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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际法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修订第二版)

    作者:[奥]曼弗雷德·诺瓦克著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是在世界范围内保障人权所遵行的准则,自生效以来已有超过1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对国际人权保护产生了深远、广泛的影响。我国已于1988年签署该公约,现正积极准备批准和实施。本书是在联合国长期担任专家的曼弗雷德·诺瓦克教授所著,根据历史背景、学术理论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实践,对《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评注,是迄今世界上最为重要、最具权威性的关于该公约的学术著作之一。
  • 无政府状态与世界秩序

    作者:熊玠

    秩序往往都是与政府联系在一起,而本书提出了一种超越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争辩的研究方法,确证了国际社会是一个无政府社会的命题。作者通过极具说服力的辩论论证了无政府状态与世界秩序的关系。阅读本书,读者可以获得一种世界秩序与无政府状态相协调的新思维。
  • 自然法与国际法(第一、二卷)

    作者:塞缪尔·冯·普芬道夫

    该书为德国学者普芬道夫最重要的著作《自然法与国际法》(八卷本)的第一、二卷的中译本。该书出版后获得巨大成功,其拉丁文原版被广为传阅,后来又被翻译为发文、英文和意大利文,并由此创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体系,称为国际法领域的经典巨著。
  • 战争与和平法

    作者:(荷)格劳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内容简介:法学,作为近代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在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融入了从古代希腊、罗马至现代西方无数法学家的灵气和睿智。历史上的各个法学流派和法学家提出的各种学说,都包含有科学的、真理的内容,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将西方法学中的优秀成果翻译并引入国内,为建设现代中国的法学提供借鉴,是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
  • 战争与和平的权利

    作者:[美] 塔克

    内容简介 本书追溯现代国际法理论形成的历史,从中世纪人文主义和经院哲学的传统,到格劳秀斯、普芬多夫、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康德等政治理论家,展现他们如何分析恐惧、国际惩罚、占领荒地等战争理由,以及自然状态下行为主体的道德限度。叙,述中注意点出每一理论思想的历史背景及其对殖民战争的实践影响,并通过现代政治理论中国家与个人的类比关系,揭示了一自由主义与帝国主义之间的复杂联系。 目录 前言 导言 第一章 人文主义 贞提利 先发制人的攻击 爱国主义相对论 人类的自然社会(一) 人类的自然社会(二) 对空地的占领 第二章 经院哲学 古代哲学 奥古斯丁 世界统治权 海洋法 自然奴隶 托马斯主义 第三章 格劳秀斯 简介 《论印度》:基础 《论印度》:实践意义 《战争与和平法》:社会性 《战争与和平法》:原住民族 第四章 霍布斯 塞尔登 对荒地的占领 霍布斯:简介 霍布斯:恐惧作为战争基础 霍布斯:最低限度的社会性 霍布斯:自然状态 第五章 普芬多夫 德国对格劳秀斯的批评 普芬多夫对霍布斯的批评 普芬多夫对格劳秀斯的批评之一:社会性 普芬多夫对格劳秀斯的批评之二:财产权 普芬多夫对格劳秀斯的批评之三:国际惩罚 第六章 从洛克到瓦泰勒 洛克对普芬多夫的批评 普芬多夫的评论者们 孟德斯鸠 沃尔夫 瓦泰勒 第七章 卢梭和康德 卢梭的霍布斯主义之一:社会性 卢梭的霍布斯主义之二:国家 卢梭的霍布斯主义之三:战争状态 康德的霍布斯主义之一:自然状态 康德的霍布斯主义之二:国家权利 康德的霍布斯主义之三:世界主义 结论 索引
  • 简明国际法史

    作者:(美)阿瑟·努斯鲍姆

    《简明国际法史》为国际法史方面的经典之作。在国际法学领域,占主导地位的一直是自然法学派的先验伦理方法以及后来随着条约法的增加而涌现的分析实证方法。历史主义的考察始终缺位。本书改变了长久以来忽视历史方法的国际法研究格局,突破了国际法研究专以自然法学说和条约约文为核心的范式,将宗教,政治、哲学等同炉共冶,不仅是一部国际法的发展史。也从不同侧面带出国际关系史、政治法律思想史和宗教史的内容,于专史之中写出通史的境界,故为后来学界所推崇。 《简明国际法史》书篇幅适中,文风洗练,不仅是法学专业尤其是国际法专业学生的基本读物,也适合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外交学等领域的学生作为专业辅导读物。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作者:梅汝璈

    该书对东京审判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总结,其中包含了许多珍贵的史实和故事,附有大量历史照片。 梅汝�在书中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东京审判是抗日战争的历史总结,对发动战争的首恶元凶进行审判和惩罚,使正义彻底得到伸张。梅先生在东京法庭的很多努力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在十分不利的背景下,使得这些战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十分令人敬佩。 梅汝�先生在远东国际大审判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作为东京审判中惟一的中国法官,梅汝�是东京法庭审判的核心人物,亲身经历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东京审判中对审判进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的法官会议是秘密进行的,除了苏联法官因不通英语而被允许携带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包括新闻记者等均不得参加,因此会议讨论的情况只有法官才能知晓。梅汝�是惟一能够参加这一会议的中国人,也是惟一能够代表中国利益和立场说话的法官。 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学识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1962年,梅汝�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至1965年被迫中止,该书计划内容为七章,最终只完成了前四章。1973年,梅汝�怀着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终年69岁。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即本书),由其后人梅小�整理后,于198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于2005年再版。 该书同时收录了梅先生于1962年为揭露日本右翼势力复活军国主义阴谋而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一文。
  • 东京审判

