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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苏格兰启蒙运动

  •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社会理论

    作者:[英]克里斯托弗•J. 贝瑞

    本书从启蒙运动和苏格兰的关系说起,追溯了启蒙运动的背景和历史渊源,并分述了各种理论及流派,对研究启蒙运动的人而言,具有较好的指南作用。本书“社会”标题下包括的是历史理论的建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作品,道德哲学以及苏格兰人更普遍关注的“文化”议题。本书极为合理之处是设想了恰如其分地谈论“苏格兰人的”理论,而不是仅仅谈论休谟或斯密的理论。本书的指导目的是处理那些苏格兰人自己在其著作中所讨论的议题——那些著作应对的是“大”题目和想法(“人类历史”“国家财富”“文明”的本质),它们讨论的是一般性的、宽广的事物,而不是地域性的事件。
  • 苏格兰启蒙运动

    作者:亚历山大·布罗迪

    苏格兰启蒙运动对现代西方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本书以哲学的视角透视18世纪的这一段历史。由顶尖的研究者组成的作者队伍为本书提供专文,分别讨论大卫·休谟、亚当·斯密、托马斯·里德、亚当·弗格森以及其他苏格兰思想家,落笔范围包括哲学、自然神学、经济学、人类学、自然科学和法律,并涉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历史背景、欧美文化的传承影响等诸多方面。关于这一段丰富多彩的思想运动历史,《苏格兰启蒙运动》一书提供了极佳的导引和指南。   “剑桥哲学研究指针”是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20世纪90年代刊行的一套学术参考书,如原书编者所说的:“这套书的目的之一,乃是针对艰深而富有挑战性的哲学家著作,帮助读者打消畏难心理。”对于哲学有兴趣的非专业读者和学生,由此可获得最为权威、便利的有效指引;专家和深入研究者则由此可概览各种批判性诠释的最新进展。三联书店以英文原版形式引进出版“剑桥哲学研究指针”,旨在便利国内读者和研究者,期望这套研究指南有助于我国读书界把握学术潮流,拓宽思想疆域,本书是“剑桥哲学研究指针”中的一册。
  • 文明社会史论

    作者:亚当•弗格森

    弗格森的《文明社会史论》出版于1767 年, 当时他已经在爱丁堡大学担任道德哲学教授。总的看来, 这本书的内容涉及两个大的方面: 社会政治理论和对商业文明的批判。关于该书的题目, “文明社会” (Civil Society) 其实也可以译作“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在这里有必要从词源学上对“文明”的起源和演进作一推敲。英文的“文明”是‘civil’, 来源于从希腊文转化来的拉丁文词根“civis”, 意指公民。②中古英文中是没有“civilization”这个词的, 该词首先出现在英文中是18 世纪早期, 而且是作为法律术语出现的, 与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这一事件有较大关系。它最普通的含义是指“将英格兰习惯法纳入苏格兰市民法(公民法) ”的过程。到18 世纪中期为止, “civilization”与“civilian”一词还是同源的, 指公民或罗马法学家。18 世纪后半个世纪, 随着苏格兰高地原始公社制的崩溃, 导致苏格兰社会向现代商业社会转化, 与此同时, “文明”一词也获得了它的另一个意义。1828 年的韦伯斯特《美国英语字典》中, “文明”的定义如下: “文明的行为、或文明开化的状态, 即一种举止高雅、脱离了野蛮生活的粗俗, 并且在艺术与学识上取得进步的状态。”这样, 文明获得了与“野蛮”、“不开化”相对的含义, 即得自苏格兰高地摆脱野蛮状态所取得的进步。③深受古典教育熏陶的弗格森在使用“文明”一词时, 是从古典意义上讲的,所以在弗格森那里,“文明的”即意味着政治的。
  • 苏格兰启蒙运动

    作者:[英] 亚历山大·布罗迪

    苏格兰启蒙运动对现代西方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本书从哲学视角观察18世纪的这段历史。顶尖的研究者组成的作者队伍为本书提供了专文,分别讨论大卫•休谟、亚当•斯密、托马斯•里德、亚当•弗格森以及其他苏格兰思想家,落笔范围包括哲学、自然神学、经济学、人类学、自然科学和法律,并涉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历史背景、欧美文化的传承及影响等诸多方面。对这一段丰富多彩的思想运动历史,本书提供了极佳的导引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