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相识电子书!

标签:许章润

  • 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

    作者:许章润

    从法学立场观察,此刻中国正处在由传统伦理文明秩序向现代法律文明秩序的转型之中,确切而言,恰为这一进程的收尾阶段。中国在逐步因应从帝国体系、民族国家格局到全球化时代的秩序建构之需中,砥砺中国社会的生活形态,编织中国制度的规范形态,提炼中国人生的意义形态,致力于中国文明的法律共同体建构努力。
  • 汉语法学论纲

    作者:许章润

    《汉语法学论纲》一书,从中国文化命意的深度和高度,怀揣着家国情怀的现实和忧思,以学术的敏锐和严谨,挖掘了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明背后的价值思想脉络及其与现代法学的转轨对接途径。其中,“汉语法学论纲——关于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知识学、价值论和风格美学”一文,计12万字,全文发表在《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第5期,在1949年后的学术期刊界一次性发表的长文中尚属首例。 具体说来,该书所谓“汉语法学”,以汉语作为表意工具,于中国历史的观照下,将中国人生和中国社会的法律生活当作基本对象,而将中国文明的人文忧思与价值关怀拥纳入怀,意在讲述一个民族文明转型和立国进程的法律史叙事,构成了它的政治立国的意义指南,也是赋予近代中国“立国、立宪、立教和立人”四位一体的政治建国进程以制度肉身的法意资源。经此作业,本书着意于现代中国政道与治道的法理表达,期期于探究一种基于深切历史感的华夏邦国政治,从而,为奠立现代中国文明的法制体系提供伦理—政治意识。 编辑推荐 1、《汉语法学论纲》开篇“汉语法学论纲——关于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知识学、价值论和风格美学”一文,计12万字,全文发表在《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第5期,在1949年后的学术期刊界一次性发表的长文中尚属首例。 2、许章润此书行文亦不改 “半文半白”之风,时而端庄隽永,时而洒脱诙谐,且真有点“梁任公的味道,笔尖常带情感”,一边阐发汉语法学的价值思想体系,一边仍不忘嬉笑怒骂,畅抒忧国忧民之思。 3、现在学术界都忙着与国际接轨,许章润则执意从中国本土的历史资源中挖掘阐发法学背后的价值思想体系,从中国文化的高度构建颇具特点的汉语法学体系。此举不可谓不“顽固”,然而,正因为他的固守阵地,汉语法学理论才得以在一片欢呼声中异军突起,独领风骚。 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汉语法学论纲》是中国法学在全球化过程中应对竞争和挑战的激烈之作。 清华大学江山教授:《汉语法学论纲》为法学界开了个很好的头,并从历史法学沿革的解读进一步梳理了“道”的演变及其与法律的关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全喜教授:《汉语法学论纲》是基于中国当代或者近百年思想、中西文明交汇的一本忧思之作。 西南政法大学董彦斌教授:《汉语法学论纲》是中国版的历史法学的绪论,是跟大传统相联系的法理学,是中国版的新自然法学的起点。
  • 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

    作者:许章润

    收入文集的均为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著述,撇开译文,汉语文明作者们的年龄跨度超逾四代人。但是,正是为了呈现这一“美丽而悲凉的的事”,集中也收录了一两篇具有特定时代烙印的文字,无声讲述着一个逝去年代的一桩法学事件,汉语法学的一种心灵的经历。编者之所以未加删祛或改动,不仅是出于对于原作的尊重,更旨在保真这一段认知的遗迹。今日翻阅,年青学子固然可能茫然复愀然,哑然而释然,而作为过来人的各位知中知老,只要不是故作没有自知之明,怕也是其情愈甚吧!如此,编选这样一部文集,由西方之旅通达中国心思,循教训以求教益,...
  • 法理学

    作者:(英)劳埃德

    本书是享誉英文法学界的法理学领军教材,旨在通过对不同法学流派的背景及其内在互动的梳理,为读者提供一幅和谐有序的法学学科图景。 本书以精辟的语言介绍了古希腊至后现代的诸多优秀法学家的法学思想,并通过精选重要法学家著述中的篇章,使读者能够熟悉相关的理论、态度和观点,进而对不同法学流派形成很好的理解。本书自1959年刊行第一版以来,至此已第七版,本版在体例和内容上都有所创新与完善,每一章都含有新的导论性质的新锐论说,包含了两章全新内容,即“正义的理论”和“种族批判理论”,并首次论及法律程序、法律多元主义、私法—公法的二元论、校正正义、文化多元主义和女权等问题,以反映世界法学的最新发展。
  • 说法活法立法

