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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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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中国法律教育之路》是一部研究中国法律教育的文集。其中既有几位活跃的青年学者对中国当今法律教育现状的分析和评论,也包括台湾著名中国法制史学家张伟仁探索中国古典法律教育的经典论文,夏威夷大学教授康雅信(Alison W.CONNER)对东吴大学法学院的精湛研究,以及美国法学大师庞德(Roscoe Pound)50年前对中国法律教育走向的独到思考与见解。另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又收入中国学者观察域外法律教育的三篇文章。最后,作为附录,全面评述此前研究成果的文献述要和文献索引将会引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便利。百年来,中国近代型法律教育历尽坎坷,在许多基本的制度构建方面至今仍处在摸索之中。《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不仅追溯了历史,观察了现实,也有助于我们思考和设计未来。 -
法律文化三人谈
本书是何勤华、贺卫方、田涛三位教授关于法律文化的“锵锵三人谈”现场实录。三位教授以漫谈的形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对法律文化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别开生面的讨论。 读者可以从三位学者充满智慧的言谈话语中品味观点的交锋、思想的碰撞,以及在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演变历程、中西法律文化的移植与借鉴的经验得失中,感受到对历史的反思。 -
外国法制史
人类社会经历了由族群法到国家法的发展历程。在狩猎社会,人类为适应迁居不定的生活方式,族群的人数通常很少。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群共同体具有极强的内聚力,成员结为一体,荣辱与共,群聚而居,群猎而食。氏族社会的所有族群都自视甚高,惟我独尊。美洲印第安人认为他们是精选的民族,是人类的楷模。西印度群岛的加利比认为只有他们才是人。犹太人自称是“上帝的选民”。各族群在美化本族群的同时,形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排外倾向。在氏族社会初民的眼里,外族是属于“异类”的蛮夷之邦,或者根本就不属于人类,认为其习俗是奇异的和不可思议的。于是,族群中的初民都极力嘲讽、贬低和丑化外族人,甚至必欲诛灭而后快。对于氏族社会的族群来说,一次屠杀外族的战争,无异于一次捕杀动物的狩猎活动。因为这种活动既有助于消灭竞争对手,又有助于夺取现成的生活资源:被诛灭族群的财产为其享用,人身成为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或充作供其使役的奴隶。对于擅自闯入本族领地的外族人,更是格杀勿论。这种自大与排外自然导致各族群之间仇杀无度,战争不断:猎人为争夺猎区而战,牧人为争夺牧场而战,耕者为争夺土地而战。一些战争可能有经济上的原因,但许多战争是出于对外族的敌视心理,或是为显示本族的优越。 本书较系统地介绍了人类历史上所存在的若干种主要的、有代表性的法制制度,较深入客观地探讨分析了这些法制制度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史料翔实,论述精当,简繁恰当,内容丰富,把握全面,反映了我国当前法制史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其融知识性、理论性于一体的风格,更为其可读性平添秋色。 -
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增订版)
本书是由中美双方学者合作选编的文集,共分三编,收入论文15篇。它们代表了美国三十年来汉学家的一批优秀研究成果。本书是作者既论及了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理念,也研究了中国古代具体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时间跨度为从西周到民国的数千年中国法律制度和思想史。读者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美国学者如何克服了文化的隔阂与语言的障碍潜入了我们法律传统的深层,以独特的进路、精心的考证、细致的分析和缜密的论证,展现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义理和动作机制。这些研究以邻壁之光照汉家故物,显微阐幽,鉴往察来,为中国法律传统的研究开辟了别具一格的理路。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对法学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饶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
超越比利牛斯山
