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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列奥·施特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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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The problem of natural right is one of the most controversial and important issues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and social philosophy. In this classical work, Leo Strauss examines the status of the issue in contemporary thought and argues that there is a firm foundation in reality for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in ethics and politics. On the centenary of Strauss's birth and the fiftieth anniversary of the Charles R. Walgreen Lectures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where Strauss first presented the work, the book remains as controversial and essential as ever. -
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
施特劳斯接手审理尼采对苏格拉底提出的指控,并得出与尼采相反的结论:西方现代性恰恰是由于西方哲人不再理会或不再能理解苏格拉底问题的结果——从现代性问题出发,尼采提出了“苏格拉底问题”;同样从现代性问题出发,施特劳斯却通过重审“苏格拉底问题”看清了现代性问题的深远本相,并由此找到了超克现代性方案的方案。 我们没有充分地阐释古典哲学,这归因于我们欠缺这么做的哲学动力。几代人过后,我们如今认识到有必要对现代原则进行一次自由的重审,而这场重审必定暗含着对古典哲学的充分理解,这一认识第一次弥补了这一欠缺。 编者说明 我们时代的危机(李永晶 译) 政治哲学的危机(李永晶 译) 现代性的三次浪潮(丁耘 译) 马基雅维里与古典文学(彭磊 译) 《霍布斯的政治学》德文版前言(娄林 译) 论卢梭的意图(冯克利 译) 德意志虚无主义(丁耘 译) 评柯林武德的历史哲学(余慧元 译) 注意一种被遗忘的写作艺术(林志猛 译) 斯巴达与色诺芬的品味(陈戎女 译) 论柏拉图政治哲学新说之一种(彭磊 译) 评色诺芬的《希腊志》研究(高诺英 译) 苏格拉底与政治学问的起源(肖涧 译) 剖白(何子建 译) -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
简介: 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的经典研究。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并不出自对自然科学的接受,而是出自对人性与道德的体验与理解;霍布斯开创了近代政治哲学,为其奠定了基础。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也是对近代西方文明的独特假设的清晰表达。 前 言 本书旨在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及其后继学说的原则作出分析。这些原则之所以需要一个新的分析,是因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对政治思想的传统,认识得更深刻了。以前,人们可以不加论证就有把握地认为,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是自然法理论的全盛时期;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一去不返了。那种看法理所当然地基于一个比较,即在理性主义时代的政治理论跟十九世纪的政治理论之间进行比较。在这一比较的范围之内,它仍然是对的;但是,当我们把中世纪传统和古典传统充分地考虑在内时,它就站不住脚了。这一转向,对我们阐释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其作用显而易见。约翰·莱尔德关于霍布斯的近著已经可以试图论证,在伦理理论和政治理论领域,霍布斯的“声音和双手都是中世纪的”。尽管这个主张很难成立,但是它清楚地证明,以往那种断言霍布斯的首创性毋庸置疑的观点,现在或多或少已经动摇,需要进一步论证;而这种观点在过去是不言而喻的。总的来说,如果自然法诸理论远非理性主义时代所特具,如果它们在中世纪传统和古典传统中就已经几乎是司空见惯的,那么,我们不可避免地要问,何以惟独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获得了自然法理论杰出时代的声誉。可能有人会说,由于广为人知的政治原因,自然法理论对那个时期的实际意义,大于任何其他时代。为了事先排除这种论据不足的答案起见,我们必须提出一个更恰当的问题,这就是:在近代的自然法观点和传统的自然法观点之间,是否没有原则区别。事实上,原则区别确实存在。传统的自然法,首先和主要地是一种客观的“法则和尺度”,一种先于人类意志并独立于人类意志的、有约束力的秩序。而近代自然法,则首先和主要是一系列的“权利”,或倾向于是一系列的“权利”,一系列的主观诉求,它们启始于人类意志。在本书中,我已经试图把作为近代政治哲学创始者的霍布斯政治学说,跟作为传统政治哲学奠基者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说加以比较,以期论证这一观点。如果我们把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的学说跟譬如胡克、苏亚雷斯和格劳秀斯的学说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得到本质上同样的结果。