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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梁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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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的社会公正
本书结集了二十多名来自不同领域、学科和部门的学者就社会公正议题所写的论文。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切入,探讨和论及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起点的平等、过程的平等、结果的平等、法律上的平等、社会中的平等、能力供应物的平等、医疗可及性的平等诸方面。可以说,他是学术讨论会的叙述论文集。 本书专门探讨了中国转型期的社会公正问题。 -
礼教与法律
作者站在当下回顾清末这样一个法律移植时代的变迁,又从清末反观当下的法律文化。先简述《大清钦定刑律》立法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论争;然后叙述论争的主要内容,并论争双方的基本观点;后将就当日论争涉及的若干问题分别加以讨论;最后,把这一事件置于更大的历史视界中观察与分析,求取其历史的、社会的意义,以为今日之观照。 -
法辨
《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是作者的第一部论文集。作者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以奠定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 收入这本书的19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因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一新。 此版是自1992年初版之后的第一次重印,作者对原书作了少量技术性订正。 -
法意与人情
《法意与人情》内容包括:说“抵”、神明裁判、神道设教、中国历史上的刑、法、律、“礼人于法”、“复仇”情结、国家、成文法、天下为公、商贱、公法、“法”、之“儒”、阴 阳、“约法三章”等,讲述法律故事。 -
法律的文化解释(增订本)
法律文化:方法還是其他(代序)/梁治平 增訂版前言 前言 致謝 法律的文化解釋/梁治平 地方性知識: 事實與法律的比較透視/[美]克利福德.吉爾茲 鄧正來 譯 批判性比較:重新思考比較法/[德]根特.弗蘭肯伯格 賀衛方 王文娟 譯 法律哲學和社會哲學的世界立場/ [美]格雷.多西 關於法文化概念的若干思考/[美]亞伯拉罕.艾德爾 伊麗莎白.弗羅爾 天人之間:漢代的契約與國家/[美]宋格文 李明德 譯 知識產權還是思想控制:對中國古代法的文化透視/[美]安守廉 法辨/梁治平 禮法文化/梁治平 本書作者簡介 出版後記 -
法辨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是梁治平先生的代表性文集,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开创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先河,奠定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是为法学理论的一部经典之作。 本书书名取自作者27岁发表的代表作《法辨》,在收入本书的18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一新。 这次再版,是2002年版后的第一次修订版,除了对文字有少量订正,还删去了旧版中的一篇文章,并对书名作了相应调整。 【编辑推荐】 荣获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排名第一 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 从古希腊到罗马,从欧罗巴到华夏, 穿越数千年,纵横几万里, 将比较法学、法律文化融为一体,法治的精神在笔端自然流露。 ——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委会 -
清代习惯法
本书所讨论的习惯法主要 指民间自发形成的不成文规 范,它多与乡民日常生活,尤 其是经济活动和交往有关。 作者由法律社会学立场出 发,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 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 第一手材料,在前人已有研究 的基础上,对清代习惯法进行 了迄今为止最为系统的探究, 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 的渊源、背景、流变,直到习 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以 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和习 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 义。 -
在边缘处思考
坦白说,我原本没有编《在边缘处思考》的想法,如果不是一些热心的学友为纪念母校五十岁生日编了这套丛书,并且不由分说地把我的名字放进作者名单,也一定不会有这个集子。丛书编委会的要求不容拒绝,因为对任何一位丛书作者来说,这都既是荣誉,也是义务。只是,时间紧迫,要从头开始单为丛书撰写一书没有可能,而按照单一专题把现有文章编为一辑,时机也稍欠成熟。考虑再三,决定把最近几年写成发表的学术论文编为一集。这虽然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却可以免去重复,而不失向母校师友汇报之意。 所收文章大体按照写作时间的先后排列。“我的大学”一篇系前年应西南政法学院七八级同学会征集忆旧文而作,现作为“代序”置于篇首。“在边缘处思考”一文写于1997、1998年之间,这篇文字回顾了作者思想、学术及人生经历,其中也专门谈及大学时期的成长经历,甚合丛书编委会对各作者的特别要求,因此作为“代跋”移于篇末。 -
