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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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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向度
《意识的向度:以胡塞尔为轴心的现象学问题研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
让事物说话-后现象学与技术科学
《让事物"说话":后现象学与技术科学》是作者2004年访问北京大学时发表的有关后现象学和技术科学的系列讲座的演讲稿,是将美国的技术哲学这一全新领域介绍给国内读者的初次尝试。作者融合了现象学和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从一种“后现象学”的诠释学出发,来考察技术在知识生产中具有的建构性作用——它是如何使“物”或者物质性的东西“说话”的。 -
建筑现象学
《建筑现象学》为“建筑文化与思想文库”中的一本,从存在现象学和知觉现象学的这两个研究领域的成果和进展进行探讨。从海德格尔的场所论,到梅洛-庞迪的知觉论,作者分别论述了建筑的场所与生活的世界的关系以及建筑知觉与生活体验的关系,并讲述了设计中的现象学以及建筑学中的问题。 -
人生第一等事(上下)
本书是瑞士汉学家耿宁关于阳明心学的专著。本书的特点在于作者尝试用现象学方法论解读阳明心学,这种尝试并不是希冀将阳明心学转换为现象学的研究,而是希望现象学作为一种探寻“本心”(阳明心学语“致良知”)的工具能够为人所接受。 本书由上、下两部构成。第一部分论述王阳明的生平与思想,主要围绕其“致良知”的主张进行。第二部分致力于论述欧阳德、王艮、邹守益、钱德洪、王畿、聂豹、罗洪先对“致良知”在本体论、工夫论方面的各种相同的和不同的理解,以及因不同理解而产生的相互论辩,以及通过论辩而得以展示的种种诠释可能和修习可能。在此过程中,阳明心学于各个方向上得到实质性的充实和进一步的展开,当然也同时经历着可能的自身分化与离异。 -
海德格尔与存在论历史的解构
本书是对海德格尔前期仅次于《存在与时间》的重要著作《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一书的引导性研究,集中探讨了海德格尔的“解构”思想和它在海德格尔整个哲学发展过程中的承前启后的特殊地位。书中论述说,海德格尔呈现了三条具有明显差异的进入哲学史的“解构”道路:作为解释学之途径的“人类学解构”,作为基本存在论之任务的“存在论历史的解构”和作为存在论方法之环节的“现象学的解构”。《现象学的基本问题》的哲学史解构以存在论的四个基本问题为指引。这些问题是:(1)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分或存在论差异问题;(2)存在的基本分说问题;(3)在其存在方式中的存在的基本样态问题;(4)存在的真理特性问题。本书主体内容就是对四个基本问题的梳理。它在最后试图表明,《现象学的基本问题》的哲学史解构,不断把我们对存在论基本问题的批判性考察引向追问哲思是如何趋向于“主体”的问题,亦即对此在进行预备性的存在论阐释。如果说《存在与时间》的此在分析是为一般存在的意义问题奠基,那么《现象学的基本问题》要以诉诸于历史的方式再次为此奠基,而非直接通达一般存在论。 -
诠释学
诠释学作为一门指导文本理解和解释的规则的学科,在以前类似于修辞学、语法学、逻辑学,从属于语文学。可是在20世纪,由于解释问题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仅表现在人文科学领域,而且也表现在自然科学领域,甚至像卡尔·波普这样的认识论哲学家以及像托马斯·库恩这样的科学史家也主张说科学理论总是解释,观察对象具有理论负载,科学不是像实证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限制于描述事实,而是必须组织它们、概念化它们,换言之,科学必须解释它们——诠释学已把自身从一种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发展成为一种哲学理论。当代哲学诠释学抛弃了那种把自身限制于更基本层次的规范的和技术的计划,它不再教导我们如何解释,而是告诉我们在解释中什么东西发生,正如伽达默尔所说:“我本人的真正主张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哲学的主张: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也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而是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 本书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自1995年立项以来,作者先后完成了《伽达默尔 解读》(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和这本《诠释学——它的历史与当代发展》。 -