为庆祝母校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五十周年,北京校友会策划了这样一套规模不小的学术文库。作为一个一直热心校友活动的毕业生,自己为能够参与这件盛事而感到由衷地快乐。但是,当几位老同学劝我也应该为这套丛书贡献一种的时候,我却犹豫起来了——近年来已经出版过几种文集,新东西很少,根本没有足够的材料做出一道能够与这桌学术盛宴相般配的佳肴来。 推托不过,只好另辟蹊径。忽然想起过去曾经计划编辑过一个自己文字的选本,当时我的家乡出版社——山东教育出版社——约请一些学者编辑一套自选集丛书,每个人的集子中包括论文、随笔以及对话等。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一个安排,就用了一段时间,编成一个集子,写了自序,书名也取好了,就是眼下这个名字。但是,后来考虑再三,自己还是主动要求退了出来。只留下一篇自序无书可附,在网上偶尔露露面。 自那以后,六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些年来,我又陆续写了一些文字,尤其是随笔评论类的东西,发表得较多,也有几个集子出版。现在,为了参加这套丛书,不妨在此前的基础上,重新编辑一个新的文集,作为给母校生日微薄的献礼。于是就选择了5篇论文,30篇随笔和7篇序文,加上不久前在母校所作的一场关于西南政法大学精神的讲座记录稿,辑成此集出版。由于多数文章此前曾经收入过《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法边馀墨》(法律出版社1998,2003第2版)、《具体法治》(法律出版社2002)以及《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书店2002)等书,只有演讲一篇、作为硕士论文一部分的“天主教的婚姻制度以及教会法对世俗法的影响”以及30篇随笔中的8篇新作未曾结集出版,所以已经有上述各书的朋友大可不必再破费有限的书钱买这本书了。 把已经出版过的文字重新组合再出版,一个现成的借口是常言所谓敝帚自珍。这个成语不仅仅可以表达一个人对于自家文章的心情,也不妨用来形容一个毕业生对母校的多多少少有些非理性的情感。西南政法大学已经度过了她风雨苍黄的半个世纪岁月,跟世界上一些古老大学相比较,五十岁的大学只能算是处在童年期的小弟弟,况且就学科设置、图书收藏、校园建设等方面而言,西南不足之处尚多。但是,在我们这些毕业生的心中,对母校的看法显然搀杂了太多的情感因素。在歌乐山下的这片不大的校园中,我们度过了美好的青春时光。西南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专业的训练和一纸毕业证书,更重要的,是四年里心灵的熏陶,人格的提升,以及那种独特的校园气氛对于每个人性情的塑造,当然还包括一辈子都脱不去的老火锅汤一般浓烈的西南情结。在题为“西南法律人的精神”的演讲中,我表达了自己对于母校精神的理解,那当然是很粗浅的,或许只表现了我的一偏之见。不过,我真诚地期望,五十周年庆典能够成为母校焕发新的青春的契机,在今后的岁月里,这里能够有越来越浓郁的学术气氛,一代又一代的毕业生能够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更出色的贡献。 2002年12月,广东校友会在广州成立,我应邀参加这次盛会,近千名活跃在广东法律界以及其他行业的校友在广州花园酒店会议厅里济济一堂,那样的气氛给我很大的感染。广州是康有为万木草堂的所在,我们又在花园酒店聚会,于是就触景生情,不怕在场的高绍先老师见笑,打油一首,表达自己的喜悦甚至为校友的杰出成就而骄傲的心情。不揣浅陋,把它录在这里作结: 法治万木欲参天, 自由百花已成园。 人间哪得美如许? 西南学子聚岭南。 -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这是作者在司法研究领域内的一些论文和随笔的结集。在思考中国司法制度的建构路向与过程方面,作者认为,对高妙价值的弘扬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就法律家而言,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是,怎样将理念化作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杰伊(John Jay)称,“过去的历史表明,将正文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益处是显易而易见的;然而,如何以有益的方式作到这一点,就远不是那么清楚的了。”本书体现了作者对这类“有益的方式”的探索。 -
法律与革命
这是哈佛大学教授哈罗德·J·伯尔曼集40年心血写成的一部力作,着重研究“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因素。该书分为两部,第一部论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第二部论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包括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皇家法。作者在一幅巨大画布上描绘了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演变的全景图。细节刻画精细,整体气象恢宏,融制度与观念于一体,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特质、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它所面临的严峻危机均有精辟的论述,并对马克思主义、马克斯·韦伯学说进行了独到的评论。该书不仅是法学界人士的必读书,对于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文化学等领域的读者也会大有裨益。 -
具体法治
目 录 法治民主 二十世纪中国法治回眸 法治与法律家之治 ——访法学院贺卫方教授 法学家的缺席 法治 人治 运动治 投票箱的妙用 学习民主 ——对泰兴市“3·11”事件的思考 民主建设的重要一步 律师的政治参与 修宪与宪法实效 关于乡土社会的法律与秩序 法律不可亵玩 法学:自治与开放 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四组矛盾,八项课题 中国司法传统的再解释 用程序意识重铸司法灵魂 民事审理制度中的审级与管辖 ——林荣耀教授“两岸民事审理制度的比较研究”读后 评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 关于主审法官制 法学教授进法院 困或一题 附:也谈“困惑”(愚冠) 无效率乃司法公正之大敌 证人出庭 重新定位检察权 ——答《中国律师报》记者王岚问 被告席上的传媒 司法对新闻自由的保护 司法与传媒 简评“焦占访谈” 事案评论 不智的诉讼 含糊的判决 二审判决缺乏说理 王英为什么败诉 附:王英为什么不该败诉(汪庆华) 一桩热门事件 三点理性建言 附:答网友问题与评论 点评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 转了向的里程碑 不可思议的判决 职员的生命也是国家利益——评姚丽事件 ——答《中国青年报》记者问 名誉权的界限 ——《中国青年报》记者 肖英 极端难题 叫我如何不恐惧 三六九等说教授 从程序的角度看“长江读书奖”风波 序文一束 李著《沈家本传》序 徐著《批评与思考》序 人文理性之闪光 ——以问答体为唐文著《法官判案如何讲理》写的代序 《北大法律评论》寄语 附录 刘秋海事件的法律透视 评论王保京等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案 -