甚至莱布尼茨的学说,虽然在表面上似乎是上述规律的最重要的例外,但其实也会证实这个规律,只要我们不但考虑到他所归结于自然法命题的内容,而且考虑到其形式——即有条件的性质。(霍布斯在莱布尼茨之前就持这一看法。由于莱布尼茨的这个看法,康德的区别于假言命令的绝对命令原则,就成为必要的了。毫无疑问,传统的自然法法则,曾经是绝对命令,或曾经被理解为绝对命令。)然而,尽管霍布斯远不如自然法的多数鼓吹者那样重视“人的权利”的实际意义,他的学说却比任何人的学说都更清晰地体现了近代自然法的精髓及其所有的本质涵义。这是因为,霍布斯显然不像传统学说那样,从自然“法则”出发,即从某种客观秩序出发,辐是从自然“权利”出发,即从某种绝对无可非议的主观诉求出发;这种主观诉求完全不依赖于任何先在的法律、秩序或义务,相反,它本身就是全部的法律、秩序或义务的起源。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包括他的道德哲学),就是通过这个作为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权利”观念,而最明确无误地显示它的首创性的。因为,通过从“权利”出发,从而否定了“法则”的首要地位(根本上也就是“德行”的首要地位),霍布斯开创了一个针对理想主义传统的立场。另一方面,通过把道德和政治奠定在“权利”的基础上,而不是奠定在纯粹的自然倾向和自然欲望的基础上,霍布斯又开创了一个针对自然主义的立场。这就是说,“权利”的原则介乎于两者之间,一方面,是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原则(如传统自然法的那些道德原则),另一方面,是纯粹的自然原则(如快乐、欲望甚或功利)。我们可以说,“权利”是一个司法专用概念。关于在哲学上运用这个概念的一些先决假设,将在本书的最后一章中谈及。这一哲学运用的涵义,我们不得不放到那里再作充分分析;因为在分析之前,需要首先排除障碍,此种障碍妨害我们仅仅是去承认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从自然“权利”出发,而既不是从自然“法则”出发,也不是从自然倾向或自然欲望出发。 这些障碍之所以存在,是由于霍布斯试图把他的政治哲学放在近代自然科学的基础上。这样做的诱惑,确实难以抵御。在一定的程度上,传统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基础是传统的形而上学,而当传统的形而上学被现代自然科学所取代时,就似乎有必要把新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放到新的科学的基础上了。这种企图永远也不会成功:用霍布斯的后继者的语言来说,传统形而上学是“拟人的(anthropomorphistic)”,所以可以成为一种关于人的哲学的恰当的基础;而另一方面,近代科学试图放弃所有的“拟人方法”,脱离所有关于目的和完美的观念,以此来阐释自然,所以,它对于理解涉及人的事物,对于奠定道德和政治的根基,往少处说也是毫无裨益的。就霍布斯而言,企图把政治哲学放在近代科学的基础上,后果是无法始终连贯一致地坚持自然“权利”与自然欲望之间的根本区别。所以,要想充分认识霍布斯“权利”原则的意义,首先必须揭示,他的政治哲学的真正基础,不是近代科学。论证这一点,正是本书的特定目的。 正如乔治·克鲁姆·罗伯逊五十年前在他的著作《霍布斯》中所指出的,“早在他还只是人和人类生活方式的一个观察者,而尚未成为一位机械论哲学家的时候,(霍布斯的)全部政治学说无疑就已经基本成形了”(第57页)。所以,我们自然而然地应该尝试,对霍布斯关于“人和人类生活方式”的“前科学”思想,对他关于人类生活的最早的、尚未为所谓科学“解释”所曲解的看法,作出连贯一致的阐述。我希望本书证明,如果我们企望对霍布斯的思想有任何条理清楚的理解,那么,这个阐述就是可能的,甚至是必要的。这样一种理解,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容易取得。固然,霍布斯的每一个读者,都被他思想的清晰、严密和坚定所打动。但是,霍布斯的每一个研究者,也都为他的著述中比比皆是的矛盾之处而震惊。他的最重要、最独特的论断,大都自相矛盾,或者因在他的著作中某些地方否认了其明显涵义而产生矛盾;只有散见于他的著作中的很少几个论断不是这样。为了发现哪些矛盾论断表达他的真实观点,我们不得不紧紧抓住我们对他思想的严密和连贯一致的最初印象。因为那个印象不是别的,就是我们对霍布斯关于人类生活的根本见解的洞察,这个见解不是矛盾的,而是连贯一致的和不可分割的。正是这个人生观,而不是近代科学,才是他的政治哲学的真正基础。这种人生观的由来,与其说是任何学术或科学上的专注,不如说是对于日常生活和“公共社交”中人的行为举止的切实体验。而这个体验,作为霍布斯人生观的基础,其踪迹必须追溯到一种特定的道德态度,这个道德态度迫使持有这种道德态度的人,以霍布斯的独特方式,去体验和观察人类。惟其如此,这种对人类生活的见解,就不会表现在某个哲学体系里,而会在语言和思考方面,充分地表现在诸如霍布斯的同时代人拉罗什富科所使用的那种文风语调之中(附带说说,拉罗什富科对于“自爱”的重要性的看法,跟霍布斯关于“荣誉”或“自尊”的重要性的论点,如出一辙)。在霍布斯的著作里,有一些重要部分,就是用这样的语言写成的。然而,霍布斯的意图,不是仅仅为了抒发他个人的体验而阐述他的人生观,而首先是要为这种人生观提供论据,从而证明这是对人类生活惟一正确和普遍适用的看法。从这一意图着手,我们就能把握他的著述中含有那些矛盾之处的终极原因。因为,他没有现成的方法可供使用,以便适应阐发他的人生见解的要求,于是他别无选择,只能或者从哲学传统那里,或者从近代科学那里,去借用方法和概念。可是,无论是哲学传统,还是近代科学,都无法跟那些要求相对应。传统概念,不适合一个根本上非传统的看法;近代科学概念,跟一个发源于某种道德态度的人生见解难以相容。一方面,是霍布斯对人类生活最早的看法,另一方面,是传统或近代科学所提供的观念,这二者之间根本上的圆凿方枘,可以解释发生在他的著作中的全部矛盾,无论其涵义和后果是多么重要。确认这个事实,不但对于赋予霍布斯政治哲学以任何自圆其说的诠释,而且,如我所已经说明的,甚至对于认识这个哲学的原则,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为了认识到霍布斯对于人类生活最早的见解,既独立于传统,又独立于近代科学,我们必须研究他的道德思想和政治思想的起源。