文章与讲演(第七卷)
《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包含了胡塞尔从1911年至1921年的文章与讲演,仁因此而与《胡塞尔全集》第二十二卷《文章与书评(1890-1910年)》①衔接起来。在“文章”的标题下所集聚的是胡塞尔在此期玎的所有短篇文字,它们已经在海尔曼·列奥·梵·布雷达(Her.man Leo Van Bredas)编撰的胡塞尔文献目录②中列出。此外,在主一卷中还纳入了胡塞尔打算发表在一个杂志上但却没有出版的乙篇自成一体的论文,以及他的所有那些不是在通常教学义务中斤作的讲演。还有一卷《胡塞尔全集》正在准备之中,它会使《胡塞尔全集》中的文章与讲演部分得以完备。③胡塞尔于1911年至921年期间撰写的这些短篇文章和讲演,彼此间差异极大。因而下面的说明将首先集中在对其产生过程的追述上。 -
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
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的关系问题是康德哲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康德是在达到了对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关系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才开始创建他的批判理论的。康德在哲学史上第一次科学地解释了形式逻辑的本质,在更高层次上消解了形式逻辑,这样也就最后解决了同一知性的两种逻辑的本质关系,从而开创了近代西方哲学发展的新时期。胡塞尔继承并拓展了康德的问题,借对二者的讨论奠定了自己先验唯心哲学的基础。本书是胡塞尔后期最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一。 -
时间性:自身与他者
《时间性:自身与他者(从胡塞尔海德格尔到列维纳斯)》就是对这种他者言说的学理性梳理,是国内第一本对作为现象学家的列维纳斯的哲学思想的追溯性研究著作。其主要观点是:时间问题是现象学思想传统中一以贯之的根本,胡塞尔的时间意识就是主体性本身,海德格尔认为时间性就是存在的境域,而对于列维纳斯,正是在时间中才有真正的他者出现,或者说与他者的关系才真正有时间的呈现。时间之谜,就是主体之谜,就是他者之谜,列维纳斯正是基于时间,才另立了“作为他者的主体”这一后现代伦理之要义。 -
存在论
《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夏季学期讲座)》主要讲述了:20世纪末,随着海德格尔早期著作的陆续编辑出版,引起了西方学术界对海德格尔早期思想研究的热情和兴趣,不少有分量的成果相继发表出来,推动了国际海学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海德格尔早期思想中,《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海德格尔1923年夏季学期讲座,属于其弗莱堡早期的思想,后收入作者德文版《海德格尔全集》第63卷,1988年出版,1999年出了英文单行本。海德格尔讲授这门课时,时年34岁。 本讲座有两个突出的现象学的解构的例子:一个是从一开始,海德格尔就对“本体论”(存在论)这个概念做了某种“拆解”的工作:既没有完全抛弃它,又通过回到存在的源始经验将它同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本体论区分开来了,这里面包括对存在本身意义的恢复,尽管这个阶段是以作为在者的此在的存在意义为中心。另一个是在讲实际性的“此在”这个概念时,海德格尔用了两节(第4节和第5节)对在西方古希腊和基督教传统观念融合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有关人的“僵硬”观念进行了解构,因为不拆解这种观念,我们便无法真正“看”到“此在”本身的意义。 -
现象学哲学研究
《现象学哲学研究》中许茨通过系统批判现象学先驱胡塞尔、合勒等人的研究成果,揭示了现象学研究面临的诸多难题,并指出解决之道在于将现象学研究推向更广阔的社会领域,建构现象学社会学。阿尔弗雷德·许茨为了阐明社会科学的奠基过程而倾注了毕生的精力。 -
从现象学到孔夫子
