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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宪法

  • 联邦论

    作者:(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畅销,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 打造美国

    作者:詹姆斯·西蒙

    《打造美国》主要内容: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作者,美国首任国务卿、第三任总统。约翰•马歇尔,“国父”华盛顿最欣赏的才俊,美国第四任国务卿、第四任首席大法官。这两位美国的开国元勋,本为远方表兄弟,皆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研习法律,同是亚当斯总统内阁要员。然而,两人之间却水火不容,从生活方式到政治信念,都天差地别。杰弗逊张扬而奢华,是州权的积极倡导者,力主13个州代表13个主权,应与联邦政府平起平坐;马歇尔低调而朴素,推崇强大的联邦政府,坚信13个州应该依据宪法整合为一。 在两百年前的美国政治舞台上,两人均为长袖善舞的帅才;他们为各自的信念,展开了漫长而艰苦的角逐。这场史诗般的对抗,华盛顿、亚当斯、麦迪逊、汉密尔顿等开国元老均卷入其中,美法和谈、亚当斯与杰弗逊的总统选战、“马伯里V.麦迪逊”一案、副总统伯尔的叛国等一系列事件串连前后。最终,强有力的联邦政府、独立的司法机构写就了美国基本的宪政格局;在美洲新大陆上,一个合众国得以打造而成。
  • 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作者:[美] 詹姆斯·麦迪逊

    1787年费城 55位代表 127天辩论 亲历人类首部成文宪法诞生 63万字笔记 487条注释 100页附录 见证原则背后更有妥协隐忍 翻译家尹宣先生遗作暌违十年校订新版 法政学者何帆作序推荐 本书是美国宪法的缔造者麦迪逊记录的美国制宪会议的全过程,由著名翻译家尹宣先生翻译整理,有很高之学术价值。本书记载了1787年美国建国之父们设计联邦政府的全过程,记录了代表们在每天会议上的发言。全书按麦迪逊在制宪会议期间的原始手稿排印,保留历史原貌。麦迪逊的记录自始至终、一天不缺,写法类似连续剧,记下了历史人物(代表们)在特定场景(每天不断深入的辩论)上的台词(发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最新修正版,ISBN:9787503620249,作者:法规出版分社编辑
  • 隐藏的宪法

    作者:弗莱彻

    《隐藏的宪法:林肯如何重新铸定美国民主》作者通过仔细分析亚伯拉罕·林肯的言行,成功描述了建立于美国内战基础上的新的宪法秩序。这一新的宪法秩序反映了林肯对于一些根本价值的向往,这些价值包括自由、平等、民主。
  •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作者:蔡定剑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四版),ISBN:9787503624407,作者:蔡定剑著
  • 桃李江湖

    作者:王人博

    《桃李江湖》提供的是一个中国法学从业者的一种思考和一种思考方式。一个美国的宪政主义者不值得中国人称颂,因为他不可能真正理解一个中国宪政主义者那种痛苦,正像一个意大利的足球迷不可能理解中国球迷的痛苦一样;美国的宪政主义者是美国成功的产物,而中国的宪政主义者是中国近代以来遭受一系列挫折的结果。
  • 原则与妥协(修订本)

    作者:王希

    美国宪法为什么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美国宪法是美国社会某一阶级的工具还是所有阶级的工具?美国宪法的至高无上性表现在何处?美国宪政机制是如何运作的?为什么美国宪法会在“自由”和“平等”的旗帜下容忍类似奴隶制这样不可思议的邪恶?权力制衡到底是促进美国发展的动力,还是阻力,还是两者兼而有之?1990年代的美国联邦制与1790年代的联邦制有何不同?美国内战是为了废除奴隶制和是为了保存联邦的统一?两者的关联何在?弱势群体(包括黑人、印第安人、其他少数族裔、妇女等)是如何被纳入到宪政体制内的?为什么这种纳入进行得如此缓慢?为什么联邦最高法院在19世纪容忍助长种族隔离的政策而在20世纪中叶却带头宣布种族隔离违背了美国宪法的精神?为什么如日中天的尼克松必须因水门事件而辞职、而他的辞职竟对美国体制的稳定丝毫无损?为什么60年代的“权利革命”发生之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定义却反而陷入困境?美国在国际上的势力扩张与其在国内进行的宪政改革有什么样的相互作用?本书是关于美国宪法发展历程的问题史著作,对于美国宪法进行了认真和深刻的研究。
  • 宪法学导论