因为,研究霍布斯的早期思想,可以使我们看到,他最早的人生概念,早在熟悉近代科学之前,就已经在他的头脑里形成了,这样我们就能确认一个事实,即那个概念独立于近代科学;而且,研究他后来的思想发展,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证实这项发现,因为我们事实上将会见到,他最早的人生观,在跟近代科学的要求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把霍布斯的思想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即作为从传统中逐步解放出来的过程来研究,会使我们明白,他越是摆脱传统的桎梏,至少就越清楚地意识到,他早期人生见解的先决假设和涵义、后果都是什么;这样我们就可以证明,如果充分理解其意义的话,他的早期观念,就不但是独立于传统的,而且甚至是反传统的。现在,我们既从近代科学的影响(大体上)日益增大的角度,又从传统的力量(大体上)日益减弱的角度,去研究他的思想发展,而我们的出发点,是同一个原因,就是对于霍布斯的早期人生观感到兴趣。然而,我们从这两个角度入手,所运用的方法,却是不一样的。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的兴趣特别集中在霍布斯的早期思想上,集中在他研究精确科学之前所持的观点上。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特别想要看到他趋向摆脱传统的具体过程,这个趋向在霍布斯的后期,显露得最为清楚。不过,把这两条研究思路截然分开,是不可能的。由于霍布斯的早期著作很稀少,而他的后期思想则发挥得非常充分,所以我们在有些情况下,不得不对霍布斯后期思想发展的出发点加以推测,以此来阐释重建他的早期观点,从而弥补材料的不足。这一点必须强调,因为两条研究思路互相依赖,否则本书的写作构想就难以成立了。 在霍布斯那里,“早期著作”这个措辞的涵义有些独特。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霍布斯第一部系统的政治哲学著作(《法律、自然和政治的原理》,1640年完成)之前的所有著述的话,它们就包括他五十岁以前的全部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早期著作”计有:(1)他为其译著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写的引言(不晚于1628年);(2)诗作《峰峦观止》(约1627年);(3)由特尼厄斯发现编辑并命名为《第一原理简述》的那篇短文(1630年左右);(4)为亚里士多德《修辞学》所作的两篇英文汇纂(约1635年)。上述第二和第三两部作品,与我们的目的关系不大。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放入霍布斯早期的自传和传记记述,以及他的一些来往书信。这些极为稀少的材料,不足使我们赖以对霍布斯早期思想的所有方面,作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有一部查茨沃思手稿,尽管不属霍布斯文献,但据我判断,确实出自霍布斯之手,假使它可以被用作研究霍布斯早期思想的一个来源,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有理由推测,即便这部手稿不是霍布斯本人最早的著述,他对该稿的写作,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部手稿题为《文集》,为威廉·卡文迪什所著,作为“今天的礼物”献给他的父亲。如S.C.罗伯茨先生向我指出的,《文集》其实是一六二○年匿名发表的《荏苒悠暇》(HoraeSubseciuae)的较早和简短得多的原稿。鉴于《文集》和《荏苒悠暇》都以培根一六一二年以后发表的一些散文为基础,它们就一定都是在一六一二年和一六二○年之间写成的。历史上,《荏苒悠暇》据认为是“钱多斯(Chandos)勋爵”或者“坎迪什(Candish)勋爵,即后来的德文郡伯爵”写的。从威廉·卡文迪什签署的手稿发现以后,后者就被证实了,前者则很可能是由于把“Candish”错读成“Chandos”了。当然,威廉·卡文迪什可能是任何一位德文郡伯爵,因为这些伯爵的名字都是威廉;但是这些可能性,有的却被《文集》和《荏苒悠暇》的写作时间(1612年和1620年之间)排除了,只有德文郡伯爵一世和他的儿子,后来的德文郡伯爵二世,能够是这些作品的著作者。伯爵一世的著作权也要排除,因为《文集》是威廉·卡文迪什献给他当时还活着的父亲的,而伯爵一世的父亲已于一五五七年去世。这样看来,《文集》的作者,很可能还有《荏苒悠暇》(名义上或事实上)的作者,不可能是别人,只能是威廉·卡文迪什,也就是后来的德文郡伯爵二世。而这位威廉·卡文迪什,恰好是霍布斯的学生和朋友。从一六○八年到一六二八年,霍布斯作为私人教师和秘书跟他住在一起,所以在年代上,正好覆盖《文集》和《荏苒悠暇》可能写作的整个时期。当时,培根同后来的伯爵二世威廉·卡文迪什,以及培根同霍布斯,都有私人往还;这些私人关系有助于解释存在于培根的《论说文集》与卡文迪什的《文集》之间的文学渊源。尽管卡文迪什的《文集》从培根的《论说文集》那里得到很大的借鉴,然而,借鉴者跟被借鉴者之间的歧见,却绝不是无足轻重的——而这些歧见,恰恰反映了培根的思想跟霍布斯的思想之间的不同。) 除非临时另予注明,我主要使用莫莱斯沃思版的霍布斯著作(引用时称《英文全集》或《拉丁文全集》)。《法律、自然和政治的原理》和《比希莫特》,我用特尼厄斯版;《利维坦》用A.D.林赛的版本。 承蒙德文郡公爵大人慷慨地允许我在查茨沃思审阅霍布斯文献并引用其中一些段落,谨此极表谢忱。我也万分感激查茨沃思图书馆的弗朗西斯·汤普森先生,他在我研究霍布斯文献的时候所给予的帮助和忠告,其价值无法估量。 欧内斯特·巴克教授阅读了本书的手稿,并提出了非常有益的建议。我得以完成这项工作,首先归功于他的仁慈和兴趣。我必须向他深致谢意。 我还要感谢牛津巴利奥尔学院院长R.H.托尼教授、N.F.霍尔教授和E.J.帕森特先生给予我的帮助和鼓励。 洛克菲勒基金会、学术援助理事会和西德尼·苏塞克斯学院董事会的资助,使我深受其惠。 最后,E.M.辛克莱夫人欣然承担了翻译本书的艰巨工作,我谨向她深致谢忱。 L.S. 美 洲 版 前 言 由于各种原因,本书现在依照原稿再版。它无疑需要作很多修改。但是我仍然觉得,我对霍布斯的处理方式,比现有的其他处理方式更为可取。我曾经认为,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哲学的创始人。