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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自然法

  • 自然法

    作者:(法)马里旦

    这本小册子的目的是通过马里旦自己的语言,将他关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观点,介绍给读者。 第一章将向读者展示马里旦自然法理论的某些认识论背景。在本章中,马里旦提醒我们:禀赋知识(Knowledge through Connaturality)并不是道德知识所特有的。审美体验、宗教知识和基本道德知识中都包含禀赋知识。 在第二章,马里旦向我们清晰地展示了:什么是自然法;“自然”的两层含义是什么;我们又如何可能认识自然法。 第三章向我们详细讲述了自然法的特征、自然法与其他法律一如永恒法、普通法(或文明体共同法)、实在法——的关系。特别地,本章显示了为什么马里旦会认为后两种法律具有效力并在道德上具有拘束力。通过本章,我们还可以看出马里旦是如何从自然法理论过渡到承认诸自然性人权和义务的。 在第四章中,马里旦列举了从其自然法理论中推演出的诸种权利。尽管本书撰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时,但是马里旦所列诸权利却和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所明确承认的诸权利大致相同。重要的是,马里旦对这些权利的构成、赖以为凭的道德原则、轻重排序以及赖以存在和实施的诸条件作了详尽的解释。如果马里旦的主张是正确的,那么就应当存在相当广泛的值得全人类尊重的权利。 以上就是对本书各章的简要说明。 图书目录 导论 雅克·马里旦:生平与思想 第一章 论禀赋知识 第二章 自然法的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 第三章 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第四章 自然权利 索引 文献 附录 自然法:死亡还要复活 译后记 本书共156页
  • 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

    作者:[德] 塞缪尔·普芬道夫

    该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普芬道夫的代表作,奠定了作者在自然法学派的地位。 该书诠释了自然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延伸含义,是作者的主要作品《自然法和国家法(八卷)》的概要,简洁而又全面的概括了他的整个政治和道德哲学。作者塞缪尔•普芬道夫是自然法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法学家和政治思想家。
  •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

    作者:[德] 萨缪尔·普芬道夫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是普芬道夫八卷本《自然法与万国法》(1672年)巨著的精编浓缩。这本关于自然法政治理论的著作,清晰澄明而又意蕴幽远,是17、18世纪自然法哲学中最富于影响力的阐发。在其自然法哲学中,普芬道夫不仅对格劳秀斯和霍布斯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应,而且还借此为洛克、哈奇森、休谟、卢梭与斯密等理论家设定了需要解决的智识难题。三十年战争(1618—1648)硝烟甫散,普芬道夫就对早期现代启蒙国家以及道德和从属于它的政治之间的恰当关系进行了经典的论证。 迈克尔·西尔弗索恩这个清澈畅晓而又富于历史感的译本,是20世纪初以来的第一个英译本。在导言中,詹姆斯·图利将《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置于17世纪的语境之中进行了介绍,提炼了其主要观点,考察了近年来研究普芬道夫的文献,并展示了普芬道夫在对格劳秀斯、霍布斯及其许多批评者的回应中,是如何将自然法理论转化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政治哲学(juristic political philosophy)学科的。直到康德之前,这门学科一直主导着人们对政治的思索。
  • 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

    作者:斯蒂芬·巴克勒(Stephen Buck

    本书以财产为切入点,讨论了自然法在格劳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哈奇森和休谟之间的传承。该著作将休谟纳入这一传统,本身就是创新之处,因而颠覆了休谟在我们心中的怀疑主义形象。作者以财产权为视角,不但详细阐述了财产权的近代缘起,更主要的是透过这一主题,详尽无遗地讨论了自然法的内在演进、奴隶制废弃的观念争论和由此而来的政治经济学的诞生以及哲人们模仿自然科学意图从人性中构建严谨的社会科学体系,尤其是道德科学体系的尝试。因此,该著作对政治学、历史学、古典经济学和法学等的研究都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作者在该书中采纳的梳理方法和论证思路也值得我们严肃对待。
  • 自然法与国际法(第一、二卷)

