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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

  • 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作者:[美]诺内特,[美]塞尔兹尼克

    这本书的标题表明,作者的目的是要改造法制,设定一个符合社会变革需要的规范性模式。其基本构思是:使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统合在一定的制度之内,通过缩减中间环节和扩大参与机会的方式,在维护普遍性规范和公共秩充的同时,按照法的固有逻辑去实现人的可变的价值期望。从法制的进化过程来看,这种“回应型法”的出现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他们把社会上存在的法律现象分炻种类型:“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以及作为改革方向的“回应型法”。 本书的主张与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及庞德(Roscoe Pound)式社会学法学的研究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甚至宣称,回应型法才是这些务实派法律理论的真正的纲领。因为它标志着法的进化更高级阶段,是自治型法的继承和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回应型法的既是普遍性的、又是特殊性的;或者说它非常近似于黑格尔所描述的辩证的状态:只有理性的事物才是现实的,只有现实的事物才理理性的。
  •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作者:[日]谷口安平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如果它们没有任何直接的价值,我仍然期望这个中文版对于那些希望了解日本的民事程序和程序法学的读者提供长久而有益的参考。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 宪法决策的过程(套装上下册)

    作者:(美)布莱斯特 等著

    《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的出版将有助于国内有志于宪法学的学者和学生更深刻地了解美国宪政的历史全貌。事实上,我们作为译者已经从翻译过程中获益了;通过《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我们首先接触到许多第一次以中文形式出现的宪法资料,加深了我们对美国宪政过程的认识。虽然这些收获本身未必是每个译者从事这项工作的“原始意图”,它却足以使我们相信,为它付出的努力是值得的,更何况一旦它和读者见面之后,从中获益的将远不止是译者。 《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在美国宪政的背景下探讨了许多有意思的社会问题及其宪法解决方式。有些问题是世界共同的,有些也许是美国特有的。不论如何,请允许我们借用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其《美国的民主》一书前言中的一段话,作为《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的开始:“让我们面向美国,不是为了盲目地复制她为自己设计的机构,而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什么适合我们自己。让我们在那里寻求教诲,而非模式;让我们采纳她的原理,而非法律细节”。
  • 论私力救济

    作者:徐昕

    《论私力救济》讲述了私力救济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落后和不文明的现象,但实践中它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建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法律的平等保护

    作者:邱小平

    本书通过对美国历史上一系列重要案例和背景资料的分析,阐述了在美国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出台背景、制定经过,该修正案第一款规定的法律的平等保护在许多重要案例中的运用及其对美国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重大影响。作者使用的历史资料翔实,全书的层次清晰,语言流畅,能有效地帮助读者了解美国的宪法发展史和社会演进过程。
  • 美国宪政生成的深层背景

    作者:钱福臣

    作者以深刻的法哲学思维,通过对美国宪政的生成的研究,全面而系统地分析和概括了近代以来西方宪政的最基本的精神、经验和主要之点。书中资料丰富而翔实,言简意赅,爽直明快,颇有可读性。在国内同类选题著作中,如此独具特色的创造性专著,诚属少见。
  • 美国陪审团制度

    作者:Randolph N. Jonakait

    《美国陪审团制度》原书是耶鲁大学出版社所出“耶鲁当代法丛书”(Yale Contemporary Law Series)中的一本。它是纽约大学法学院Randolph N. Jonakait(伦道夫·乔纳凯特)教授关于陪审团制度的一本全面、富有洞见且极具可读性的著作。作者介绍了陪审团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阐述了促使陪审团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社会因素;对比了美国陪审团制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司法程序;揭示了大众对陪审团所持观点的变化;考察了大众媒体是怎样展现甚至影响这一制度的;分析了关于陪审团运转方式及效果的实证研究。作者全面考察了刑事与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制度,既指出了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在维护法律制度有效运转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又提出了潜在的改革方向及措施。本书虽是为广大非专业人士了解美国陪审团制度及法律文化所写,却也不失为法学专业人士研究陪审团制度、美国诉讼法律及司法体系的一本优秀参考资料。
  • 宪法学讲义

    作者:张千帆

    《宪法学讲义》尝试将世界宪政的普遍原理和中国宪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中国和西方宪政国家的重要宪法判例为主线,系统讲解宪法学原理。《宪法学讲义》共24讲,涉及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实施与解释、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选举和政党制度、政府组织结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等内容。在方法上,《宪法学讲义》奉行“问题中心主义”——以实在和具体的宪法问题为中心,通过个案阐述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在形式上,《宪法学讲义》以各国经典判例为主线,采取叙述、议论和实例相结合的多样化方式,力求做到生动而不失准确。全书内容翔实、体例新颖、深入浅出、博采众长,适合作为大学生宪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 社会权力与法律文化