这是一个错误:这个殊荣,应该归于马基雅维利,而不是霍布斯。然而,我还是宁愿保留这个容易纠正的错误,或者说宁愿保留这个错误的特定前提,而不愿认可那些更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观点。我曾不得不反对那些观点,它们比较不容易纠正。 我曾经已经意识到,近代思想对于自己是否从前近代思想那里取得了决定性的进步,已经失去了自信心,或者说已经没有了把握;我还看到,它当时正在转向虚无主义,或实际上大同小异地说,正在转向狂热蒙昧主义。我得出结论,近代人与古人孰优一案,必须摒弃习见,心平气和而又认真热忱地重新考察。换句话说,我的结论是,我们必须学会严肃认真地,也就是超然公正地,考虑这样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当斯威夫特把近代世界比作小人国,把古代世界比作巨人国时,他其实是对的。我假定,政治哲学,作为对根本政治问题的终极真理的追求,是可能的和必需的:我把霍布斯看成一位政治哲学家,而不是一个空想者或神话编写者。我设想,作为一种本质上非历史的追求,政治哲学今天需要对于它的历史进行批判性的研究;这样一种批判性的历史研究假设,过去的伟大思想家们怎么理解他们自己,我们今天就会怎么去理解他们;政治哲学的历史,要求我们恰如其分地划分历史时期;这种对历史时期的划分,要跟主角,即那些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的自觉意识相一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才可以被认为是恰如其分的。我之所以断言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哲学的创始人,是由于他本人曾经表示确信,他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已经跟过去的全部政治哲学,实现了根本的决裂,其程度之彻底,远远超过了季蒂昂的芝诺、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马基雅维利、博丹甚至培根所作的决裂。我的这个看法,从培尔、卢梭等权威判断那里,得到过证实。 我犯这个错误,其直接并可能是充足的原因,在于我对于马基雅维利《论提图斯·李维的前十书》的开场宣示思考不充分。我曾经从斯宾诺莎那里学到,要重视《君主论》第十五章那响亮清晰的号角声。可是,我也被所有的权威来源告知,马基雅维利的巨制,不是《君主论》,而是《论提图斯·李维的前十书》;而《论提图斯·李维的前十书》,表面看上去,是在试图追寻已经湮没或已经被遗忘的逝者,而不是开拓一个全新的前景。我没有考虑到,马基雅维利可能还在实行某种谨慎和克制,而霍布斯则已经不屑于这样做了: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对于首创权的索求,其振聋发聩之程度不同,这不是由于思想清晰程度不一样,而只是由于直言不讳的程度不同。我之所以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原因是我没有充分注意到一个问题:智慧能不能脱离温和与节制;或者说,我没有对于我们所必须作出的牺牲给予足够的注意;作出这些牺牲,我们的思想就可以获得自由。 L.S. 译 后 记 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同时又最引起争议的政治哲学学者之一。他著述诠释很多,今天在西方政治理论领域,仍然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属于施特劳斯早期著作,是为已经熟悉霍布斯原著的读者写的。全书的论证,严密紧凑,涵蓄复杂,同时又有瑕疵,甚至不免牵强之处。以赛亚·伯林认为,《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是施特劳斯写得最好的一本书。然而据伯林回忆,施特劳斯生前曾经对他表示,这本书在他的著作中,是“最不优秀的一本”。施特劳斯在他后来为该书写的那篇引人注意的“美洲版前言”里,坦率地批评了自己的这部著作。而另一方面,柏林自己也是二十世纪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对他的意见,我们不能不重视。那么,他们两个人究竟为什么对这本书持有如此不同的看法,这本身就会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 本书英译本,由埃尔莎·M.辛克莱译自施特劳斯的德文手稿,于一九三六年首次出版。中译本根据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一九八四年英文版译出。注释中的版本、年代、页码等,与英文版同。书中摘自《利维坦》的引文,借自黎思复、黎廷弼的中文译本(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其他英文引文,悉由译者自译。大量拉丁文引文,以及少许希腊文,法文和德文引文,俱参照原著英译本译出。有几段拉丁文引文,无英译,由CharlesThompson Smith先生和年轻的朋友David Goldstein代为译成英文。译者谨向他们致以谢忱。原作中拉丁文、希腊文等文句译文以分别标明。 中译本错误肯定很多,概由译者负责,并希望读者指正。 -
什么是政治哲学
《什么是政治哲学》是施特劳斯学述的标志性著作,尽管看起来是一部松散的论文集而非专著,其中有的篇章是书评,最后还附有十六则书介性的简短书评——在施特劳斯的著作名目中,“政治哲学”这一提法出现过两次:“什么是政治哲学”与“柏拉图式的政治哲学”,看起来有如一对问答式,而且两书都是文集。 -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
《霍布斯的哲学》是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的经典研究。 施特劳斯的早期作品,对霍布斯的透彻研究,被伯林成为施特劳斯最好的一本书。 《霍布斯的哲学》是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的经典研究。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并不出自对自然科学的接受,而是出自对人性与道德的体验与理解;霍布斯开创了近代政治哲学,为其奠定了基础。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也是对近代西方文明的独特假设的清晰表达。 -