    作者:塞缪尔·冯·普芬道夫

    该书为德国学者普芬道夫最重要的著作《自然法与国际法》(八卷本)的第一、二卷的中译本。该书出版后获得巨大成功,其拉丁文原版被广为传阅,后来又被翻译为发文、英文和意大利文,并由此创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体系,称为国际法领域的经典巨著。
  • 现代政治与自然

    作者:渠敬东 编

    本书分主题研讨、研究论文、书评三大部分,详细介绍了自然法传统中的霍布斯、卢梭社会理论的宗教渊源初深、伟大的界定者:霍布斯绝对主权论的一个新解释、《利维坦》导读、有朽者的不朽:现代政治哲学的历史意识、均值人与离散人的观念巴别塔:统计社会学的两个概念基石、谢林的自由概念、友爱的难题等。
  • 自然法与自然权利

    作者:约翰·菲尼斯

    第一编回顾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分析法理学,阐明所有描述性社会科学对理论家评价的依赖。自然法理论是对这类评价进行充分批判的基础。这部分还对当代对自然法的典型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指出其存在严重的误解。 第二编在十个精心建构的章节中就这些方面展开叙述:基本的人类的善和实践理性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正义;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逻辑结构;人权的基础、具体要求和限度;权威以及由非权威人员和程序制定的权威性规则;法律、法治、实践理性原则中推导出法律;法律和道德义务之间的复杂关系;由非正义的法律产生的实践和理论问题。 最后一编对“自然法”、“自然神学”以及“启示(revelation)”——道德关怀和其他“终极问题”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颇为有力的主张。 本书系对自然法学说的权威重述,同时,它也会在法律、道德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的中心议题上为学生提供坚实的基础。
  • 自然法论文集

    作者:[英]洛克

    本书为洛克早期重要作品,它们是洛克哲学思想的发萌地。虽然本书只是围绕着自然法这一个主题进行讨论,但是却构成了洛克后来的政治哲学的基础,而且涉及到了洛克经验主义知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本书作为一部时代经典作品,具有较高的资料及收藏价值。
  • 自然法传统

    作者:[法]耶夫·西蒙

    《自然法传统:一位哲学家的反思》是西蒙教授195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自然法课程”的讲授内容的修改稿。西蒙教授开篇即奠定了自己的理论基调:“虽屡遭攻击、屡受排斥,自然法理论却总能充满新生活力地回归。”他对自然法的辩护不是肤浅的意识形态的说教,而是谨慎的哲学分析。在书中,西蒙试图明晰一些自然法的主要哲学难点,包括:“自然”一词的前现代理解和现代理解的差异,特别是关于自然的终点问题;自由和必然的难题;自然法理论必须以神圣立法为前提的问题;理性和自然之间关系的问题。西蒙教授对自然法的理论前景抱持乐观态度,他认为自然法知识不是即刻给予的,但它却是进步的,因为人性有进步的潜能,而且要求进步。
  • 圣托马斯·阿奎那与自然法传统

    作者:[美]约翰·戈耶特,[美]马克·拉特科维

    这是一部汇聚众多当代阿奎那自然法研究者最新成果的论文集,作者为美国阿奎那问题研究的著名学者和顶级专家。这些论文按照四个主题予以编排。第一个主题是自然法的哲学基础;第二个主题是神学语境下的自然法;第三个主题涉及非常流行的新自然法理论;第四个主题是法律与政治。这些论文力图在现代法律语境中复活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多角度、深层次地将托马斯主义的经典命题与当代法哲学主题进行了对接,主题论文全面而又精到,相关回应亦十分精彩。
  • 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