    作者:张千帆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讨论公民权利,包括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宪法保障两章。之所以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的后面,部分是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因为“宪法”(constitution)的原始含义毕竟是指政府的组织法;部分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宪法保障,实际上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宪法对公民权利实施的保障。   在形式上,本书将结合理论叙述和实际案例,并在适当的地方穿插“评注”(对概念或理论的说明)、“探讨”(对某些有争议问题的讨论)、“案例”(各国著名或典型判例)、动态(中外宪政的最新进展)与“思考”(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注重的是有说服力的推理,而不是“正确答案”;事实上,大多数有价值的法律问题是不存在正确答案的。政府可以基于对社会影响的考虑而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吗?官员可以反诉侵犯他名誉的公民吗?最高法院是否应收回对死刑的核准权?(见本书第七章)宪法是否要求私有财产受到征用时获得公正补偿?如何衡量补偿是否“公正”?对这些问题的争议本身表明,正确答案是很难发现甚至不存在的。如果你有志于宪法学,那么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你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出发,尽可能为某种答案提供有力论据。当然,别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这是为什么辩论在法律中如此重要,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法院去评判与解决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争议。   为了便于阅读,本书用脚注表示一般较长的案例名称,一般文献则用“()”夹注的形式,表明作者、年代和页码,并在全书最后附以参考文献。 对案例的原文有修改的,一律甩“[]”表示。除非特别说明,美国“宪法”是指其联邦宪法,“最高法院”是指联邦最高法院,德国的“宪政法院”一般是指联邦宪政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作者:全国人大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王兆国副委员长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指出:“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文本的统一,同时有利于学习和实施宪法,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由大会秘书处根据宪法修正案对宪法有关内容作相应的修正,将一九八二年宪法原文、历次宪法修正案和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正的文本同时分布。”据此,现将一九八二年宪法、四个宪法修正案和根据四个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同时予以公布。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 2004年3月14日
  • 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上下)

    作者:[美] 麦迪逊

    《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辩论》(上下)记载了1787年美国建国之父们设计联邦政府的全过程,记录了代表们在每天会议上的发言。全书按麦迪逊在制宪会议期间的原始手稿排印,保留历史原貌。麦迪逊的记录自始至终、一天不缺,写法类似连续剧,记下了历史人物(代表们)在特定场景(每天不断深入的辩论)上的台词(发言)。
  • 美国宪法评注

    作者:[美]约瑟夫·斯托里

    《美国宪法评注》是《联邦党人文集》之后美国最重要的宪法著作。作者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瑟夫·斯托里生于1779年,1811年获得麦迪逊总统任命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829年获得哈佛大学任命成为戴恩教席法学教授,直到1845年逝世之前持续担任这两个职位。斯托里处在美国宪法在国家扎根成长的第一个重要阶段,他作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塑造了宪法的成长,他在该作品中阐述了一个成长期间的宪法究竟是如何成长的。这正是该著作成为经典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对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经验指引。该著作是当时哈佛的必读书面,成为美国宪法学的经典,多次再版,出版后有法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等译本。 该书主要从两种重要的来源获得了最有价值的资料。它们是《联邦党人文集》——那个时代三个最伟大的政治家无与伦比的评论;以及马歇尔首席大法官先生在宪法问题上的卓越判决。前者以令人敬佩的全面和说服力讨论了国家政府所有部门的结构和组织。后者以超群的造诣和恰当阐明了宪法权力和功能的适用与界限。《联邦党人文集》仅仅说明了这些权力和功能的目的与一般含义。而首席大法官的精致推理则推演了它们的终极结果和边界,其精确与清晰最接近数学般的证明。《联邦党人文集》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回应批准宪法之时最普遍的流行反对意见,没有试图在其推理过程中追求任何非常精细的次序;处理主题所采纳的方式是在当时最适合反驳偏见、赢得支持的那种方式。因而,具有自然联系的一些议题有时是相互分离的;适合一些重要论点的例证有时却是在附带讨论中提出的。作者将那部伟大作品中看来具有持久重要性的内容全部融入了这个评注之中,尽力使得它的实质内容能更广泛地传播。 读者必然不要指望在本书的段落中发现宪法的任何新颖观点和新奇解释。但是作者将宪法的奠基者和支持者关于宪法权力所主张的、政府实践所确认和证明的真正观点成功地带给读者。关于政府的事务,在作者看来,超验的精妙是不适当的。政府宪法是向人民的常识所言说的;从来不是被意图用来实验逻辑技巧或虚幻的猜测。
  • 艰难的一跃