古今自由主义
列奥·施特劳斯生前就备受推崇和攻击,他留下的丰富遗著继续引起讨论和争议。《古今自由主义》结集的文章涵盖了定义何为施特劳斯思想的重要主题:西方传统中理性与启示的张力,自由民主政治的哲学基础,特别是古代与现代两种自由主义相互冲突而又互补的关系。想了解这位煽动性的思想家,没有比读《古今自由主义》更合适的了。 -
马基雅维利与现代性
马基雅维利在他的两部最重要的著作之中都发出了惊人的宣告:在《君主论》中他公然宣称与之前的政治哲学传统决裂,而在《李维史论》中他则称自己发现了新方式和新秩序。马基雅维利或许有理由发出这样满怀自信的宣言,因为在批判基督教,宣扬世俗政治的意义上,他开启了政治哲学从古代转向近代的大幕,标志着一个世俗化时代的开端。马基雅维利这位基督顽固而狡诈的敌人,确实以其斗争的姿态预示了一个新时代的降临。 《马基雅维利与现代性——施特劳斯、政治现实主义与基督教》试图沿着施特劳斯开拓的马基雅维利解释道路继续前进。在总结施特劳斯对马基雅维利解释的贡献的基础上,作者刘玮力图修正施特劳斯所判定的马基雅维利对古典德性的背叛构成了其现代性的依据,认为马基雅维利其实继承了古典政治哲学中现实主义的一面,而他的现代性更多体现在向基督教吹响了人类精神的宏亮号角。 《马基雅维利与现代性——施特劳斯、政治现实主义与基督教》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
The Rebirth of Classical Political Rationalism
This concise and accessible introduction to Strauss's thought provides, for wider audience, a bridge to his more complex theoretical work. Editor Pangle has gathered five of Strauss's previously unpublished lectures and five hard-to-find published writings and has arranged them so as to demonstrate the systematic progression of the major themes that underlay Strauss's mature work. "[These essays] display the incomparable insight and remarkable range of knowledge that set Strauss's works apart from any other twentieth-century philosopher's."--Charles R. Kesler, National Review -
施特劳斯与现代性危机
目 录 刘小枫 编者前言 尤多夫 论施特劳斯(乔戈译) / 格布哈德 施特劳斯:困惑时代中追寻真理(张双利译)/ 丕平 施特劳斯的现代世界(张新樟译) / 捷米诺 马基雅维利思想的再思索(贺志刚译)/ 曼斯费尔德 施特劳斯之马基雅维利(田立年译) 吉尔丁 现代性的第一次危机(叶晓璐译 洪涛校) / 贝兰德 《自然权利与历史》中所引用的卢梭作品(罗志达译)/ 伯恩斯 前科学世界与历史主义(徐英瑾译 成官泯校)/ 伯恩斯 海德格尔和施特劳斯(娄林译)/ 梅耶斯 施特劳斯与海德格尔(徐英瑾译 成官泯校)/ 佩鲁肯 施特劳斯与基督教 (程宇译 蒋鹏校) / 格 林 现代犹太思想流变中的施特劳斯(游斌译) / 吉尔丁 施特劳斯对政治上更好和更坏的理解(蒋鹏译) / 施拉姆 施特劳斯在自由教育中的位置(李永晶译) / 附录 施特劳斯生平及主要论著年表(阮元编译) / 施特劳斯主要著作缩名表 / -
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
《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简介: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是一位神秘的政治哲学家。在里根、老布什执政时期,美国许多政府机构的重要职位都被施特劳斯的弟子们占据。到了小布什当政时期,特别是在“9·11”之后,探究强硬派政客与施特劳斯派之间的关系,成为公共传媒讨论的热门话题。《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的作者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上,对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作出了激烈的批评,并指出,如果以这种理论来引导现实政治,那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能危及自由民主政体的根本基础。 -
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
《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是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上帝的威力就是上帝的正当性,因而每一个存在者的能力据此就是其自身的正当性,施特劳斯的学问以复兴苏格拉底问题为基本取向,倡导回归古典政治哲学,深刻影响了西方文教和学界的未来走向。 -
古今自由主义
列奥·施特劳斯生前就备受推崇和攻击,他留下的丰富遗著继续引起讨论和争议。本书结集的文章涵盖了定义何为施特劳斯思想的重要主题:西方传统中理性与启示的张力,自由民主政治的哲学基础,特别是古代与现代两种自由主义相互;中突而又互补的关系。想了解这位煽动性的思想家,没有比读这本书这更合适的了。 这本书可以与《什么是政治哲学》相媲美,它是对施特劳斯思想最恰当的介绍。 -
柏拉图式政治哲学研究
《柏拉图式政治哲学研究》内容简介:施特劳斯以这部临终文集向我们展示出他的真实身份:他是历代思想大家的学生,而非老师。这位学生有资格成为我们的老师,不仅因为他以自己一生的思索告诉我们,要在历代思想大家中辨识出真正的老师极为艰难,而且因为他告诉我们,正确的政治哲学为什么是柏拉图式的三和弦,而非现代式的三和弦(柯亨-尼采-海德格尔)——如果现代智识人不首先自我审查和认清自己的德性问题,任何急切地想要解决当下现实问题的政治关切都是自由、太过自由了。 -