    作者:[德]海因里希·A.罗门

    《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的作者海因里希·罗门的经历颇具传奇,而作者的经历也决定了这本书的独特性。罗门1938年逃出第三帝国到达美国,在来美国之前,罗门既不是学者,也不是大学教授,而是一位接受过民法与教会法训练的职业律师,在魏玛共和国瓦解和纳粹党崛起期间,投入其相当大的精力从事基督教社会活动。那两本让他在美国获得学术荣誉的著作,是他在德国,在从事法律与政治工作之余写作的;也因为那两本书,他被纳粹监禁。罗门的自然法理论由德国的政治现实所激发,旨在对一场政治和法律危机做出回应。每一代人都会找到研究自然法的新理由,在罗门和他的很多同代人看来,极权主义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罗门从自然法传统的立场,揭示了一个事实:普通法与自然法有一种特殊的亲合关系,普通法始终在运用自然法。恰恰是普通法成了自然法的存身之所,并且只有普通法较为充分地做到了这一点。但我们最好还是把这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不看作一位学院中人的作品,而是一位德国法律人在面对“希特勒法学”的时候致力于理解实证法的道德与社会基础、并发挥哲学之智慧的一个努力。 目录 翻译说明 导论 英译者前言 上卷 自然法的观念史 第一章 希腊和罗马的遗产 第二章 经院哲学时代的自然法 第三章 转折点:雨果·格老秀斯 第四章 个人主义和唯理主义时代的自然法 第五章 与自然法渐行渐远 第六章 实证主义的胜利 第七章 自然法的再现 下卷 自然法的哲学和内容 第八章 实然与应然 第九章 智力与意志 第十章 科学的结构 第十一章 法律的性质 第十二章 道德与法律 第十三章 自然法的内容 第十四章 自然法和实证法 第十五章 结语 精选书目 一般性研究 古代 中世纪与经院时代 启蒙 英美 当代的辩论 译后记
  • 自然法与道德哲学

    作者:[丹] 努德·哈孔森

    十八世纪道德哲学中不少重要成分受自然法理论的影响非常大,自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之后,新教主义内部发展出了这些自然法理论。一般认为,新教徒的自然法理学在自然权利与自然法之间留有一种张力,而且这种张力对后续的很多道德和政治思想特别重要。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道德哲学来说,这种观点尤为恰当。在对十七世纪欧洲自然法背景做一个广泛的概观之后,本书论点由此主要集中在十八世纪苏格兰的道德思想上。 长期以来,有一种老生常谈的观点,认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是依据社会和历史条件来理解人类的道德生活和道德制度的;事实上,这些思想家被看成是解释上的整体主义方法(holistic methods of explanation)和历史社会学这两方面的先行者。然而,与此同时,这些苏格兰人通常也被列入到自由主义奠基者的光荣名册中,而且这种个人主义的观察视角也许被那种传统历史哲学的倾向加强了,那种倾向专注于抽象主体认识论上和道德上的力量。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这种语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观察视角都丰富了我们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理解,其中特别突出的有三种:一种着眼于实践的道德和道德化的政治;另一种着眼于自然法理学;还有一种着眼于科学主义。
  • 立法者的科学

    作者:[丹] 努德·哈孔森

    本书从历史的视角梳理了当代哲学的各种方法论,并以此解释了斯密的法学观,这种法学观是对大卫•休谟的发展和回应。作者认为在各种影响斯密的理论中,休谟的《人类理解研究》是最为重要的。作者详细研究了斯密的社会和政治思想,清晰地阐释了《道德情操论》中的道德理论、《法学演讲》和《国富论》的社会历史理论的关系。
  • 自然法

    作者:登特列夫

    “自然法”的观念,在西方已有两千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过程中,这个观念历经演变,时隐时彰,但始终是西方思想的一支主流,对政治、法律、哲学、宗教、伦理各个领域,有历久弥新的影响。本书是英语世界中讨论“自然法”的经典著作。凡对西方思想之本源及政治理论、法律理论有兴趣的人,都不可错过此书。
  • 自然社会

    作者:李猛

    《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研究的中心议题自然法问题。作者将之作为西方现代思想的原点,聚焦于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以此来论述西方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现代自然法学派,对于理解塑造现代世界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学说和道德思想具有关键意义,这一点早已为学界所知。无论是政府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的社会契约论思想,还是经济生活中的财产与所有权的学说,大到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概念,小到自主的道德个体形象,以及个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由平等的概念,所有这些现代人在公共生活和私人领域中经常遭遇的观念和制度,其根源都是现代自然法学派的著作。然而,对现代自然法学派的广泛研究,却很少深入触及到这些常见理论背后隐含的现代政治道德思想对人性的真正理解。本书基于晚近国际学界对有关问题的最新文献,通过系统考察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多夫和洛克)的主要著作,深入分析现代自然法学派讨论的基本主题,最终希望能够展现现代自然法学派构建的现代人性论的核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