    作者:易中天

    法律人士或者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无不对美国宪法心怀敬意。美国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国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彻底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但是无论我们———这些后来人怎样想象,想要了解美国宪法以及由宪法支撑的美国的制度伦理和价值体系,都必须从美国宪法诞生的时刻说起。必须追根溯源,才能稍微触摸到事情的本质。   《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参透美国宪法诞生过程的平台。这不仅是一部法律的书,也是一部历史的书,更是一部文化的书。书中精彩刺激的场景使我的想象游走到了那个充满期冀与困惑的时代,那个热情洋溢、奔放跳脱的时代。   美国宪法可以说产生于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利坚合众国”不过是一个各自为政的殖民地的松散联盟。1787年5月,为解决联盟面临的诸多问题,各邦决定召开临时会议,修改邦联条例。在各邦议会代表陆续到达之后,麦迪逊、华盛顿、汉密尔顿等制宪积极分子临时提出动议(其实早有预谋),提议制定联邦宪法。这使为修改邦联条例而来的各邦代表措手不及,也使他们大为恼火。但大多数代表“不愿一事无成”的想法和务实的态度帮助了制宪分子,也使代表们能够坐到谈判桌前,以政治家的姿态进行一场艰难的看起来前景渺茫的谈判。这是制宪分子的胜利,也是美国的胜利。谈判意味着平等,意味着言论自由,意味着各方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制宪会议的整个过程洋溢着政治家谈判的精神,无论是制宪分子,还是反对派,以及旁观者,都可以自由辩论,充分表达他们的观点。   由于代表们成份复杂,观点分歧,利益不同,导致他们对任何一个议题都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经常是一个代表提出方案,另一个代表就马上强烈反对,或者另起炉灶,提出新的方案,或者滔滔不绝,讨价还价。幸亏有德高望重而富有智慧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多次居中调停,也幸亏大多数代表不是那么“坚守理想”和政治主张,认识到“能做到最不坏,就是最好”。很多人包括积极制宪分子麦迪逊、威尔逊意识到必须从原来的阵地让步,才能产生看法较为一致的宪法,否则,只能是分裂或战争。但是让步又不能是无原则的让步,妥协是为了实现最高目的和坚持最高原则。只有这样,美国宪法才能在一次次讨论和修改中不断完善,不断接近“政治真理”。美国宪法经过了569次投票表决才最终制定出来,可谓一波三折,好事多磨。可以说,民主决策机制是制宪会议能继续进行而没有中途夭折的基础,也是美国宪法得以永葆生命力和活力的重要因素。正如丘吉尔所说,民主可能不是最优的制度,却是迄今为止我们发现的最不坏的制度。   美国宪法自1787年制定,历二百多年几乎没有什么改动,只是根据社会的发展增加了27条宪法修正案,不能说这不是一个奇迹。
  •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作者:易中天

    美国这个国家确实与众不同。她不是先建国后制宪(夺取全国政权后指定和颁布宪法),而是先制宪后建国(先制定宪法和批准宪法,然后依照宪法建立国家体制),至少也是制宪和建国同步,制宪过程即建国过程。在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其中包含着一个精巧的设计。正是这个设计,创造了一种即民主又共和的体制,并充分体现了宪政与法治的精神,从而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虽然当时的争论之激烈、过程之艰难令人难以相信,但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使人惊叹不已,即使是美国人的底线很简单,只不过“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几个字。
  • 费城风云

    作者:易中天

    《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主要内容是,200多年前,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齐聚费城,为了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宪法吵得不可开交。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阴云与曙光同在,妥协与原则共存,谁都没有想到,最后磕磕绊绊通过的《联邦宪法》,日后会成为美国人的世俗《圣经》,影响遍及世界。 现在看来,事情可能好就好在当时大家都没有什么宏伟理想和绝对主张。理想是有的,但不宏伟;主张也是有的,但不绝对。不宏伟,就能务实;不绝对,就好商量。制宪代表的原则也很简单:以法治国,三权分立,保护公民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惟其简单,才是底线;也惟其简单,才可坚守。底线弄复杂了,就弄不清,也守不住。其实,一旦守住简单的底线,加上务实的态度,许多事情都好办了。
  • 联邦党人文集

