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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理学

  • 再审洞穴奇案

    作者:[美] 郎·富勒 / 艾伦·德肖维茨 等

    时隔50年

    《哈佛法律评论》官方再次开审

    6 位法学家重启激烈论战

    呈现一场全新的思辨盛宴

    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

    在《哈佛法律评论》

    发表了他虚构的“洞穴奇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

    因缺少食物

    大家约定通过抽签

    杀死并分食其中一人

    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

    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最高法院

    在这场举国关注的世纪审判中

    富勒一人分饰五角

    虚拟了最高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审判

    呈现了人类对法律的极致思辨

    一举成为法律领域的经典

    是无数法学院学生的入门必读书

    50年后

    《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

    重启了这场思辨盛宴

    仍然是同样的案情

    仍然是同样的困境

    6位资深大法官与顶尖法学家

    展开了新一轮的激烈论战

    他们有什么新的观点?

    他们如何思考?如何论证?

    如何驳斥对方?

    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

    跨越时空 独家完整收录

    5篇富勒原判词

    +

    6篇《哈佛法律评论》新判词

    【内容简介】

    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洞穴奇案”。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最高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最高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名家评论】

    编写本案的唯一目的,是把一些有关法律与政府的不同哲学呈现给大家。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这些哲学就向人类抛出了有关选择的现实问题,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而言仍然如此。如果说本案中包含了任何预言的成分,那也不过是因为,这其中所涉及的问题都属于人类永恒的难题。

    ——朗·富勒,美国著名法学家,“洞穴奇案”构造者

    我对本次新汇集的判词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既非有意否定这些判词中的许多真知灼见,更不是在暗示我自己可以写得更好。我很确定我做不到。但我从这场持续不断的辩论中得到了一个确信:朗·富勒提出的问题给那些担忧法律和法制的人带来的挑战,就像宇宙的起源与终极命运给天文学家带来的挑战一样严峻。

    ——《哈佛法律评论》再审洞穴奇案时邀请哈佛法学院的沙皮罗教授作的导言

    这本小册子汇集了富勒于1949年所著的五篇判词以及1999年《哈佛法律评论》所发表的六篇新判词以及一篇导言的翻译,希望能用中文把这一经久不衰的永恒难题再次表达出来,或许能激发法律人进一步思考法律与人性、道德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法律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正如沙皮罗教授所言,“美酒不需要青藤,百合不需要镀金”,由富勒教授原创的这个故事从来没有完结,对于孰是孰非的判断至今依旧极富挑战,值得法律人用一生去思考。

    ——高凌云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

    作者:何美欢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将何老师关于法学教育的深沉思考“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一文置于卷首,并把这个标题作为书名,并不表明这是法学教育的唯一道路,而只是想表明,一名教师,可以有怎样的理想,并可以用怎样的方法论实现他的理想。
  • 自然法

    作者:(法)马里旦

    这本小册子的目的是通过马里旦自己的语言,将他关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观点,介绍给读者。 第一章将向读者展示马里旦自然法理论的某些认识论背景。在本章中,马里旦提醒我们:禀赋知识(Knowledge through Connaturality)并不是道德知识所特有的。审美体验、宗教知识和基本道德知识中都包含禀赋知识。 在第二章,马里旦向我们清晰地展示了:什么是自然法;“自然”的两层含义是什么;我们又如何可能认识自然法。 第三章向我们详细讲述了自然法的特征、自然法与其他法律一如永恒法、普通法(或文明体共同法)、实在法——的关系。特别地,本章显示了为什么马里旦会认为后两种法律具有效力并在道德上具有拘束力。通过本章,我们还可以看出马里旦是如何从自然法理论过渡到承认诸自然性人权和义务的。 在第四章中,马里旦列举了从其自然法理论中推演出的诸种权利。尽管本书撰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时,但是马里旦所列诸权利却和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所明确承认的诸权利大致相同。重要的是,马里旦对这些权利的构成、赖以为凭的道德原则、轻重排序以及赖以存在和实施的诸条件作了详尽的解释。如果马里旦的主张是正确的,那么就应当存在相当广泛的值得全人类尊重的权利。 以上就是对本书各章的简要说明。 图书目录 导论 雅克·马里旦:生平与思想 第一章 论禀赋知识 第二章 自然法的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 第三章 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第四章 自然权利 索引 文献 附录 自然法:死亡还要复活 译后记 本书共156页
  • 表达自由的法理

    作者:侯健

    本书是关于研究“表达自由的法理”的专著,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具体包括了:表达自由的概念、表达自由的价值和根据、正当性根据问题表达自由的法理、效益原则的优缺点与适用范围、言论与行动的区别、资本主义社会的言论自由法制等内容。
  • 权利话语

