读者感到阅读的极大乐趣,相信会使读者伏案往返。
  • 法社会学原理

    作者:欧根·埃利希

    长期以来,法学是社会科学中受意识形态束缚最重的学科之一,甚至不成其为一个真正的学科。而改革开放以来,法学不仅在理论体系和思想内容上得到了充分发展,而且也成为推动中国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几次改革关键时刻的大争论、大讨论中,法学界队伍中保守势力的声音是比较弱的。法学能走向国际潮流和大量国际上著名的法学书籍与法律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译著起到了某种启蒙的作用。 中国法治的完善需要借鉴国外好的法律制度、法律方法以及法律理念。 法律更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具体制度相互衔接而构成的庞大工程,其中某一制度环节出现了不协调和阻碍就会使整个工程出现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把国外行之有效的个体制度的设计和的操作借鉴起来。
  • 历史上的人权

    作者:林国荣

    人权演变史的中文必读书︱一场富有教益却也称得上残酷的良知训练 讲述人权的历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使得林国荣的《历史上的人权》成为一部非常难能可贵的著作。 作者是从人权的形成过程而不是从人权概念的出现和变化来讲述人权历史的,“人权故事”与“人权理论”各司其职,从英国第一部《权利法案》的诞生到法国大革命后《人权宣言》的宣示,再到德国的解放与人权斗争,对17—19世纪的人权斗争历史进行了个性化讲述,对人权理论的产生与发展进行了梳理,并在学理上予以思考与辨析。 作者认为,要警惕将人权理论纳入实证科学的一般性范畴和哲学概念的普遍真理中,理论无法统摄丰富的历史细节,而这些细节与类比正表明,历史上的人权理论阐释史就是人类的自我意识觉醒的历史、有关人类个性的斗争历史。 1.编辑X推荐: 在一些国家,对普遍人权的诋毁和歪曲是最为常见的,争取人权的要求因此也就对那些权利受压制的人们变得格外迫切,他们会越加需要了解人权的历史,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历史知识只有在它可以帮助理解现在政治事件和状况时,才是最值得关注的。 人权是什么?你真的知道何谓 “人之为人的权利”吗?福利社会真是万能解药吗?人权已经衰落,甚至死亡了?《权利法案》直接导致了美国内战的血腥?…… 讲述和阅读人权的历史,是一场富有教益却也称得上残酷的良知训练;《历史上的人权》,一部人权演变史的中文必读本。 2.编辑C推荐: “只要由于法律和习俗的原因,在文明鼎盛的世界里还存在社会的刑罚,人为地制造出一座座地狱,更在神定的命运之外,再加上人间的命数……只要在世界上还有无知和贫困,像本书这样性质的书都不会是无益的。”雨果对于《悲惨世界》所说的这些话,也概括了本书将要对人权所说的一切。
  • 法理学

    作者:(英)劳埃德

    本书是享誉英文法学界的法理学领军教材,旨在通过对不同法学流派的背景及其内在互动的梳理,为读者提供一幅和谐有序的法学学科图景。 本书以精辟的语言介绍了古希腊至后现代的诸多优秀法学家的法学思想,并通过精选重要法学家著述中的篇章,使读者能够熟悉相关的理论、态度和观点,进而对不同法学流派形成很好的理解。本书自1959年刊行第一版以来,至此已第七版,本版在体例和内容上都有所创新与完善,每一章都含有新的导论性质的新锐论说,包含了两章全新内容,即“正义的理论”和“种族批判理论”,并首次论及法律程序、法律多元主义、私法—公法的二元论、校正正义、文化多元主义和女权等问题,以反映世界法学的最新发展。
  • 布莱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

    作者:奥斯汀·萨拉特

    这部指南包含一篇导论和六编正文,收入论文33篇,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研究领域的权威著作。各章重在考察特定领域的历程,描述其现状,分析其得失,指出其挑战,展示其未来走向。作者来自世界各地,代表了广泛的社会情境,体现了多元的文化视域。这些文章横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比较法学以及许多部门法学,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意识,涵括民主、人权、法治、程序正义、法律文化等传统问题,触及批判种族理论、女权主义法学、后殖民法律以及法律全球化等前沿领域。由此,本书展示了丰富智识和多重洞见。 本书作者运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和阐释进路,不仅有实证主义和新制度主义,而且有解释学进路和文化研究视角;不仅有理性选择方法和政策分析模式,而且有批判研究范式和后现代叙事风格。本书论证严谨,意蕴丰厚,行文有趣,观点新颖。
  • 欧洲法律之路

    作者:沃尔克玛·金斯纳,Volkmar Ges

    《欧洲法律之路:欧洲法律社会学视角》是研究当代欧洲法的前沿之作。作者来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学术背景,既有科特雷尔、卡根和奈尔肯等法学名家,也有一些学界新秀。他们从法律社会学、比较法以及法律史等视域,阐释了欧盟法的历史源流、当代境况以及未来命运,探讨了它的内在精神和外在特征,描述了它的实质统一性和形式多样性,并从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之维对欧洲法与美国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欧洲法律之路:欧洲法律社会学视角》还涉及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环境保护、药品规制以及青少年司法等部门法。这些研究展示了丰富的知识,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建构了系统的理论。《欧洲法律之路:欧洲法律社会学视角》代表了欧洲法律社会学的最新成果,这对于了解欧洲法律社会学的当代发展趋势,把握欧盟法的现状及其未来走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欧洲法律之路:欧洲法律社会学视角》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研究法学、社会学、欧洲史的教师和学生,以及立法、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合对法学、社会学饶有兴趣,特别是关注欧洲法的一般读者。
  • 依然谨慎的乐观

    作者:江平

    《依然谨慎的乐观》是江平教授近年来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建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与法治经济等重大问题的文集。江平教授一直关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会议主题,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后,他倍感振奋,不顾年老体衰,为建设法治 社会奔走呼号。 全书分为四辑,包括改革“深水区”、法治进程中的司法改革、建构政府市场社会新型关系、建立法治市场经济等内容,所收文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作者的演讲、访谈、会议发言等言论汇编,阐述作者法治思想的核心观点,意在为未来中国的改革与良治社会的建立提供引导。
  • 刑法的道德界限(第四卷)

    作者:[美]乔尔·范伯格(Joel Feinb

    《刑法的道德界限》共四卷,是范伯格最重要的也是学术影响力最大的著作之一。此四卷虽然陆续发表于1984-1988年间,但皆为回答一个问题,即国家何以将某种行为正当地予以犯罪化?范伯格试图以一系列“限制自由原则”予以解答,以期为立法者提供具有道德合法性的立法依据。 本书《无害的不法行为》是《刑法的道德界限》第四卷。本书提出的问题是,国家能否正当地将未实际损害他人的行为视为犯罪?为此,范伯格就社区中的个人权利、剥削行为、敲诈勒索及“不法”生育等几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展开论述,对法律道德主义原则进行了周密而有力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