    作者: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

    对目前联邦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末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无庸置疑,对于已经表示或今后可能表示的反对,大多数的出发点即使不值得敬佩,至少也无可厚非,这是先入为主的嫉妒和恐惧所造成的正常的思想错误。使判断产生错误偏向的原因的确很多,并且也很有力量,以致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聪明而善良的人们,在对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上既有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有站在错误的一边。这一情况如果处理得当,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提供一个遇事实行节制的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理由,是从以下考虑得来的:我们往往不能肯定,那些拥护真理的人在原理上受到的影响是否比他们的对立面更为纯洁。野心、贪婪、私仇、党派的对立,以及其他许多比这些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不仅容易对反对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也容易对支持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假使连这些实行节制的动机都不存在,那么再也没有比各种政党一向具有的不能容忍的精神更不明智了。因为在政治上,如同在宗教上一样,要想用火与剑迫使人们改宗,是同样荒谬的。两者的异端,很少能用迫害来消除。 然而,无论这些意见被认为是多么确凿有理,我们已有充分征兆可以预测,在这次讨论中,将会发生和以前讨论一切重大国家问题时相同的情况。忿怒和恶意的激情会象洪流似的奔放。从对立党派的行为判断,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会共同希望表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而且用慷慨激昂的高声演说和尖酸苛薄的谩骂来增加皈依者的人数。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对人民权利的威胁过于谨慎的防范——这通常是理智上的过错,而不是感情上的过错——却被说成只是托词和诡计,是牺牲公益沽名钓誉的陈腐钓饵。一方面,人们会忘记,妒忌通常伴随着爱情,自由的崇高热情容易受到狭隘的怀疑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同样会忘记,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要想正确而精明地判断,它们的利益是不可分的;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同胞们,在以上的论述中,我已注意到使你们对来自任何方面的用没有事实根据的印象来影响你们在极为迫切的福利问题上作出决定的一切企图,加以提防。毫无疑问,你们同时可以从我在以上论述的总的看法中发现,它们对新宪法并无敌意。是的,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福的最可靠的方法。我不必故作有所保留。当我已经决定以后,我不会用审慎的姿态来讨好你们。我向你们坦率承认我的信仰,而且直率地向你们申述这些信仰所根据的理由。我的意图是善良的,我不屑于含糊其辞,可是对这个题目我不想多作表白。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至少这些论点是按照无损于真理本意的精神提出的。 我打算在一系列的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 在这次讨论过程中,我将要尽力给可能出现、并且可能引起你们注意的所有反对意见提出满意的答复。 也许有人认为,论证联邦的裨益是多余的,这个论点无疑地已为各州大部分人民铭记在心,可以设想,不致有人反对。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我们必须依靠把整体分为不同部分的独立邦联:这种说法很可能会逐渐传开,直到有足够的赞成者,同意公开承认为止。对于能够高瞻远瞩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为明显了:要末接受新宪法,要末分裂联邦。因此首先分析联邦的裨益以及由于联邦分裂各州会暴露出来的必然弊病和可能的危险,是有用的。因此这点将成为我下一篇论文的题目。
  • 民主的奇迹

    作者: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奇迹,源自最大限度的激辩与妥协。 ★美国大中学生必读书 内地首次授权出版 ★专家资中筠、贺卫方、刘苏里、刘瑜一致推荐 1787年夏,美国费城。一场原本只为修补旧条例而召开的联邦大会,结果演变成要制定一部闻所未闻的宪法。五十五位代表,平均年龄不到四十三岁,来自十二个立 场各异的州,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激辩四个多月,有人出言威胁,有人离场抗议,连主席华盛顿都写道:“我真懊悔跟这档子事沾上关系。” 而正是在几近绝望的气氛里,会议缔造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这部宪法,孕育了当今世上最富强的国家。 这奇迹如何诞生?本书带你直击联邦制宪会议上唇枪舌剑的激斗,看美国先贤如何“吵出”开启两百多年国运的不朽文献! ◎ 许多历史学家花费笔墨描写这个特殊的“奇迹”,但没有人能写得比这位美国一流的传记作家更生动。——《科克斯书评》 ◎所有讲述联邦制宪会议的著作中可读性最强的一部。——《图书周刊》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已为世人所熟知,而宪法诞生的艰难曲折过程鲜为人知。这一过程的深远意义可能超过宪法本身。200多年前,一群特殊的人物在费城完成了一件当时看来几乎不可完成之事。本书以小说的笔法生动地再现了那历史场景、个性各异的人物和尖锐对立的政见。最后居然“求同存异”于一部宪法中,书名“奇迹”决非夸大。专业学者和一般读者都可从轻松的阅读中获益良多。——资中筠(国际政治及美国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 225年前,被富兰克林称为“一次实验”的那场历经127天的美国制宪会议,犹如宇宙洪荒,开天辟地。本质上,它是人类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一次空前的建国行动。事实上,导致它失败的因素,远远大于成功——南北邦之争、大小邦之争,农工邦之争,以及随时展开的新(西部)老(东部)邦之争……即使围绕《弗吉尼亚方案》展开的辩论,任何一项主要条款,都会使会议毁于一旦,但它最后成功了。其成功要件,是规则、隐忍和妥协。本书力求回到制宪会议现场,还原会议时代背景,论人论事,无不活灵活现。比麦迪逊《辩论》引人入胜的,是作品补充了宪法草案批准过程中,同样充满博弈的精彩故事。它予后世建国的启示,有甚于其后果的辉煌。——刘苏里(学者型书人、万圣书园经营者、中国图书市场的民间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