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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滕尼斯

  • 共同体与社会

    作者:(德) 滕尼斯

    《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是西方社会学最经典的著作之一。《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在社会学上的最主要贡献是发现并深刻阐明人类的群体生活中两种结合的类型: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他认为,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与思想有关的共同记忆之上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不仅仅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且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 与此相反,社会产生于众多的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有计划的协调,个人预计共同实现某一种特定的目的会于己有利,因而聚合一起共同行动。社会是一种目的的联合体。社会也是一种“人的群体”,人们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但彼此之间不是相互结合,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个人的思想和意志。在人类的发展史上,社会的类型晚于共同体的类型。”“在近代的资产阶级社会里,社会的类型得到了最完美的表现”。 在农业宗法社会濒临瓦解、大工业文明席卷一切的19世纪末欧洲,滕尼斯这一发现具有相当的创见和预见性,由此也成为以后西方社会学的基本范畴和概念,并在不同的时代语境中被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初版于1881年,至今在德国已有十多个版本问世,并被译成英、法、意、日、匈等多种文字。中译本根据1979年德文版译出,此次再版译者又重新进行了校订。
  • 共同体与社会

    作者:[德] 斐迪南·滕尼斯

    本书在社会学上的贡献最主要的是发现并深刻阐明在人类的群体生活中的两种结合的类型,用二分法的概念,从人类结合的现实中,抽象地概括出这两种类型;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他认为,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的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仅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部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碥 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共同体这种结合的类型早于有放矢建立的、人的结合的“社会”类型。
  • 滕尼斯传

    作者:乌韦·卡斯滕斯

    《滕尼斯传:佛里斯兰人与世界公民》是一部斐迪南·滕尼斯的传记,不是一部关于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社会科学思想的学术论著。滕尼斯与韦伯、齐美尔一起,被称为西方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他发现并深刻阐明在人类的群体生活中的两种结合的类型:共同体与社会。他经历了从普鲁士帝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漫长岁月,对学术和公共事务都保持着充沛的热情。同时,这位深深扎根于故土之上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人,更是一位视野极其开阔的世界主义者,与当时西方社会精神生活的几乎所有代表性人物都有交往。因此,《滕尼斯传:佛里斯兰人与世界公民》不仅仅是一部滕尼斯的个人传记,也可看做是一部包罗广泛的社会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