法治十年观察
《法治十年观察》收录了作者近十年的短评与专论近六十篇。透过形形式式的案例、事件、论争、现象,重新审视十年来中国的法治进程与社会变迁,看法律建设究竟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法律与社会之间循着怎样的轨迹互动和演进;并就一个案例或事件展开,结合我国的法律进程,进行鞭辟入里的解析,从中可见法治建设有些什么变化,应当改变的又是什么。作者始终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制建设的重要性,重申公民的权利与平等,更关注法律对于行动者的意义。文章精悍历练,针砭透彻,时时拓展人们观察问题的思路。 -
我的大学
我的大学,ISBN:9787503648243,作者:梁治平等著 -
高研院的四季
本书作者为法律文化研究专家,曾至美国高等研究院访学一学年,并曾代表中国参加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第二次政府间专家会议。此书为其随笔文章结集,记录了他在外国观摩法庭审判、至高研院访学和在外国参加学术会议的经历和感触。不妨视之为当代中国学人的随笔版《小世界》。作者视野广阔,学识深广,文笔峻洁,呈现出一种独特而宏阔的学者散文境界。此书配有十余幅作者亲自创作的素描插图,亲切有味,与文字相得益彰。 -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
本书在传统的法制史研究之外,尝试以文化解释的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法,是第一部从文化解释立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系统研究的论著。作者认为,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 针对历史研究中流行的科学主义和普适理论,作者强调其研究的“解释性”和“辨异性”。作者重视观念、且常常由语词的辨析开始,但并不止于观念和语词,而是透过对观念、语词同经验,实践之间循环往复的解释求取对历史的了解。在这项开创性的研究中,古代法的传统被置于广阔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下内在地加以理解;制度和行为中的意义结构受到特别强调;古代的思想与生活世界被力图“同情地了解”;现代通行的概念和范畴时时被加以批判性地审视和运用。 本书处理的材料大多是人们熟悉的,它所讨论的问题却不尽如此。作者以其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但为法律史研究引入了新的学术资源,而且拓展了法律史的视界。 本书被版于1991年。1997年再版时,作者对原书作了全面修订,并且撰写了“再版前言”。 -
新波斯人信札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出版于1721年,可算是孟德斯鸠的成名之作。作者在《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中,以书信的形式,借两个波斯人之口,对当时的法国社会,作了细致的观察和出色的批判。这两点,也正是我们──《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的几个作者,在讨论中国的法观念问题时竭力想要做到的。有趣的是,孟德斯鸠当年乃是冒了两个波斯贵族的名,以东方人的眼光去品评法国。二百六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却是借助几位来自巴黎的青年的眼睛,从法观念角度对中国社会作了一番认真的观察。《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所收的十一封信,就是出于“他们”之手。实际上,写《波斯人信札》的是个纯正的法国贵族,而参与《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写作的,却都是地道的普通中国青年。这实在是个耐人寻味的巧合。孟德斯鸠安排两个波斯人出场,可能有增强戏剧性效果的考虑;但是主要的,恐怕还是为了要把一些法国人熟视无睹的现象背后掩藏着的问题以一种截然对立的鲜明形式提示出来,这,也是《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采用类似写法的考虑之一。总之,把《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定名为《新波斯人信札》,主要是出于上面两种考虑。至于书中讨论的问题,自然颇不相同。因为历史、社会和文化的背景完全不同。甚至同为书信体,形式也不尽相同。孟德斯鸠以故事、寓言等方式来述说他的思想,《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则是直截了当地发议论。也许,这会使一些爱看故事的人大失所望,但这不是我们的过错。因为,《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是为那些愿意探究社会问题,勤于思考,勇于批判的人写的。 其次是关于《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的写作。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共收信札十一封,由五位作者分别写成。其中第八封信由石台风撰写,第十一封信由贺卫方撰写,第一至第七封信由我写成。最后,由我对全书润色、加工,并加写每封信前的“引言”。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作者多人,行文风格各异,但是,我很高兴地发现,大家的思路非常接近,所成各篇,正好相互补充。出于对各位作者的尊重,我尽可能地保持了原作的风格,但愿这不会造成阅读上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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