    作者:向隆万

    《东京审判: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义之剑篇”,内容与东京审判密切相关。首先是父亲在法庭上的十次发言选录。1948年岁尾东京审判结束后,父亲和他的秘书高文彬先生曾海运两大箱庭审记录及有关文件回国述职,一箱送当时的南京政府,一箱赠东吴法学院,可惜由于历史原因,早已流失。2006年和2007年我和妻子蒋馥两度访问美国,从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国家档案馆和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图书馆发现,那里存有全部庭审记录的印刷品、缩微胶卷以及千余张照片和百余卷纪录电影胶卷。限于人力物力,我复制了其中的部分资料。包括父亲在法庭上的讲话和辩词选录,从1946年5月14日的开场讲话,到1948年4月16日代表国际检察处宣读对战犯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的最终诉词,涉及日本战犯阴谋策划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伪“满洲国”及汪精卫等傀儡政权的建立、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以及南京大屠杀等许多罪行,应该说在国内是首次发表。这既是历史的真实记录,也为专家学者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高文彬教授和当年的翻译张培基教授认为,法庭用词特别严格,而父亲的英语非常精彩,外国人都很折服。根据他们的建议,发表英语原文,同时附中文译稿供读者参阅。
  • 从万国公法到公法外交

    作者:林学忠

    国际法在晚清传入中国,是历史大事,可以视作西潮东渐引发文化变迁的典型范例,影响深远,反映了西方文明渗透入中国思维的过程,更展示了中国传统“天下观”崩解的具体情况。全书以全球化的视野,探讨了晚清国际法传入中国,引起有识之士思考国际对策,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用夷变夏”的具体过程与思维变化,反映了东西方文明踫撞之时,遭受侵略压迫的中国,在被迫纳入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之时,是如何重新定位自身的文化秩序,在左冲右突、几乎可说是“困兽犹斗”的艰苦情况下,接受了西方国际法的挑战。同时也展示了所谓“国际公法”多面与多层次的复杂性,对于我们思考世界历史中不同文化进程的发展,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全书资料资料翔实、论证细密,是近年该领域研究中的一部力作。
  • 宪政之谜

    作者:苏珊·马克斯

    《宪政之谜:国际法、民主和意识形态批判》内容简介: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法是否应致力于推动民主政治的建制?如果是,对于民主这一本身歧义丛生的概念,我们又应该如何有选择地加以运用?围绕之一主题,作者以批判的眼光,对当前国际法领域以“民主规范论”为代表的各种主流理论和方案,进行了一番精彩的巡视,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宪政之谜:国际法、民主和意识形态批判》笔触清晰流畅,直面当今国际法的核心议题,将民主追求和国际法的思考和阐述巧妙地熔于一炉,以回应这一永恒的宪政之谜。
  • 海洋自由论·新大西岛

    作者:(荷)格劳修斯;(英)培根

    在《海上自由论》一书中格劳秀斯抨击了葡萄牙对东印度洋群岛航线和贸易的垄断;他认为,“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时至今日,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已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对于世界人民的交往和经济的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
  • 国际公法原理

    作者:伊恩·布朗利

    《国际公法原理》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权威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阐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覆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和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和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 国际法

    作者:(英)马尔科姆·N.肖

    当我讲授国际法时,肖的国际法是我为学生选择的教科书。直至今日我仍然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有用并结构严谨的教科书。第六版仍然保持着其鲜活的时代气息,这真个好消息。新版又增加了新的章节,而且所有的方面都有了更新。 --国际法院院长罗莎琳·希金斯 "马尔科姆·肖的国际法自1977年以来一直是国际法学生必不可少的教学资料。该教科书准确且均衡地反映国际法的发展和现状。关于最新的发展,国际刑法和国际法院的章节受到人们的欢迎。我向所有国际法的研究生和本科生热烈推荐肖的书。" --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中心詹姆斯·克劳福德
  • 奥本海国际法

    作者:劳特派特

  • 奥本海国际法

    作者:奥本海,詹宁斯 瓦茨 修订

    本书著者奥本海(1858~1919)是近代著名国际法学者。第九版修订者詹宁斯曾是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国际法院院长;瓦茨曾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法律顾问。原著1905~1906年出第一版后,即确立其作为国际法经典著作的地位,其后经过八次修订,历来是最为流行的一种国际法教,广泛流通。在第八次修订的三十七年后,第一卷由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出版,此举深受国际法学界的欢迎。新版考虑到国际法的发展,扩大了范围和内容,包括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等的新的补充;还涉及到外层空间、恐怖主义、环境保护、南极、人权等问题。新版第一卷内容比第八版增加了一倍以上,分为两册五个部分。新版维持原来的水平和声誉,是进行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对实际工作者也大有裨益。
  • 条约法概论

    作者:李浩培

    条约法概论(第二版),ISBN:9787503603105,作者:李浩培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