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
本书致力于剖析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从古典政治哲学到现代性危机,从理解施特劳斯到批判施特劳斯派,是一种还原复杂性和强调反思性的可贵尝试。德鲁里教授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她认为,“现在是对施特劳斯的诸真理进行检验的时候了,因为它们能成为哲学争论的主题而不是新信仰的教义。”她对施特劳斯“如其所是”的研究值得关注,对施特劳斯派的批评值得重视。 “在当前有关施特劳斯、施特劳斯派以及美国自由民主的对话讨论中,德鲁里发出了极为重要的声音。她呈现了最有见识的、最为清晰的反施特劳斯的理据论证,也是这种批判分析的源头。这种声音目前正在公共媒体中传播。”——Catherine Zuckert and Michael Zuckert(施特劳斯的学生,美国圣母大学政治学教授),摘自The Truth about Leo Straus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American Democrac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6). -
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
本书汇编了施特劳斯的若干单篇文章、讲学稿和未刊文稿,旨在为了解施特劳斯的学问品质和学术关怀提供恰切的基本文献,实可作为施特劳斯学问的入门读物。第一编的文章表达了施特劳斯对于我们时代精神危机的看法,第二编意图介绍施特劳斯对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看法。古典理性主义的重生不是一个传统不加自我检审的重生。古典理性主义的重生需要从与其敌手的对话中、或在此基础上日益回归。于是施特劳斯延续着迈蒙尼德的辩证法:据施特劳斯判断,这位哲人对古典理性主义进行了最深刻同时也、也即收获最为丰厚的批判。 -
施特劳斯与古典政治哲学
全书分四编:第一编为施特劳斯思想概述、思想背景以及弟子们所得“心传”;第二编为施特劳斯有关现代性论断;第三编为施特劳斯对西方近代哲学历史嬗变的思索;第四编为施特劳斯后半生专注的苏格拉底问题。 -
关于马基雅维里的思考
简介: 在本书中,利奥·施特劳斯通过对马基雅维里的两部著作《君主论》、《李维史论》精细入微的考察,全面深刻地揭示了马基雅维里政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作者认为马基雅维里并不是传授雅恶的第一人,其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有着极为深厚的历史背景。在拯救祖国与拯救自身灵魂之间的矛盾抉择,构成了有着明显价值判断的马基雅维里政治思想的核心。 前 言 我在查尔斯·R.沃尔格林基金会的赞助下,于1953年秋季那个学期,在芝加哥大学作了四个讲座,本书就是那四个讲座经过充实的稿本。 我感激查尔斯·R.沃尔格林基金会,特别是基金会主席杰罗姆·G.克尔文教授,他们为我提供了机会,得以陈述我对马基雅维里这个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我也感谢沃尔格林基金会在文书誊写方面所提供的慷慨协助。 本书第二章曾经在《美国政治学评论》(1957年3月号)发表过。 利奥·施特劳斯 伊利诺斯,芝加哥 1957年12月 引 言 假如我们承认,我们倾向于同意关于马基雅维里传授邪恶这个老派的简朴观点的话,那么我们不会是在危言耸听;我们只会使得我们自己暴露在敦厚质朴或者至少是无害的嘲讽面前。确实,还有什么别的描述,能够适用于一个鼓吹如下信条的人:希冀牢固占有他国领土的君主们,应该对这些领土原来的统治者,满门抄斩;君主们应该杀掉他们的敌手,而不是没收他们的财产,因为蒙受掠夺的人,可以图谋复仇,而那些已被铲除的人,则不可能这样做了;人们对于谋杀他们的父亲,与丧失他们的祖传财产相比,忘却得更快;真正的慷慨宽宏在于,对于自己的财产,吝啬小气,对于他人的所有物,慷慨大方;导致福祉的不是德行,而是对于德行与邪恶加以审慎的运用;加害于人的时候,应该坏事做尽,这样,对伤害的品味瞬息即逝,伤害所带来的痛苦也就较轻,而施惠于人的时候,则应该细水长流,一点一点地赐予,这样,恩惠就会被人更为深切地感受到;一个得胜凯旋的将军,如果惧怕他的君主可能会鸟尽弓藏,恩将仇报,那就可以先下手为强,揭竿而起,发起叛乱,以惩罚君主的背恩忘义;如果一个人,必须在对人施加严重的伤害与对人施加轻微的伤害之间进行权衡定夺的话,他就应该选择施加严重的伤害;一个人对于他所图谋杀害的人,不应该说“把你的枪给我,我要用它杀死你”,而只应该说“把你的枪给我”,这是因为,一旦有枪在手,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假如千真万确,只有一个邪恶的人,才会如此堕落,在公共领域与私人交往中提倡明火执仗的强横行径的话,那么我们就别无选择,只能说马基雅维里是一个邪恶的人。 马基雅维里确实并不是表达类似上述观点的第一人。这种观点属于一种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它们跟社会政治生活本身一样年代久远。但是,马基雅维里是绝无仅有的一位哲学家,不惜将自己的名字,同跟社会政治生活本身一样年代久远的任何一种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公然联系起来,以至于他的名字被人普遍使用,作为这种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的代名词。他恶名昭著,成为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中弃义背理、不择手段的经典化身。卡利克勒斯和特拉西马库斯,秘室晤对,阐发邪恶的政治信条,然而他们只是柏拉图笔下的人物;古代雅典的战争使节,在米洛斯岛普通民众不在场的情势下,宣扬同样的政治信条,然而他们只是修昔底德笔下的人物。古典思想家隐秘地、而且怀着明显的厌恶态度所揭示的那个腐化堕落的信条,马基雅维里明目张胆地、欣然自得地加以宣扬。古典思想家假口他们笔下的人物所讲的那些令人惊心动魄的话,他无所忌惮,以他自己的名义公然道出。只有马基雅维里一个人,敢于用他自己的名字,在一本书里,阐发这个邪恶的信条。 尽管如此,无论这个老派的简朴判决,可以是多么真实,然而它却都不是囊括一切、详尽无遗的。