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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闵安琪

  • Red Azalea

    作者:Anchee Min

    闵安琪的《红杜鹃》于1994年出版后立刻成为全美畅销书。《时尚》杂志称这是一本“短小的杰作。”美国所有主要媒体刊物都对这本书进行了评价。一本不厚的书,也是关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的,再次使西方读者重温中国的史无前例的大疯狂。 闵安琪的这本书是自传体,与大多数中国作家写的关于文革的真实叙述属同一类别。故事是按时间顺序写的,从她上小学,作红小兵头目写到她下农场,最后回城作电影演员,参与江青等制做的电影《杜鹃山》的拍摄。在电影拍完之际,毛泽东谢世,江青被捕,因为扮演《杜鹃山》主角,闵安琪也被打入政治冷宫,直到她的朋友,电影演员陈冲帮助她来美国。 与其他文革回忆录不同的是,《红杜鹃》不是关注文化革命的历史,而是以电影的手法,截取几个断面,以几个女性的故事来反映文化革命对人的影响,特别是对她这代人心理的塑造。文化革命塑造了一代人,这代人对革命满怀热忱,对党忠心耿耿,下决心彻底放弃自我,成为革命新人。然而,自我的一部分就是性的欲望。这代人是否可以放弃性的欲望从而成为货真价实的革命新人?闵安琪从这个角度。不但描绘了文革对人的基本欲望的剥夺、压迫、摧毁;也控诉了这场“史无前例”的革命的根本非人性。同时,《红杜鹃》也讲了一个反叛的故事。革命越压抑,欲望越强烈。 书大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她的家庭和文革的最初影响。在这里她只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母鸡大胡子的故事,二是她参与批斗老师的故事。闵安琪来自上海的里弄,一个平民之家。文革开始时,她不过是个小学生。不过,那个社会环境迫使她学会了残忍,并尝到背叛的滋味。比如她杀了母鸡大胡子,批判了爱护她的从美国回来的好老师。 第二部分是全书写得最有意思的部分。高中毕业后她来到东海之滨的红火农场,这里她遇到了同连队的知青小绿,连队指导员严和陆。小绿是个爱美的姑娘,在那个性别不分,一律跟男人一样的农场里,显得与整个环境格格不入。小绿在与爱人幽会时被严指导员带的人捉住,闵安琪也参与了这场捉奸。小绿的爱人被指控强奸而枪决,而小绿从此精神崩溃,一蹶不振,几年后黯然死在在一条臭水沟里。小绿的故事显示了文革对人的欲望的压迫和毁灭。 与此同时,闵安琪也到了欲望鼓涨的年龄。她和严之间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友谊。严爱上了另一个连的某个男生。闵安琪为他们当信使。可是那个男生不知什么原因,不作回答,闵安琪不愿使自己的朋友伤心,便编故事,安慰岩的心。而且由于她们住上下铺,她们想办法住到了一个床上。白天劳动,夜晚她们钻在一个被窝里,闵安琪讲幻想中的爱情故事,她们抚摸对方,满足她们的性幻想和性欲望。性的欲望如此强烈,她们的同性爱几乎就是在革命的眼皮地下进行的。这种既秘密又公开的同性爱写出了欲望的不可泯灭。革命在这本书中是由那个叫陆女生来化身的。她也住在这个宿舍里,每天搂着一个骷髅睡觉,据说这个骷髅可能是她在江西牺牲的革命爸爸的遗骨。陆除了革命之外,似乎什么都不懂,革命不但使她疯狂到与骷髅同床的地步,革命也没有给她任何对世界和自己的理解。 第三部分,是闵安琪被选到上海电影制片厂后的故事。为争演主角,这些被培训的学员勾心斗角。最后闵安琪被叫到北京,被赋予重任,成为《杜鹃山》的女主角。其中和那个神秘的上级的关系写出了闵安琪的对男女爱之中的政治权力关系的尝试。就在影片完成之刻,江青的末日也到了。影片终究没有上演。 文化革命时期,是中国禁欲主义达到顶峰的时期。爱情成为禁忌,性欲更是一个不可提的议题。一代人成长在不但对身体无知,也对自己的心理发展无知的社会环境里。革命是轰隆隆的,要求每个人牺牲,要求每个人献身。当献身革命的时候,献出去的身体是否有自己的不可战胜的自然语言?《红杜鹃》的结论是人的自然欲望的不可剥夺。革命试图剥夺人的欲望,与人的本质相反,违法人性自然规律。在这个意义上,这本书把文革从人性的角度考察,从欲望的角度考察,揭示文革的压抑,对人性的毁灭。 这本书写到不同种类的欲望,同龄男女之欲,同性之欲,年龄地位相差悬殊男女之间复杂的欲望。通过对多种欲望的描绘,红杜鹃让读者看到了文化革命的另一面。那就是,革命也剥夺不了的人对爱情的渴望和欲望的力量。特别是文革时期的同性恋行为,这在文化革命回忆录的写作中,是一个特殊的、无人触及的侧面。 这本书的确引起很多读者对其完全的“真实”怀疑。读起来太像小说,其真实性就似乎打折扣。不过,我愿为《红杜鹃》一辩,因为写作,说到底,是一种想像行为,想像本是就是虚构。《红杜鹃》走的是象征性的路子。书中每个故事不仅仅是故事本身,还具有象征意义。这种象征性手法写作,目的是表达时代精神的真谛,尤如中国写意画。运用自传体是利用这种文学样式的真实感。以自传体写小说,不仅揭示自己的精神生活历程,重要的是,通过一个人的故事展现了一个时代。《红杜鹃》是有自己角度的作品。 《红杜鹃》是一本极为文学性的书。闵安琪的语言非常简单,但是简单之中有非同寻常的艺术魅力。1984年来美的时候,她一句英文都不会写。10年后她出了用英文写的小说。她善于直接把中国的成语翻译成英文,运用在上下文中,生动,新鲜,往往出乎意料之外,获得奇妙的陌生化效果。她的语言还十分感性,非常诗意,似乎是非叙事性的,简单的句子里深涵激情,文字很有张力,似乎笨拙的语言获得很强的艺术效果,尤如原始土著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