    作者:许章润

    《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增订版)汉语法学文丛。《说法活法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增订版)为《说法 活法 立法》的增订版。此次重予编订,删却旧章三则,增收新刊八篇,合二十一篇,概分为上、中、下三部。统括全书,中心在天意、人意与法意的交贯缠绵中,经由探讨中国社会与人生所表达的生活方式,追索其中所蕴藏的活的规则,即自然之法,从追索中国人自家的“立法”,讨一个“说法”,进而得一个“活法”。“说法”者,中国人以中国语言,以中国人的人生和人心为背景,对于自家法制与法意的精审阐释,一种现时代条件下的法律意义体系;“活法”者,即经此努力,各方因素配合,逐渐臻达之美好、合理而惬意之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
  • 法学家的智慧

    作者:许章润

    本书所论大抵属于法律学术史、思想史范畴,咯分为上、下两部。前半部着力于中国故事,后半部入眼于西方经历。就取材而方,或讲解学术事件、梳理法律的时代思潮;或阐释经典作品、于探析人物思想中追索其文明内涵;或缕叙一已心路、彰显法意与人心的纠缠。就取径来看,自中国而西方,或宏观或微观,将对于过程的梳理与横断的考察合而为一,希望由叙述事件而窥觇背景,于具体场景中理解思想叙事,将法意与人心连贯道来。经由个案分析与横断研究,梳理中西法学思想,尤其是百年中国法律学术谱系,探讨法律的知识品格及其人文蕴涵,自法律之内与之外两个视角,省视法律、法学和法学家的时代命运。
  •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作者:[德]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1803年,《法国民法典》诞生,在拿破仑的铁骑之下,掀起了整个欧洲的法典化运动,当时的德国正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各地各有自己的法典体系。1814年,当时颇具声望的法学家蒂堡(Thibaut, 1772-1840)发表了《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呼吁制定德国统一民法典,希望通过法典化运动促进德国文化和经济的统一。萨维尼于第二年发表了论战文章《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批判蒂堡的法典化建议。 在《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中,萨维尼认为:法律起源和发展取决于民族的特殊历史,就如同该民族的语言、习俗和政治一样。所有这些因素都是民族的统一的精神生活所创造的统一体,它们密切联系在一起,不可分离。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法最开始体现为习惯法阶段,由习俗和人民的信念之中产生了法。法在后来的发展主要通过职业的法学家群体来推动。但是,推动法发展的决定性的力量是来自民族内部的。法的发展不是由立法者(包括法学家在内)的自由意志所决定。总而言之,萨维尼认为当时的德国还不具有制定民法典的能力。萨维尼主张回到传统的罗马法,通过系统、完整的罗马法研究,来为立法积攒力量。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被称为历史法学派的纲领和宣言,被认为是萨维尼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尽管有材料证明《使命》中的思想早在法典论争之前即已形成,但是将《使命》置于那场欧陆法律史上声势浩大而旷日持久的论战语境下理解,仍然不失为一种合适的路径。
  • 六事集

    作者:许章润

    序 多 大 个 事 人活在事中。一桩桩、一件件的事串起了时间,把生命填满,当事人身临其境,用慰藉或者忧伤来抵挡。 人活在世上。世界是事件的舞台,众生起舞,被迫扮演着人生,构成了人世。这人世,萍水倥偬,生死间的过场,既实在,又缥缈,让我们恨爱交加,留恋而又渴望解脱。到末了,白头歌尽,万古沉灭,却愈发糊涂,于是有一代代的追问不休。生也有涯,世界不朽,答案总是联翩带着疑问,世事不外笼统于恨爱中打滚。 人活在自己的心事里。诸事纷披,都在心里,心事是人的定义的要素,心灵是存在的家园。心中有心事,便是对理解做出理解,用人性细细品尝人性,意味着我们彼此以心取暖,守候着世界。心灵即世界,心事即人事,人事组成了世事,世事中最要紧的是打理生死,逼着我们讨活法,要说法,求立法。于是,生死逸出了身体,藏于心中。由此,风雅颂焉,神俗隐焉,春辰秋雨生焉。 人,活在事中,归根结底,活在自己的心事里。 这册文字,载记了我的事,辗转其中的六件事;映照着我的心事,这二十年的心事。 它们让我活在这世上,歌哭于事,得失由心,快乐而忧伤,赞叹又怔忡,充实却凄惶。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这到底又算是个多大的事呢,朋友!? 许章润 2008年2月27日于无斋
  • 坐待天明

    作者:许章润

    本书系一部散文和短论集,收集著名法学者许章润先生近年所作随笔百余篇,基本意象是在时间之维和乡土缅怀中展开思旅,将对于故土、校园的追想,有关人生和人心的感喟,面对世道人心的体味与品评,尽付于落日苍烟般的娓娓追述。全部内容概分为三部分,即“子时•故乡”、“丑时•异乡”、“寅时•梦乡”和“卯时•愿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