本书是2001年版图书的增订版。原来的2001年版中“现象学”的分量大于“孔夫子”的分量,有所失衡。而且,现象学部分也基本上集中于海德格尔和胡塞尔,视域不够开阔。这次的增订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弥补。该书新增了第4、8、20-23、27、29章。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审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不同特质的现象学以及其他几位现代西方思想者的学说,去揭示西方哲学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所经历的方法上的转机。第二、三部分谈到现代西方哲学的转机的确给中国古代学术思想提供了新视野。对儒家、道家等学术流派的再解释,对于“时间”、“语言”、“象”等在中国古学中的体现方式的展示等问题上不同路径及新的理解可能的探讨等等。该书除了现象学还涉及到另外一些现代西方思想,例如:维特根斯坦、克尔凯郭尔和塔斯基,除了儒学外还谈到了道家。可以说该书涉及到的知识面很广,是一本极有学术价值的图书。 -
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
《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系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的主要著作之一。1933年,胡塞尔被希特勒政权逐出大学,但仍未放弃和中断研究,1935年之后在维也纳和布拉格作有关现象学的讲演,次年汇集成书。胡塞尔在书中第一次阐述了现象学的一个重要概念《生活-世界》。 -
礼物
本书着重介绍了当今西学新潮“法国现象学的神学转折”运动集大成者马里翁的“礼物现象学”,它被称做是“20世纪现象学第三次浪潮”最重要的成就。探究马里翁哲学的问题意识的起源与推进问题的路数,就要从尼采和海德格尔一直讲到列维纳斯和德里达,因此,尼采、海德格尔、列维纳斯、德里达这四大哲学家也和马里翁一起成为本书的主角。此外,本书也讨论了莫斯、列维—斯特劳斯、葛兰言、巴塔耶等法国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相关研究,全面勾勒了“礼物研究”在当代法国思想中的那段思想谱系,展示了“礼物”话语模式在当今人文科学中的范式地位。 -
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该书奥地利著名社会学家舒茨的一部重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作者追随韦伯的脚步,将社会学当作奠定在行动理论上的一门学问,也就是说,重点在于有意义的社会行动应该如何被理解或诠释。但是,舒茨更进一步追问,我们能否构造一个关于社会行动的方法论与普遍理论,以便为社会科学奠定稳固的基础。因此,舒茨认为韦伯的理论在理解他人行动的问题上还有许多缺陷,从而需要更进一步的探讨,特别是要对“意义脉络”、“主观意义”、“客观意义”、“动机”的做进一步的探讨。对此,舒茨是借助于现象学的方法进行探讨,从而为社会学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
现象学的始基
《现象学的始基:胡塞尔 释要(内外编)》带有导读性质,是作者在对《逻辑研究》的多年接触、阅读、研究、翻译过程中积累下来的一些心得体会。《现象学的始基:胡塞尔 释要(内外编)》的出版,主要是为了与现象学研究的同道者交流,也是希望通过对胡塞尔《逻辑研究》的展示,能够不仅使哲学一现象学的研究者,而且还使心理学研究者、逻辑学研究者有所收获:可以通过《逻辑研究》,通过它所提倡的对观念对象的直观把握和认识论证明,较为明确地看到,被视为客观的逻辑学究竟是否有可能奠基于一门被视为主观的认识行为的现象学中。 -
哲学与世界观
本书主要详细介绍了论哲学的本质及哲学认识道德条件、哲学的世界观、论知识的实证论的历史哲学、先知社会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等内容。 -
法权现象学纲要
《法权现象学纲要》是俄裔法国哲学家亚历山大•科耶夫的一部深刻阐释其哲学思想的著作。科耶夫的法权-政治哲学的首要特质是世俗化,在他那里,“人性”(而非“神性”)和“现代性”(而非“古典”)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文明的尽头将是一个充分人性化的普世均质的社会。在这方面,科耶夫的思想与索洛维约夫、施特劳斯等人截然不同。法权现象首先被科耶夫简要地概括为“正义的实现”,法律性活动作为一种独立于其它政治性、宗教性、道德性、文化性活动的现象被提了出来。科耶夫将整个人类社会演变建立在各种法权关系发展的基础上:在形而上层面,他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明确提出“贵族的平等性正义”、“资产阶级的等价性正义”和“公民的合题性正义”三种法权,并详细阐述其中“正”、“反”、“合”的演变规律;在形而下层面,作者对各种法律现象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各种公法、私法,国际法、国内法,以及它们与法律性本质之间的关系。由此,科耶夫独特的法权-政治哲学体系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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