在一定程度上,它的瑕疵与不足,为我们时代的饱学之士们所提出的那些更为精致的看法,提供了依据。我们被告知,马基雅维里远非居心叵测,刻意传授邪恶,他其实是一位热诚的爱国者,或者是社会生活的一位讲求科学方法的研究者,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但是我们可以考虑,趋求时尚的学者们,究竟是否没有比老派的简朴立场,远为可悲地步入了歧途;或者说,被趋求时尚的学者们所忽略的问题,究竟是否不比被老派的简朴立场所忽略的问题,远为重要,尽管被那些精致的看法所无视的某个重要问题,高尚质朴的人们确实可能并未给予充分恰当的说明,因而作出了错误的阐释。这不会是如下那种情况绝无仅有的一个孤例,即“一点肤浅的哲学”所铸成的大错,在不谙哲理的大众那里,却不会发生。 将马基雅维里这个思想家描述成一位爱国者,是混淆视听的一个误解。他其实属于一种类型独特的爱国者:他对于拯救他的祖国,比对于拯救他自己的灵魂,更为牵肠挂肚。因此他的爱国主义,前提是在祖国的位置分量与灵魂的位置分量之间,作出全面的权衡。正是这种全面的权衡,而不是爱国主义,才是马基雅维里思想的核心。正是这个全面的权衡,而不是他的爱国主义,为他造成了显赫声誉,使他桃李满天下。他的思想的实体内涵,不是佛罗伦萨,甚至也不是意大利,而是普遍适用的。它影响到并旨在影响所有思考着的人们,而与时代无涉,与国度无涉。将马基雅维里视为科学家,至少跟将他视为爱国者同样混淆视听。讲求科学方法的社会生活研究者,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作出“价值判断”,可是马基雅维里的著述中,则充斥着“价值判断”。他对于社会所作的研究,属于规范性的。 但是,即使我们被迫不能不承认,马基雅维里在本质上是一位爱国者,或者是一位科学家,我们也依然没有必要否认他传授邪恶。马基雅维里所理解的爱国主义,是一个族群的集体自私自利。对于善恶是非的界限的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在它产生于纵横捭阖的情况下,不如在它产生于仅仅关注个人舒适或个人荣耀的情况下那么令人反感。但是,恰恰由于这个原因,这种无视态度就更具有诱惑力,因而也就更加危险。爱国主义是一种对于自身的爱。对于自身的爱,在品第等级上低于既对自我又对道德上的善所怀有的爱。所以对于自身的爱,往往倾向于变得关注自身的为善,或者关注对于善的要求的遵循。通过乞灵于马基雅维里的爱国主义来为他骇人听闻的学说寻找根据,意味着看到了那种爱国主义的美德,而在同时却对高于爱国主义的事物视而不见,或者对既使爱国主义成为神圣又对爱国主义加以限定的事物视而不见。诉诸马基雅维里的爱国主义,无法使我们妥当地处理一个只是貌似邪恶的事物;这样做只会使我们混淆是非,看不清真正的邪恶。 至于研究社会生活的“科学”方法,它的很多倡导者,将它的源头追溯到马基雅维里那里;这种方法随着我们作为公民、作为人所赖以定位取向的道德界限的抽象化而出现。这样看来,所谓“科学”分析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在于道德上的麻木愚钝。这种麻木愚钝,与腐败堕落不能等量齐观,然而它必然要强化腐败堕落的力量。在芸芸众生的小人物那里,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将这种道德愚钝,归因于某些才智禀赋的不存在。在马基雅维里那里,这个宽厚慈悲的解释却无法成立,他太深思熟虑了,不可能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他也太慷慨大度了,不可能不把自己做的事,向他的理智的朋友们加以承认。 我们如同很多前人那样毫不踌躇地宣称,而且我们随后将要试图论证,马基雅维里的学说是不道德的,也是无视宗教原则的。我们并熟知学者们赖以支持与此相反的论断所引证的论据;但是我们质疑他们对这个证据所作的阐释。撇开某些其它考虑不谈,我们认为这些学者太容易心满意足了。他们满足于关于马基雅维里是宗教的朋友的说法,原因是他强调了宗教的实用性和不可缺少的属性。他们对于一个事实,完全不加注意,即他对于宗教所作的褒扬,只不过是我们可以暂且称为他对宗教真理的全然漠视的另外一面而已。这一点其实不足为奇,因为他们自己,即使不是把宗教理解为一种吸引人的或者至少是无害的民俗传说,也往往是把宗教仅仅理解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部类而已,更不要说那些对宗教笃信的人们了,他们满足于宗教所被赋予的任何表面上的裨益。对于马基雅维里关于宗教的判断,以及他关于道德的判断,这些学者之所以作出错误的阐释,是因为他们是马基雅维里的学生。他们对马基雅维里的思想所作的表面上客观超然、虚怀若谷的研究,其基础在于他们对他的原则采取固执教条、全盘接受的态度。他们之所以看不到马基雅维里思想的邪恶性质,是因为他们是马基雅维里传统的继承者,是因为他们,或者他们导师的已被遗忘的导师们,已经被马基雅维里所腐蚀。 除非我们摆脱马基雅维里的影响,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看清马基雅维里思想的真实性质。从所有的实践意义上来说,这都意味着,除非我们为我们自己,在我们自己的内心里,复活西方世界的前现代遗产,既复活《圣经》的遗产,同时又复活古典遗产,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看清马基雅维里思想的真实性质。对马基雅维里作出恰如其分的把握,要求我们必须从一个前现代的视角出发,面向未来,去观察一个未可逆料的、令人瞠目的、新异陌生的马基雅维里,而不是从今天的视角面向过去,观察一个业已古老的、业已成为我们中一员的、从而几乎是道德上善的马基雅维里。这个过程,即使只为了掌握一种纯粹的历史定位起见,也是必需的。马基雅维里所熟悉的,是前现代思想:前现代思想发生在他之前。他不可能熟悉我们今天的思想,我们今天的思想,是在他身后才出现的。 这样我们就认为,关于马基雅维里的简朴观点,尽管依然不够充实,但是确实决定性地优越于占统治地位的各种精致观点。即使我们被迫不能不承认,而且恰恰如果我们被迫不能不承认,他的学说是恶魔的学说,他本人是一个魔鬼,我们也依然不能不铭记这样一条深刻的神学真理,即魔鬼其实是堕落的天使。认识到马基雅维里思想的恶魔性质,意味着在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中,认识到一种品第极高的、扭曲堕落了的高贵。当克里斯托弗·马洛将如下这个说法追溯到马基雅维里身上时,他其实是看到了这种高贵:“我认为除了愚昧无知以外,不存在任何罪孽。”