    作者:玛丽·安·格伦顿

    本书不是一部纯粹的法律读本,它同时也是一份对美国最高法院的谏言、对政治家的劝诫。作者前后从法律、社会、政治三个维度条分缕析了“权利话语”所具有的负面效应——“权利间的相互对峙”形成的法律僵局;“ 责任话语的缺失”导致整个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的乐土;“对传统的背离”,将政治言论演变成为了一场不负责的“脱口秀”,从而扼杀了普遍对话的机会,损害了有序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基石。视角的转换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特别称道的,但像作者这样在讲经论道中将不同的板块勾兑得如此水乳无痕,却足以令我们在赏心悦目之后有着不吐不快的冲动。 玛丽·安·格伦顿哈佛大学资深法学教授,在国际人权、比较法学以及宪法领域独有建树,在美国法律界声名遐迩,被美国国家法学杂志评为“全美最具影响力的 50位女性法律人士之一”,《权利话语》一书写于1991年,它将继《比较法律传统》(1993年翻译出版)之后,成为作者在中国面世的另一部扛鼎之作。
  • 法理学的范围

    作者:约翰·奥斯丁

    《法理学的范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共分为六讲。
  • 实现自由

    作者:[美] 汤姆•G.帕尔默(Tom G.

    自由是什么?正义、法律、财产、和平以及繁荣和自由之间存在何种关联?汤姆•帕尔默作为学者、教师和记者用其一生来探究和回答这些问题。他最好的文章都被集入了这本《实现自由:自由意志主义的理论、历史与实践》,覆盖正义理论、多元文化、民主和有限政府、全球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与经济分析等多个领域。 个人自治的自由意志主义者的概念常常被批评为,狭隘的和自私的个人主义,不关心周围的世界。汤姆•帕尔默的这本著作最大的贡献在于消除以上的错误概念。他论证了个人自治的力量可以促进交流和合作,有益于整个社会。他再次提醒我们个人自由是我们这个社会里最宝贵的财富。
  • The Law

    作者:Jeremy Waldron

    Brings issues of legal theory to life by relating them to real problems in British politics.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the rule of law, the unwritten constitution, the role of judges, law and politics and civil disobediance are discussed.
  • 法理学的政治分析

    作者:罗杰·科特瑞尔

    本书讨论法理学研究什么、它试图做什么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它的诸多结论如何能够影响法律实践的日常问题,以及主要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观念。作者选择对几位关键法学家的观点进行分析,阐明了法律理论的一般特点,并尝试用一种职业主义和政治分析的方法,来表达这些理论。 本书第一版更多是作为学生教材使用。对此,作者开辟了他的方法,在此版中展现了自初版以来逐渐引人关注的理论中最为重要的领域。新版做了大量修订,著述更为明晰,并且恰当的评述了迄今为止的相关文献。有两章新内容处理了近十年来兴起的对英美法律哲学非常多样化的批判性进路。
  • 守法主义

    作者:朱迪丝·N·施克莱 (Judith N.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 剑与天平

    作者:马丁·洛克林

    这本简洁易懂的著作为我们重新呈现了法律与政治之间相互交织的关系。《剑与天平: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省察》论证颇具挑战性,因为在省察法律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作者促使我们对许多关键的课题如正义、国家、宪政与权利进行了有益的思考。更为特别的是,《剑与天平: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省察》为法律人介绍了大量有关政治思想文本中的重要议题,也为政治学家从事诸多政治研究提供了法律的视角。《剑与天平: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省察》由当今杰出的宪法理论大家写作而成,相信它会成为任何对法律与政治具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或者教师的必读之书。
  • 论法治

    作者:(美)布雷恩·Z.塔玛纳哈

    内容简介 法治是当今最重要的政治理论,但关于它的含义与作用机理存有大量混淆不清之处。本书探究围绕法治理想的历史、政治和理论,从古希腊和罗马思想开始,细陈中世纪对法治的贡献,理清法治在自由主义理论和自由主义政治体制中发挥的作用。作者概述了西方保守派对法治衰落的担忧,提出了激进左派推动了这一衰落的若干原因。接下来展示了法治理论的两个基本分支,考察了各自的优点与弱点。本书站在全球层面上考察法治,在结尾时对法治是不是人类的普遍善这一问题作了回答。
  • 立法者的法理学

    作者:强世功

    序言 法理学与民族命运 致谢 第一编 第一章 迈向立法者的法理学 一、问题的提出 二、没有国家的法律观 三、法律人的法理学 四、国家与法律 五、立法者的法理学 结论 第二章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违宪审查”还是“司法判断” 三、“宪法缺场”的话语悖论 四、国家转型的宪政悖论 五、国家转型与法学家伦理 第二编 第三章 基本权利的宪法解释 一、问题与方法 二、“受教育权”的侵权法解释及其限度 三、宪法的结构解释:原旨与文本 四、人民为什么要受教育? 结论 第四章 谁来解释宪法? 一、问题与方法 二、宪法解释权:排他性的专属权 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手段 四、“审判权”与宪法解释权 五、法律选择权:隐含的违宪审查权 六、二元违宪审查体制 结论 第五章 共和政体下的“个案监督” 第六章 司法审查的谜雾 第七章 自然权利与领土主权 第三编 第八章 文明的终结? 第九章 大国崛起与文明复兴 参考文献
  • 中国法学时局图