    作者:梅利莎•麦柯丽

    在《社会权力与法律文化——中华帝国晚期的讼师》中,梅利莎·麦柯丽教授选择了中华帝国晚期(1500~1911)背景下一个极富争议而又被忽视的法律与社会形象——讼师,作为核心主题,展开对中国法律的社会史与文化史的研究。在整理和分析大量官方与民间史料的基础上,作者试图诠释:讼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实际上在做什么,有哪些人依赖于他们的服务,他们为什么会成为政府官员和“良善”士绅极度鄙夷的对象,讼师现象在明清时期及近代中国的历史背景下有何意义,以及”法律实践与民间文化如何共同融入中华帝国晚期的法律文化之中“,《社会权力与法律文化——中华帝国晚期的讼师》中,特别探究了”关于讼师的文学作品和戏剧表演并不仅仅是对中国法律文化的反映,它们还积极地型塑了这一法律文化”的问题。
  • 问题域外的问题

    作者:俞吾金

    本书并不是一部讨论方法论的著作,而是偏重于从方法论的角度来审视现代西方哲学家的哲学理论的著作。 总之,从来没有纯粹的本体论、认识论或方法论,有的只是偏重于从本体论、认识论或方法论的角度来讨论哲学。弄明白这一点,就可以免去许多无谓的争论了。
  • 偏颇的宪法

    作者:凯斯・R.桑斯坦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最高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最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动、性别歧视、色情文学、“憎恨言论”、政府对宗教学校和艺术的资助。在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论述中,他主张是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一而非隐私权——保护了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桑斯坦将这些争论以及其他争论,同宪法上关于要求政治对手之间进行公共审议的历史承诺联系起来。这样,他对我们许多最为基本的宪法权利进行重新思考,例如言论自由和法律之下的平等。他主张对宪法含义的公共讨论,应该免于以现状为基础的中立原则的束缚。他将美国宪法过程看作是审议民主的运行,这具有历史上的合理性,但却是一项全新的理解。
  • 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

    作者:[美]克利夫·斯隆,戴维·麦基恩

    1800年,美国建国之初,在第二任总统亚当斯与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之间展开的总统竞选残酷而激烈。党争近乎撕裂了刚成立不久的合众国,“二次革命”的危机悄然逼近。败选的亚当斯不甘将合众国的命运交给新选出的、由民主共和党人控制的政府。他在联邦法院的人事问题上孤注一掷,希冀让法院成为联邦主义者的政治堡垒,延续联邦党人的既定国策。刚刚施行不久的合众国新宪法,显然对这一局面缺乏应对之道。危局之中,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挺身而出,带领最高法院有力地回应了这次挑战。本书围绕马歇尔大法官笔下一则里程碑式的著名判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展开。通过该案,最高法院手中的司法权大大加强;但更重要的是,原本只存于国父们脑海中的三权分立理想,最终照进了现代国家的政治蓝图。通过引人入胜的细节、勾心斗角的政争以及精彩纷呈的人物,本书精彩淋漓地展现了美利坚合众国建国之初民主革命的精彩岁月。
  • 论法的精神

    作者: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发表,这是一部法律史上最为辉煌的鸿篇巨制。出版后受到社会极大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书中,作者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这些前所未有的新思想令读者耳目一新。
  • 美国联邦宪法

    作者:张千帆

    《美国联邦宪法》是法学教科书的一个学术范本。作者曾留美十五年,深谙美国联邦宪法,披沙沥金,专门为中文世界的学生撰写了此部介绍美国联邦宪法的优秀著作。《美国联邦宪法》以“分权与人权”为主线,突出介绍联邦与各州的分权以及对人权的保障。第一章介绍了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这是美国宪法的突出特征,也是《美国联邦宪法》重点介绍联邦法院对宪法作用的制度根源。第二章到第四章着重阐述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分权关系,特别强调国际贸易?联邦权力与各州权力的影响。第五章与第六章分别介绍了法律正当程序与法律平等保护,这恰恰是美国宪法独具魅力的两大部分。第七章与第八章突出介绍个人权利,特别是作为人权基础的言论与新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美国联邦宪法》分开了叙事与评论,将若干重大主题及不同的评论文献置于正文之后,便于读者学习。因而,《美国联邦宪法》不仅是传授法学知识的载体,而且是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的优秀学术范本。 《美国联邦宪法》代表了国内学者对美国联邦宪法研究的最新成果,也是提升中文世界法学学术水平的一部力作。
  • China's Long March toward Rule of Law

    作者:Randall Peerenboom

  • 法官与总统

    作者:【美】亨利·J·亚伯拉罕

  • 设计民主

    作者:凯斯·R.孙斯坦

    《设计民主:论宪法的作用》是关于民主与宪法的。它涵盖了许多主题,但首先强调的只有一点:社会和政府如果允许各种不同意见存在的话,那么他们的表现就会好得多。没有谁知道一切。政府要想制定出明智的政策,就应当广泛地听取人们的意见。一个特殊的危险是,如果人们只倾听那些赞同自己观点的意见,那么他们就会走向极端。各种不同观点可以对不合理的极端主义产生健康的制约。 宪法、民主和权力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呢?最重要的答案就是,如果没有权利,民主将不能存在。如果人们没有言论自由,民主也就不能存在。此外,人类应当免受折磨和警察的滥用职权,这只是因为他们是人。根据这些观眯,我们可以识别出宪制民主中的公民享有一组最基本的权利。 1.政治异议的保护;2.避免警察滥用职权;3.法治;4.没有折磨、谋杀或者政府对人身的虐待。5.避免建立在种族或者性别基础上的奴役和岐视;6.宗教自由;7.表决权。当然,各国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人类不管在哪都是人,因此至少著者所描述的某些权利在大家看来是属于地球上的每个人的。
  •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