马洛的判断,可以在马基雅维里本人于他的两部伟大著作的献辞中谈到他最可珍贵的财富时所作的表示那里得到印证。我们对关于马基雅维里的简朴观点抱同情态度,这不仅是因为这种简朴观点是健康有益的,而且首先是因为,如果我们不能对这种观点予以认真重视,我们就不可能对于马基雅维里身上真正令人钦羡的品格素质,作出恰如其分的应有认识:他的思想的勇敢无畏,他的目光的深邃广阔,以及他的语言的优美雅致。能够帮助我们窥见马基雅维里思想的核心的,不是对那个简朴观点的鄙夷轻怠,也不是对那个简朴观点的漠然不顾,而是从那个简朴观点出发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升华。阻碍着我们理解任何事物的,莫过于对彰明较著的事物,对事物的表面,采取想当然的态度,或者采取看不起的蔑视态度。蕴涵在事物表面的问题,而且只有蕴涵在事物表面的问题,才是事物的核心。 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在查尔斯·R.沃尔格林基金会所赞助的一系列讲座中,来讨论马基雅维里的问题。美利坚合众国可以说是世界上仅有的一个国家,奠基于明显与马基雅维里主义相对应的原则之上。按照马基雅维里的说法,世界上最为闻名遐迩的国度的缔造者,其实是一个同室操戈的弑弟罪犯:政治上的伟大,其基础必然在于为非作歹、杀人越货的罪行。如果我们可以相信托马斯·潘恩的说法,那么旧世界所有政体的源头,都来自这个描述;它们的源头,都在于扩张征服与僭主暴政。但是,“美国的独立,是伴随着对于政府的原则与实践实行革命性变革而发生的”:美国立足的基石,在于自由与正义。“今天,以一种道德理论为基础、以一个普遍和平的制度为基础,以及以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为基础的政体,正在从西方向着东方席卷,其汹涌磅礴,势不可挡,甚于剑与火的政体从东方向西方的蔓延。”这个判断,远远没有过时。尽管今天自由已经不再为美国所专有,然而美国仍然是自由的堡垒。而当代的专制暴政,其源概出于马基雅维里的思想,概出于关于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马基雅维里主义原则。美国的现实与美国的理想密不可分,至少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懂得与之截然对立的马基雅维里主义,就不会懂得美国的体制。 但是,我们对于一个事实不能视而不见,这就是,问题其实比它在潘恩及其后继者的表述中所显现的,更为错综复杂。马基雅维里可以争辩说,美国之所以成为伟大的国度,不仅归功于它习以为常地坚守自由与正义的原则,而且同时也归功于它偶尔为之地背离这些原则。他会毫不犹豫地提出,对1803年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以及北美印第安人的遭际,应该作出蹊跷的重新阐释。他可以得出结论说,诸如此类的事实为他的如下论点,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就是,如果没有诸如雷慕斯被他的兄弟罗慕洛斯所谋杀那样的事件,就不可能造就一个伟大而光荣的公民社会。这种复杂的情况,使得我们更应该有必要对马基雅维里所提出的根本问题,作出恰当的理解。 我们可能已经假定,马基雅维里是政治思想脉络两大根本抉择其中之一的倡导者。我们确曾假定,根本意义上的抉择确实存在,它们是永恒的,是自有人类以来就与之俱存的。这一假设,今天经常被人否认。我们时代的很多人认为,不存在永恒的问题,因而也就不存在永恒的抉择。他们会争辩说,恰恰是马基雅维里的学说,为他们否认永恒问题的存在提供了充分的证据:马基雅维里的问题,是一个新异的问题;它跟此前政治哲学所关注的问题根本不相同。这个论点,如果经过恰当阐发,就可能有它的道理,有它的分量。但是直截了当地说,它只不过证明:永恒的问题,并不像有些人所确信的那样容易接近,那样容易触及,或者说,并不是所有的政治哲学家都对这些永恒的问题予以面对和正视。我们对于马基雅维里的学说所作的批判研究,其终极目的不是别的,就是要对重新发现这些永恒的问题作出我们的贡献。 -
政治哲学史
德裔美籍著名政治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等人编撰的这部《政治哲学史》,系统全面地介绍了自古希腊至现代主要政治哲学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和著作,广泛深入地探讨了人的本性或本质,国家的起源和基础,社会经济制度的原理,道德或价值取向的根据,公平或正义的实质,以及人类最好的政治制度和最好的生活方式等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随着施特劳斯作为著名政治哲学家地位的确立,并由于本书问世后产生的影响,本书已被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和权威教本。 -
论柏拉图的《会饮》
本书是施特劳斯对柏拉图的《会饮》做的疏证。讨论了教育与美德、爱、不朽等概念,学会把心灵的美看得比形体的美更加珍贵。由“行为和制度的美”进到知识的美,最后达到历史世界的最高的美。柏拉图用了最辉煌灿烂的词句描写了这种“彻悟美的本体”的人所达到的境界。 -
什么是政治哲学
本书是施特劳斯学述的标志性著作。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依托苏格拉底的哲学经历,以整个西方思想史为织体,所展开的是西方哲学的整个古典传统。施特劳斯学述把源源不断的新生学子引向了柏拉图式的政治哲学传统,热爱哲学的青年最终在古典大书中安居乐业。一旦古典学问成了一国学术的丰厚土壤,成为显学的显然并非施特劳斯学述,而是古典学问本身。这是更重要的事情,也是出版本书的宗旨所在。正如编者所言:"在施特劳斯所展开的政治哲学引领下,一旦年轻学子的向学热情经受过古典学问的浸润,必将逐渐懂得人类政治生活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不再头脑简单地以种种传媒观念来衍化哲学……"。本书涉及政治哲学与历史,色诺芬的《希耶罗》,法拉比解读柏拉图的《法义》,迈蒙尼德论政治科学,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以及洛克的自然法学说等诸多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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