    作者:凌斌

    本书是第一本以CSSCI引证数据为基础的学术史的定量研究作品,对中国三十年来法学发展的基本特点和发展历程做出了独具视角的系统研究,从长时段和众多文献中梳理出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学学术史的基本格局和总体脉络。本书所揭示的中国法学三十年的学术特点,不论对于认识历史还是放眼未来,都提供了可资批判的研究基础。 以往的学术史研究,主要是一种定性研究,要么是“口述史”、“自传体”的“自述式学术史”,要么是根据史料记载复原历史因素的“重构式学术史”。本书则提供了一种学术史的定量研究方法。尽管定量研究永远不会替代定性研究,但是也提供了定性研究不能替代的重要内容。以往的引证研究,主要集中于作品和作者的学术影响排序,但是引证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前景,是推进学术史的定量研究。本书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把定量研究方法扩展和应用到了对学术史基本结构和总体变迁的理论梳理。这一研究也同时表明,学术史的定量研究对于理解学术史的结构和变迁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潜力和应用价值。
  • 法律的概念

    作者:H.L.A.哈特

    本書是學習法理學與法律哲學不可或缺的經典,且已經被翻譯成許多不同語言的版本。此譯本所根據的是《法律的概念》第二版,在這個期盼已久的新版�,哈特重新檢視他的法哲學基礎,並針對著名學者德沃京(Dworkin)等人的評論予以回應。哈特與德沃京之間長達二十年的辯論,主題從司法裁量的問題開始,延伸到法理論、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的問題。這本發人深省的新版,勢必又將重新展開一場精采的辯論,再度成為舉世爭議與評論的焦點,並且深受對法理學及法哲學有興趣的人之喜愛。
  • 美国法学最高引证率经典论文选

    作者:冯玉军 编

    《美国法学最高引证率经典论文选》编选的原则是尽可能将引证率中位居前25名,但还从未翻译过来经典文章(事实上这些篇目我们也大多久闻其名或在某些法律史教材中略有涉猎)予以绍介,庶几可以填补我国美国经典法学论文翻译方面的空白。
  • 法社会学原理

    作者:欧根·埃利希

    长期以来,法学是社会科学中受意识形态束缚最重的学科之一,甚至不成其为一个真正的学科。而改革开放以来,法学不仅在理论体系和思想内容上得到了充分发展,而且也成为推动中国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几次改革关键时刻的大争论、大讨论中,法学界队伍中保守势力的声音是比较弱的。法学能走向国际潮流和大量国际上著名的法学书籍与法律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译著起到了某种启蒙的作用。 中国法治的完善需要借鉴国外好的法律制度、法律方法以及法律理念。 法律更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具体制度相互衔接而构成的庞大工程,其中某一制度环节出现了不协调和阻碍就会使整个工程出现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把国外行之有效的个体制度的设计和的操作借鉴起来。
  • 法理学

    作者:(英)劳埃德

    本书是享誉英文法学界的法理学领军教材,旨在通过对不同法学流派的背景及其内在互动的梳理,为读者提供一幅和谐有序的法学学科图景。 本书以精辟的语言介绍了古希腊至后现代的诸多优秀法学家的法学思想,并通过精选重要法学家著述中的篇章,使读者能够熟悉相关的理论、态度和观点,进而对不同法学流派形成很好的理解。本书自1959年刊行第一版以来,至此已第七版,本版在体例和内容上都有所创新与完善,每一章都含有新的导论性质的新锐论说,包含了两章全新内容,即“正义的理论”和“种族批判理论”,并首次论及法律程序、法律多元主义、私法—公法的二元论、校正正义、文化多元主义和女权等问题,以反映世界法学的最新发展。
  • 法律的理念

    作者:[英]丹尼斯·罗伊德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法律是人性中所蕴含的最高理性。”历史上没有一部完美的法典不以完备的思想为基础,只有先了解法律思想,才能具备法律精神,进而提升法律的价值。 英国当代法理学权威罗伊德勋爵撰写的这部法学基础著作,告知人们如何运用缜密的思想,分析法律的理念;检讨古往今来不同社会对于法律的看法,进而研究法律观念与社会观念的交互作用;讨论法律在未来迫切需要处理的难题,是一本重要的法理学经典读本。 本书剖释法律思想,达到至美至善之境。其内容涵盖广泛,文字优美,堪称法律人入门读物。 —— 王绍靖 台湾法学家、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研究员
  • 布莱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

    作者:奥斯汀·萨拉特

    这部指南包含一篇导论和六编正文,收入论文33篇,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研究领域的权威著作。各章重在考察特定领域的历程,描述其现状,分析其得失,指出其挑战,展示其未来走向。作者来自世界各地,代表了广泛的社会情境,体现了多元的文化视域。这些文章横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比较法学以及许多部门法学,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意识,涵括民主、人权、法治、程序正义、法律文化等传统问题,触及批判种族理论、女权主义法学、后殖民法律以及法律全球化等前沿领域。由此,本书展示了丰富智识和多重洞见。 本书作者运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和阐释进路,不仅有实证主义和新制度主义,而且有解释学进路和文化研究视角;不仅有理性选择方法和政策分析模式,而且有批判研究范式和后现代叙事风格。本书论证严谨,意蕴丰厚,行文有趣,观点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