法律与革命(第一卷)
本书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
新波斯人信札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出版于1721年,可算是孟德斯鸠的成名之作。作者在《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中,以书信的形式,借两个波斯人之口,对当时的法国社会,作了细致的观察和出色的批判。这两点,也正是我们──《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的几个作者,在讨论中国的法观念问题时竭力想要做到的。有趣的是,孟德斯鸠当年乃是冒了两个波斯贵族的名,以东方人的眼光去品评法国。二百六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却是借助几位来自巴黎的青年的眼睛,从法观念角度对中国社会作了一番认真的观察。《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所收的十一封信,就是出于“他们”之手。实际上,写《波斯人信札》的是个纯正的法国贵族,而参与《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写作的,却都是地道的普通中国青年。这实在是个耐人寻味的巧合。孟德斯鸠安排两个波斯人出场,可能有增强戏剧性效果的考虑;但是主要的,恐怕还是为了要把一些法国人熟视无睹的现象背后掩藏着的问题以一种截然对立的鲜明形式提示出来,这,也是《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采用类似写法的考虑之一。总之,把《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定名为《新波斯人信札》,主要是出于上面两种考虑。至于书中讨论的问题,自然颇不相同。因为历史、社会和文化的背景完全不同。甚至同为书信体,形式也不尽相同。孟德斯鸠以故事、寓言等方式来述说他的思想,《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则是直截了当地发议论。也许,这会使一些爱看故事的人大失所望,但这不是我们的过错。因为,《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是为那些愿意探究社会问题,勤于思考,勇于批判的人写的。 其次是关于《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的写作。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共收信札十一封,由五位作者分别写成。其中第八封信由石台风撰写,第十一封信由贺卫方撰写,第一至第七封信由我写成。最后,由我对全书润色、加工,并加写每封信前的“引言”。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作者多人,行文风格各异,但是,我很高兴地发现,大家的思路非常接近,所成各篇,正好相互补充。出于对各位作者的尊重,我尽可能地保持了原作的风格,但愿这不会造成阅读上的不便。 -
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是著名学者贺卫方先生的最新人文类随笔著作。在本书中,除了作者本行——法律——之外,作者或从身边小事写起,或从学术中来,或从读书中来,或从社会历史中来,信手所至,古道热肠,涉笔成趣。与《退步集》、《常识》等文化类文集类似,本书亦为中国当下优秀的人文社科类作品。 -
法边馀墨
贺卫方教授随笔集。 -
运送正义的方式
这是一本论文集,收录《司法公正需要合理的制度环境》《建立统一的司法研修制度》《法律诉讼与足球比赛》等有关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文章六十多篇。 -
不曾苟且II
他们是一群秉持独立精神的写作者,带着满身才情,写下他们对周围世界的观察和思考;他们不苟且行事、不苟且为文,行文恣肆,余味无穷。本书选取贺卫方、崔卫平、熊培云、陈丹青、刘瑜等三十七位令人尊敬的写作者在2011年里的曼妙之作,他们的人品文风,无需多言,知者自知。这将是一本令人温暖、令人有力的年度选本。 -
四手联弹
章诒和 合作开始了!世俗,趣味,随意,是我们的宗旨。无政治,无思想,无锋芒,是图册的特色。他在新疆,我在北京,各写各的。他的题目,我不涉及;我的题目,他不过问。遇到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合写一篇。写完交换一看,彼此大笑。 我的专业是戏剧,他从事法学。故我又对他说:“尝试一下,把我的戏剧和你的法学放到一个锅里去煮,看看煮出来的是什么?”小贺正色道:“煮出来的,便是‘戏法’了。” 人的一生,童年有游戏,中年有经历,晚年有回忆。其间自有许多变化,但人对自己的理解没有改变,对生活的基本态度和情感倾向没有改变。这是什么?这就是文化。它也正是我们写作的惟一缘由。 贺卫方 愚姐是戏曲文学方面的专家,本身即为作家,并以多部作品在汉语世界里树立了一种独特的文学风格,拥有大量痴迷的读者。我也是这读者群里的一员。现在读者居然登堂入室,跟她“四手联弹”,这是不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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