    作者:[美]克米特·L.霍尔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是一部系统全面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型工具书,其内容涉及大法官及与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密切相关重要人物的介绍;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程序和美国立宪注意的内涵;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审理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判例;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以及相关的术语和概念,等等。它从不同的角度勾勒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全貌,为读者提供了有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系统、全面的信息。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对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和目前的运作提供了一个综合性介绍。它通过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涵盖几类宽泛类别的词条而达到这一目的。传记词条探索了全部大法官、参议院否决的被提名者、在联邦最高法院辩论过的最杰出的律师、以及其他许多在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的个人经历和职业生涯。 另一类的词条论述了一些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和美国立宪主义的内涵都具有核心意义的概念,它涵盖了诸如正当法律程序、权力分立以及法律的平等保护之类难以把握的主题。这类词条给概念以定义并追踪它的历史出处和发展;探究这些概念在联邦最高法院的运行中所起的作用;讨论律师、法官和学者们与这些概念相关的现时理解,并探讨这些概念在美国历史和法文化中的一般含义。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特别重视说明大法官们在联邦最高法院日常运行中的工作方法——-过程、实践和程序。因此,制度方面的词条从历史视角涵盖了诸如首席大法官办公室,法院书记官,判决意见的陈述和撰写,以及大法官的工作任务之类的主题。此外,还有许多集中研究联邦最高法院之物质环境的文章,包括历史上供联邦最高法院使用的建筑物、现今联邦最高法院大厦的建筑风格。有关最高法院的图书馆、大法官办公室,以及为联邦最高法院增添光彩的绘画和雕塑等主题的小文章,这些小文章也十分有趣。
  • 何谓法律

    作者:查尔斯·弗瑞德

    查尔斯•弗里德,他先后作过辩护律师、法官以及宪法学者。现在,他为我们提供了一本关于宪法的优秀著作,一本充满智慧闪光点与道德成熟水准的著作。弗里德相信宪法原则的可能性,相信随时间流逝而形成的审慎且合理的宪法原则。对那些认为最高法院的工作仅仅是伪装的政治行为的人来说,弗里德对于原则发展中推理规则的护卫是一种令人信服的回击。从未放弃对推理的激情,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它的局限,对那些希望将最高法院的工作理解为坚韧不拔地试图说明何谓法律的人,弗里德提供了导引与模式。 ——安东尼•T.克隆曼,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 对于那些想理解最高法院判决的非专业人士来说,查尔斯•弗里德是一个理想的指导者。本书才华横溢的阐述,涵盖了从宪法的基本原则到法院最近的标志性案例的一系列内容。作为教授、法官以及经常作为最高法院庭前的诉讼者,弗里德的经历使他像个人字典一样富有权威性。任何想要深入理解最高法院如何影响宪法以及日常生活的人,都应深入阅读此书。 ——马丁•费尔德斯坦,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局长 阅读本书,就如同在与一位具有非凡智慧和独特经历以及最不寻常的对于真实世界沉浸的法律思想者进行有关最重要的宪法争议的迷人交谈。本书中,弗里德出色并雅致地提供了无人能比的混合视角。正是因为他在法律中的特殊经历使这成为可能。这种混合视角为他理解法律规则与原则——经由这些规则与原则,我们宪法的一般性承载了具体的含义——的基本构造及其奇异之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慷慨说明的力量。我发现,弗里德那些追寻我并不赞同的思想的描述对我的启发,不亚于他对我的观点作出积极回应时的描述。同时,以一种被证明对那些聪明的专业人士来说既可行也能激起他们兴趣的方式,弗里德描述并阐述了宪法的延绵图景。任何关注美国宪法的人都不能不阅读该书。 ——劳伦斯•H.却伯,哈佛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泰勒讲座教授
  • 最高法院的阵形

    作者:[美]罗纳德·德沃金

    2005年,布什提名约翰·罗伯茨和萨缪尔·阿里托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人们普遍预测这将导致最高法院急剧右转。但是,没有人想到,这一过程如此迅疾,如此具有革命性。在本书中,德沃金考察了罗伯茨、阿里托的提名听证会,认为听证程序现如今已经形同虚设;他并考察了罗伯茨上任以来最高法院作出的“5比4”判决,指出,两位新任的大法官与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集团,志在重新改写美国宪法。他们不受政治意识形态或者保守主义司法原则的指引,而是受党派的、文化的或许是宗教的忠诚所驱使,蔑视传统,蔑视先例,甚至蔑视法律推理,以偷偷摸摸的方式开始推翻几代大法官建构起来的宪法核心原则。 德沃金警告说,美国宪法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可能正在到来。